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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发端于能源战略,目的在于应对气候变化,并成为一系列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研究报告的主题,也成为国内外的热点议题和舆论焦点。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碳关税的提出在表面上顺应了国际社会低碳化的潮流,同时也成为了低碳经济这一舆论焦点的核心,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容置疑的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和人民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都应当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不容许有半点的推脱和逃避,团结起来共同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但是,碳关税的提出又不得不让人质疑其背后的真正动机。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得不慎重思考碳关税之于我国的种种影响。因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量普遍依(?)投资,确切的说是主要依靠产品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碳关税作为一种碳贸易限制措施嫌疑甚大,其必然成为我国政府和外向型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但是,目前国内学者对此研究较少,涉及的范围极广却又缺乏理论深度,大多集中在战略政策分析的角度,法律对策方面的研究还很匮乏,因此必须在此基础上深度司考和探究,以便更好的从法律角度对碳关税建言献策。文章从国内国际双重视角,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从法学角度对碳关税的概念、性质、存在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对中国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对碳关税提出的背景和目的进行分析论证,找出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国际形势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应对碳关税的几项法律对策,系统的论证了我国针对碳关税的法律规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我国合理规避碳关税的不利影响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完善建议。低碳化的国际潮流已是大势所趋,碳关税的提出以至于将来的实施无疑给我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同时对于我国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文章通过对碳关税相关国际立法和战略政策的认真研究,寻找彼此之间的各种关联,分别从国内层面和国际层面提出了我国应对碳关税的法律对策。在国内层面,要完善低碳经济的立法并以此推动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加速开征碳税使得碳关税失去征收的合理依据,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同时要促进企业在绿色能源产业领域的海外投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碳关税的不利影响。在国际层面,要在相关的国际谈判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积极参与国际碳规则的讨论与制定,争取话语的主导权,并促进WTO框架下环保与贸易协调处理机制的建立。这样才能针对碳关税的实施进行多角度、多领域、多层次、多部门的规划及制度建设,才能够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来应对碳关税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同时把握碳关税所带来的诸多机遇。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快速推进,我国的发展宜采取既基于国情又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渐进式路径,同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应对策略以及清晰的阶段目标和可行的优先行动计划,只有这样,才能以正确的姿态来面对碳关税的到来,抓住碳关税带来的投资发展机遇,规避碳关税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挑战,为我国更好的走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双轨道路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