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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网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信息传递、实施奖惩和增进信任(Mark Granovetter,2005)。现有文献关注了关系网络在股票交易,以及投资等活动中的信息传递作用(Cohen et al,2008; Yael V.Hochberg et al,2007),与上述文献不同,基于中国公司债发行的背景,本文研究了在货币政策变化频繁的资本市场环境中关系网络实施奖惩和增进信任的特征对促进网络中各主体合作,基于关系网络的交易方式对公司债发行定价的影响以及关系网络中的利益互惠和维系。 相比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中国信用债券市场起步较晚,债券个体差异较小,债券发行供求关系受到的宏观货币政策的影响更大,而中国政府对货币供应的调节非常频繁使得债券发行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在中国基于关系网络的合作能够抵消这种外部不确定性的冲击,降低债券发行环节的交易成本促进债券顺利发行。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2007-2013年发行的公司债为样本,研究公司债发行环节关系网络对配售对象选择和定价的影响,以及其中各方维系关系和利益互惠的方式。主要研究发现如下: 公司债发行配售时,承销商对于与其有关系的投资基金具有明显的偏好:表现为在有基金参与持有的公司债中,与承销商有关系的基金更可能获得债券的配售。同时,基于关系网络的债券承销对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影响:研究发现向关系基金配售的公司债发行利率更高,而承销商收取的发行费率更低。 本文在进一步分析关系网络的维系和利益互惠方式时,以基金获得配售的公司债特征为切入点,并区分不同类型的关系网络进行了分别检验。研究发现,当承销商和基金之间是基于基金交易的佣金分仓关系时,基金通过提高在承销商的交易佣金来换取更具吸引力的债券配售,表现为基金获得债券的市场热度与发行时给予承销商的交易佣金的变化具有同向关系;而当承销商与基金之间是基于个人的同教育背景或者同工作背景的个人社会关系时,基金获得配售债券的市场热度与基金与承销商之间的个人社会关系之间并非是简单的线性正向关系,而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关系,说明承销商向与其有个人社会关系的基金配售的并不全是热销债券,而是热销与滞销韵兼有,由此可见承销商与基金之间基于个人社会关系形成的关系网络是通过一种荣辱与共的方式来维系和分享利益的,但这是一种非对称的荣辱与共,即债券市场热度越高,关系基金获得的配售量越多。最后,本文在使用债券上市后的市场实际收益率进行的更进一步研究中发现,基于交易佣金分仓关系获得配售的债券表现出更好的市场收益率,而基于个人社会关系的研究中则同样发现在债券发行时基金与承销商之间非对称的荣誉与共关系,即债券上市后收益越高,基金获得的配售量越多。 本文立足于中国现实制度背景,分析了基于关系网络的债券发行方式形成的机理,检验了关系网络对于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并进一步描述了基于关系网络的交易的特征,即在关系网络中利益不会是单向流动的,关系网络的长期维系需要其中的各方各取所需获得双赢,而这种利益的交换方式在不同关系网络中是有差异的。本文的研究发现,对于我们理解关系网络的积极性,对债券定价的影响以及基于关系网络交易的独特性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而该研究结论同样适用于成熟资本市场,并对债券定价和关系网络等领域的研究文献进行了部分补充。 本文的经验证据表明,在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时,基于关系网络的债券承销成为一种更有效的交易方式,但其毕竟扭曲了定价的市场化,而且关系网络需要前期的投资和后续的维系,参与交易需要特殊的身份特征,势必提高参与交易的门槛降低了交易的活跃度。由此可见,一个可预期的稳定的市场环境是促进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