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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土地、政策、规划等问题的集中表现。“城中村”作为我国城市化问题的一个缩影,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及长期奉行城乡二元化体制的结果。“城中村”的大量存在和发展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不利于城市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更不利于对村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因此推进对“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就显得势在必行,其不仅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以人为本”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然而对“城中村”的改造又不能单纯以村民身份的转变而简单视之,“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是一个包括了土地权属流转、集体经济的改造、村民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内容的综合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看待和处理该现象时要在不同的层面加以研究,这样才能全面、科学地解决好“城中村”问题。随着“城中村”问题的普遍化和复杂化,各地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急需科学的理论给予引导和支撑。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石家庄“城中村”改造工作为例,通过运用法解释学、实证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对“城中村”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主要通过对土地权属的变更,集体经济的改造、农民权益的保障及改造模式的选择这四个主要方面的分析,来对“城中村”问题加以研究。文章以“城中村”的内涵及本质、形成原因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城中村”现象,并通过对征地制度和土地国有化转制以及公司制改革、股份制改革、合作社制改革的介绍和对比来探讨“城中村”土地流转和集体经济改造的合理模式。同时以石家庄“城中村”的改造实践为借鉴提出从房屋拆迁补偿到养老与劳动、医疗保障及就业安置保障的较为全面、深层次的失地农民保障方式。最后通过对比政府主导型、村集体改造型、开发商主导型的改造模式并结合石家庄“城中村”改造经验来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城中村”改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