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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学派中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目的的行为活动,决定翻译过程的最高准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换言之,翻译目的决定译者将要采取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以便创造出功能上充分的目的文本。因而,评价目的文本好坏韵标准不再是等值,而是译文的“充分性”,即译文达到翻译目的的程度。本文以目的论为理论基础讨论了中医药药品说明书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任务以及在力求达到翻译目的过程中尤为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翻译过程中,生产商或销售商扮演了翻译发起者的角色,他们设定翻译目的,要求译者去实现。译者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实现译文的功能,因此,文化转移与内容或形式上的顺应在此类翻译中不可避免。另外,译者对翻译策略的选择似乎取决于翻译过程中各方权利的轻重(不仅包括译者,还有翻译行为的发起者和目的语读者),并受限于目的语中历史、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医药药品说明书的翻译应遵照目的论所提倡的三规则,即目的规则、连贯规则和忠实规则。本文认为,在中医药药品说明书英译的过程中,译者的活动受翻译要求的影响并在其指导下进行,译者的活动不仅受规范和习俗的制约,而且受其自身对翻译要求的界定和运用。全文由五个章节组成。第一章简要概述论文主题,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第二章为文献综述,综合分析以往对该主题的相关学术研究,并做出评述。第三章为文章的理论基础部分,在目的论的理论框架中,“充分”是衡量翻译质量的唯一尺度。第四章从“目的”角度论述中医药药品说明书的翻译。以大量实例研究为基础,该章分析了译者在实现其目的的翻译过程中所需面对的困难,重点在于从微观视角分析中医药药品说明书翻译的特点及策略。最后的结论部分是对全文的简要回顾及对相关研究的展望。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目的论,更多地关注中医药药品说明书的英译,对于翻译理论的发展和中医药的传播与标准化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