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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平衡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特征之一,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难题。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等方面差距巨大。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就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政治统摄上的公民权力差异、非均衡的公共财政支出、非均衡的社会政策安排等,使得我国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严重的不均等,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极为不利。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状况,就必须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不断的创新,从而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
本文从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化的现状出发,以城乡教育投入、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及安全保障等为重点,概述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然后,从城乡公民权利差异性赋予体制、行政管理的区划分割制度、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城乡分割、社会政策安排的非均衡性几个方面来分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最后从制度建设、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社会政策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