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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日臻完善使世界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更快、质量更高,这种趋势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而更显得突出。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市场制胜法宝,决定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利润结构和利润空间。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70%是通过技术进步获得,而资本和人力投入仅为30%。据分析,上世纪50年代,美国对外出口仅有10%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到了90年代,这个比例上升到50%,现在是65%。美国在和我国谈知识产权保护时,讲得最多的是仿冒盗版问题。这是因为美国每年创造的GDP中有60%以上与品牌商标有关。版权对美国也非常重要。据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统计,2002年美国的核心版权产业产值为5351亿美元,占GDP的5.24%,创造的就业机会800万个,占全国就业总数的6%,出口额高达889亿美元。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美国商务部甚至破例向驻华大使馆派出了知识产权专员,美国知识产权专职律师也进入我国,协助美在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从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看,把仅仅适合发达国家乃至个别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加给全世界,是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发展中国家的抗争从制度总体的层面上从未奏效过。 在知识产权备受关注,我国经济实力尚无法与发达国家抗衡的今天,首当其冲和关注程度较高的就是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对进口商品实施边境保护,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就是指海关保护,即指中国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如《海关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有关公告》)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实施保护。但结合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若想建立完善、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非能够一厢情愿、一蹴而就,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自入世以来海关遵守对外承诺、对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正公平的贸易秩序,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促使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展自己的品牌产品,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法治精神与和谐追求的统一。可以肯定,今后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仍会进一步上升,海关作为实施边境保护的执行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这一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