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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于员工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对于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起源于20世纪初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务派遣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态,因其弹性化、灵活用工越来越多地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定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产物,目前在美、日、欧洲等国已进入了成熟产业阶段,并在实践上逐渐取得了单独立法的成果。但是由于劳务派遣属于打破传统劳动用工理念的非传统劳动关系,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从传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两方关系,演变成为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三角关系。从世界范围看,由于雇用和使用分离产生的劳动关系多重化现象,三者法律关系混乱不清,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对其存在与发展在各国理论界和实务操作层面一直引起广泛的争论,从而也推动了非传统劳动关系的研究成为劳动法学的一个前沿课题,对于劳动法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对劳务派遣认识上的不同,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以传统的劳动关系对其进行衡量和评判尚存在许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劳务派遣业的发展。本人在长期从事人事资源管理和研究工作中感到,由于劳务派遣体现了全新的用工理念,满足了不同单位的发展需求,因此劳务派遣的发展应是有其社会价值、合理性和客观必然性的。我国在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也首次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使其成为了一种有法可依的用工形式。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在现有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引发的法律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规范的方式进行规避和解决。于是,本文冀求通过正确认识劳务派遣的发展过程,合理评估劳务派遣存在的弊病和发展趋势;通过明确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义务和责任的合理分担,进一步保护劳动者权益;通过积极探求以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国劳务派遣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和重点。本文以劳务派遣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线,首先从劳务派遣产生的政治经济背景入手,认为劳务派遣是企业灵活地获取与使用所需的人力资源,取得竞争优势和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的必然反应,也是劳动者劳动观念改变的结果:接着对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类型做了分析和梳理,试图从多层次、多方位的视角看待劳务派遣这一新事物,从而准确地把握劳务派遣的发展趋势。然后通过对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分析以及三方主体间的法律权利义务的界定,并借鉴美国、日本等国成熟的发展经验,对法律规制进行了再思考,梳理出我国完善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导向。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制提出具体建议,从而真正从立法上保障劳动者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