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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文简称“交强险”)是我国产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首个全国推行的强制保险的险种,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挥着分散风险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车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与此同时,每年机动车伤亡的人数也因此不断增加,经济水平较差的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能对受害人及时有效的予以补偿。鉴于此,我国于2006年推出了交强险制度来维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尚不成熟,交强险的经营陷入亏损困境。截至2012年末,交强险经营累计亏损达到了256亿元。交强险经营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不变的收费标准同社会经济成本不断攀升的矛盾以及保险行业经营技术升级缓慢造成的。交强险作为我国首个全国推广的险种,对我国推行其他险种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持续亏损的经营现况或会降低其服务质量,不利于其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因此,分析交强险经营亏损的原因,探索促进交强险健康发展的方式,对交强险的健康发展乃至后期推行其他强制险种都有着积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如下:首先,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概括研究思路,并指出论文创新和不足之处。其次,对国内外交强险的发展和经营状况进行阐述和分析。研究发现: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交强险发展有健全的法律基础和成熟的经营技术作保障;日本及我国港台地区在交强险的服务条款主要对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进行保障,不含财产保障,这有助于实现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健康、生命的损害提供基本保障这一目的。对我国交强险的经营状况分析发现:承保所得为负、投资所得较低、费用及成本较高。再次,对我国交强险经营亏损原因进行不同层面的分析。结果发现:现行费率定价方案不够精确、社会经济环境不够宽松、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等综合因素导致了我国交强险的亏损现况。最后,尝试设计出新的定价方案并对该方案实施提出具体措施。建议:通过加入多种因素尝试建立新的定价方案,促使其早日进入“不盈不亏”的健康经营模式;保险行业应认清自身存在的经营技术问题,与监管部门合作进行产业升级;宏观经济政策上政府应结合实际建立灵活的税收机制、稳健的司法环境促进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