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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两种公共品理论进行梳理、归纳、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技术和组织因素对公共品理论的影响。 经济学中,公共品通常被定义为具有非排他性和/或非竞争性的物品或服务。因为非排他性,因此私人无法自发提供公共品或提供不足;因为非竞争性,从而即便能够实现排他,也不应该排他,否则就是无效率的。这两种情形都意味着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来提供公共品以消除这种非效率。这就是主流经济学的公共品理论。 然而仔细的考察表明,非排他的物品或服务并非完全不能由私人提供。而非竞争性这一概念也有模糊之处,竞争性更多地是一个主观而非客观概念。主流经济学诉诸边际成本为零来刻画非竞争性并主张对这样的物品实行零收费,是不恰当的。新古典范式下的公共品理论,除了在概念界定上存在模糊之处外,仍有两个重大缺陷。一是以配置效率来刻画经济,进而通过社会福利函数来追求“最优配置”,但没有任何先验的理由认为这一过程导致的政府失灵一定小于市场失灵。二是将公共品的需求和供给分立地考虑,作为供给方面的税收和需求方面的公共品数量是脱节的,这一处理方式并不符合实证的要求。主流经济学公共品理论的逻辑起点是:物品特性决定人的行为。 以布坎南为主要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公共品理论,则强调公共品决策过程的公共性,而非物品或服务本身的特性。布坎南认为,集体决策是公共品交易与私人品交易最大的区别。而人们在进行集体决策时将首先选择决策规则,之后在某种决策规则下进行公共品决策。一致同意规则在集体决策中可以确保帕累托效率解的出现,任何不足一致同意规则都意味着对帕累托效率的偏离。存在互投赞成票行为时,虽然有利于决策的达成,但往往导致对公共品的过度供给。同时考虑公共品数量和税费分担安排的公共品决策同样有望出现威克塞尔解。然而出于决策效率的考虑,人们往往选择僵化的财政制度,这进一步导致公共品的过度供给。布坎南研究经济采取的是宪政范式,而非新古典范式。布坎南公共品理论的逻辑起点是:人的行为决定物品特性。 然而,无论是主流经济学的公共品理论,还是布坎南的公共品理论,均忽视了技术因素对公共品的影响。技术对公共品的特性有重大影响。当技术改变了公共品的特性时,公共品的提供模式也应随之改变。然而,采取资源配置的方法来研究对技术的需求,又面临着布坎南主观成本论的批评。科斯的《灯塔》论文表明,即便公共品不可排他,私人也可以通过将其和私人品打包或捆绑的方式提供公共品。如果私人品对公共品的需求弹性很大,那么私人就有足够的动力来提供公共品。 此外,公共品的供给和需求还涉及复杂的组织、制度因素。首先,公共品的提供和生产是不同的概念。现实中提供主体和生产主体都是多元化的,并非只有政府一家。提供主体多元化可以用人群规模、收入水平等来解释。生产主体多元化则可以用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表明,从更有效率这一规范意义上来看,公共品的提供主体多元化更为重要。 理论上,公共品自发提供不足可以用搭便车行为导致的“囚徒困境”来刻画。然而,现实中存在大量的公共品自发提供或合作提供的现象,与“囚徒困境”明显不符。博弈论分析表明,无限次囚徒困境博弈中,演化稳定策略可以确保公共品提供的合作解出现,而不必诉诸传统的冷酷触发策略或针锋相对策略。公共治理理论表明,公共品自发提供涉及复杂的制度和组织因素。如群体规模、交流机制、异质性、惩罚和规则等等,都将对公共品的自发提供结果产生影响。公共治理理论和实验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公共品的自组织提供并非像理论预测的那样不可能。但同样也未能证明公共品的自发提供能够实现帕累托效率的数量。 主流经济学的公共品理论,必须吸纳布坎南的公共品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并充分考虑技术和组织因素,才能建立完整的公共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