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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国计民生问题,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综合反映,也是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反映。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世界制造业中心之一,尤其是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质量强省进而上升为质量强省战略之后,以电梯质量监管为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本研究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制造业产品为对象,紧紧围绕政府监管这一关键环节,根据公共管理政府管制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研究等方法,力争系统剖析监管模式之弊端,进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现代质量政府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本研究结果认为,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电梯监管体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然而,深化产品质量政府监管体系建设,仍面临着繁重任务和挑战,脱胎于计划经济年代的现行质量政府监管体制,从理念到模式都不能适应和有效服务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其突出的问题是:消费者权益包括赔偿等没有得到真正保障;违规企业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致使伪劣产品不能有效杜绝;政府的“替代角色”即行政为主的监管模式的高成本、高风险和不可持续性凸显。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监督模式严重扭曲了权责关系和监管重点,弱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制约和限制了社会监管力量和司法力量有效发挥。本研究的对策建议是:完善政府监管,要紧紧围绕构建现代产品质量政府监管体系这一主题,抢抓机遇,大胆实践,着力推进质量监管体制改革,创新机制。总体思路是:打造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政府监管模式,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培育市场经济要素,发挥社会监管力量,共同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主要措施是: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