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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用地范围不断扩张。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城市区域内散布着一些城中村聚落。从地理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角度看,城中村已成为一种特殊的“非城非农”现象,其对城市景观建设、城市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但同时城中村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生活和居住成本得以降低,不仅为房屋出租者带来收入来源,也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安居之所。近几年,征地规模及数量迅速增加,失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存在城乡二元分割现象,加之政府对失地农民补偿权益及社会保障不够重视,我国失地农民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会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公平和谐造成不利影响。在被征地后,失地农民成为“无土地,无工作,无保障”的“三无农民”。失地农民在获得安置补偿款后,由于缺乏长期生活来源,仍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支持。城中村改造中,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改造政策,采用恰当的补偿模式。然而,对于大多数失地农民来说,补偿安置费对其今后长期生活的保障作用较弱。当失地农民遭遇风险时,若没有相应的失地农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机制安排,则容易造成失地农民“因老返贫、因病返贫”;当失地农民失去租房收入后,由于缺乏较高劳动技能,若没有就业指导、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安排,则容易“失地即失业”。失地农民必须完成“城市化”转换,这种转换包括:身份、就业、社会保障、心理意识等等,这种转换应从失地农民实际情况出发,保证其顺利适应转换,政府应当尽快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具有现实必要性,本文结合国外旧城改造理论与国内城中村改造先进经验,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选取昆明市有代表性的城中村改造案例,以昆明市城中村改造中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保障现状为研究对象,应用实地研究、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调查方法,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探索适合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模式,探索构建并完善昆明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