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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它在我国金融发展和经济运行中处于核心地位。各国政府都对银行采取比较严厉的管制,控制其外部负效应。近年来,随着贵州省新型银行机构的不断增加,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混业经营程度的不断提高,银行体系风险不可忽视。银行监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既承担着维系银行业安全的重任,也关系到广大存款人的合法利益。贵州省行政监管部门能否有效适度地实施银行监管,事关全省金融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研究贵州省银行业行政监管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学、金融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采用规范分析、历史对比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贵州省银行业行政监管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探索。结合作者在工作和学习中的感悟和经验总结,按照理论学习、发现和分析问题、寻找对策的思路,重点分析了当前贵州银行业行政监管在监管法规、机构设置、监管技术手段、部门协作配合、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试图从公共管理学视角提出确立监管目标、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增强监管回应性、建立金融监管局试点等完善和加强我省银行业行政监管的现实对策和建议,探讨提高我省银行监管能力,实施有效行政监管的方法和途径。本文主要创新之处表现为:运用管理学有关思想,结合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前景和贵州实际,提出在贵州试点建立一个综合性政府监管机构一金融监管局(一行三局一协调)。即把属地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进行整合,建立与人民银行、省政府财经办的协调机制,实现对以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的共同监管,达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