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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山洪灾害最为严重国家之一。特别是近几年,山洪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已成为当前防洪减灾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面对山洪灾害日趋严峻的现实,在积极探索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方法的同时,能够科学合理的对其安全度进行评价,使防灾减灾现状得到直接反映,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对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安全评价的研究还较少,因此本研究既在理论上有探索价值,又能帮助我们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山洪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安全性评价理论的基础上,从山东省山洪防治实际情况出发,对山东省山洪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中防灾减灾工程、非工程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生物防治措施等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并以此设计确定了山洪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安全度评价的指标体系;釆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确定了各评价指标权重;拟定了各指标的安全评价标准,并对评价指标划分了安全等级,构建了多指标综合性评价的计算模型。 引入物元模型分析计算对山东省8个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防灾管理体系安全度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得出有关各市山洪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安全等级标准,其中:济南市安全等级为Ⅰ级(安全度好),占山洪易地区的12.5%;青岛、泰安、淄博市安全等级为Ⅱ级(安全度较好),占山洪易发地区的37.5%;烟台、日照安全等级为Ⅲ级(安全度一般),占山洪易发地区的25%;莱芜、威海市安全等级为Ⅳ级(安全度欠佳),占山洪易发区的25%。进一步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找到了各地在山洪灾害防治中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