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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是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上承孔孟,下启朱熹,对我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西汉初期,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刚刚结束,上层政权建立还不够成熟,董仲舒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充分认识到残暴统治下严刑峻法的危害。董仲舒在继承先秦儒家和汉初诸儒德治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德主刑辅”主张,其德主刑辅思想的内涵是“阳德阴刑”、“任德不任刑”、“德礼为本,政刑为用”。本文围绕董仲舒德刑思想主要从三个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董仲舒德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时代背景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方面;经济上,虽然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社会财富有所增加,但是贫富差距悬殊,财富主要集中在地主豪强手中,广大农民依旧处于贫困生活之中,社会呈现出“国富民荒”的现状。政治上,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诸侯实力强大,各诸侯国长期“分封割据”,威胁中央集权统治。文化上,出现了“百家共存、各派斗争”的现象,各家各派都希望新生的政权能以自己的理论主张为治国思想,为此各家各派也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思想渊源方面,其德治思想主要来源于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先秦儒家的“德”“礼”思想,汉初诸儒“德治”思想。第二部探讨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价值。主要内容总结为三个方面,从阴阳观下论证了其“德主刑辅”思想以及从儒家德治基础上论证其“任徳不任刑”思想,最后在德刑关系方面主要包括“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德刑关系。特点主要从分析董仲舒德刑思想与其他思想家德治思想的不同之处入手,主要包括从阴阳观的角度论证“德主刑辅”的合理性,德教的关键之处在于“正君”,“人情”与“法理”两者之间相协调三个方面。最后,系统的分析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既把握好其优秀内涵,又认清这一思想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当代启示。西汉初期,董仲舒德刑思想一方面缓解了阶级矛盾,解决了秦王朝遗留的许多历史问题,巩固了汉初统治,并且为后世处理德治与法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的发展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道德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借鉴董仲舒的德刑思想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