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机构倒闭、破产的事件时有发生,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经营不善的银行也要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也有倒闭的可能。如果对个别破产银行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引发存款人对银行体系的集体不信任,导致挤兑现象的发生,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而作为金融安全网三大要素之一的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增强存款人信心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都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从1933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在美国正式确立之时起到现在,全世界已经有八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当中,但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对存款保险制度本身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需要克服。因此,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存款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讨论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分析比较国外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地,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首先,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产生的根源。其次,本章总结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性质。再次,在这些基础性介绍之外,详细地介绍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和负面影响,为下文深入研究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从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避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负面效应的措施。第三章通过对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基本框架核心要素的比较分析,从而得出各国构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一般经验,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构建服务。在前三章的基础上,通过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第四章提出了在我国构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以及与此相配套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力求构建出一套在我国切实可行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