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比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等,尤其是以工业污染物排放为主导的环境问题造成了我国酸雨、雾霾等一系列异常天气的出现和频发,给生态环境和人居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虽然我国在治理环境问题方面积极实践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但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深层次矛盾依旧存在,为了进一步促进经济的绿色化发展,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开始积极发力。2007年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对实施信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要将环保因素贯彻其中,标志着我国实施绿色信贷的开端;2016年,我国对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从而对绿色金融有了综合和明确的定义。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下,我国绿色金融的实施是否有效减少了工业污染物排放?绿色金融通过何种途径作用于工业污染物排放?绿色金融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是否有地区差异、两者是否存在一定的非线性关系?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和证实,有利于赋能金融绿色化发展和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实施,从而更好地实现绿色金融对于环境效益的提升。本文基于环境经济学相关理论研究绿色金融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影响。首先,对其直接作用机制和间接作用机制进行了理论分析;其次,运用“熵权法”测算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指数、运用“纵横向拉开档次法”测算工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指数,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两者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最后,以我国2011-2018年的30个(西藏、港澳台除外)省份(市、自治区)数据为基础,通过运用相关面板模型,基于线性和非线性双重视角考察绿色金融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得到如下研究结论:(1)从时间维度来看,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指数的均值从2011年的0.4299上升至2018年的0.4661,工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指数的均值则从2011年的0.4048下降至2018年的0.1195。从空间维度来看,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在我国呈现出东部(0.525)>中部(0.482)>西部(0.379)的阶梯状下降趋势,工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则表现出中部(0.3010)>东部(0.2884)>西部(0.2534)的地区异质性;另一方面,莫兰指数测算的结果表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存在“高-高”和“低-低”正向聚集态势,而我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则在空间分布上不存在正向聚集效应。(2)绿色金融在全国层面有效支持了工业污染物减排,并且在缩小研究区间、排除相关政策干扰、剔除个值、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以及考虑内生性问题后,结论依旧成立;我国“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现“N型”特征。(3)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显示绿色金融通过促进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抑制了工业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以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总数和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总数再次衡量技术创新并进行逐步回归和sobel检验,结果表明绿色金融可以通过促进人均专利申请数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但研发投入强度、人均专利数和人均发明专利数直接抑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系数存在差异,分别为-12.61、-0.00931和-0.0255。从绿色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绿色金融通过促进工业企业绿色产品创新抑制了工业污染物排放,但是对促进绿色工艺创新在统计上不显著,此外,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工艺创新都可以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4)从地区角度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仅在东部地区支持了工业污染物减排,系数为-0.354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中部地区系数为-0.186且不显著,但依旧表明中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有支持工业污染物排放减少的潜力,西部地区系数为0.0855且不显著,表明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尚未发挥污染减排作用;从污染物角度来看,绿色金融有效抑制了工业废气和工业废水中四种污染物的排放,但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尚未发挥污染减排作用;从绿色金融工具角度来看,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抑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系数分别为-0.221和-0.500且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下显著,而绿色保险和绿色投资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的效果不显著。(5)面板门槛模型的非线性估计结果表明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总数是绿色金融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的门槛变量。技术创新水平越高,绿色金融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的作用越强。其中,跨过门槛值的省份仅有广东、江苏、浙江和天津,并且全部位于我国东部地区。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力度。首先,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支持力度;其次,充分发挥东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示范效应和聚集效应,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北京(0.6901)、浙江(0.5666)、江苏(0.5601)等地区应积极与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如云南(0.2528)、甘肃(0.2623)、贵州(0.2879)等省份进行对接,向低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分享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成果和经验;最后,我国环保部门和政府机构应提升对于绿色投资和绿色保险的关注度,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工业污染物处置设施的投入力度,同时应鼓励高污染企业投保环责险,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和追责力度。(2)提升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发展水平。一方面,技术创新的间接效应占比为20.65%,贡献程度较低,因此我国还应关注到中小环保企业的创新,这就要求政府和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这类企业的借贷和上市门槛,此外,工业企业本身还应合理利用绿色金融资源并促进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工艺创新,从而全面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另一方面,人力资本发展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因此国家应继续加强和普及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3)鼓励多主体践行绿色金融政策。政府、金融机构、环保NGO等应共同践行绿色金融政策,从而有效促进工业污染物排放减少。(4)动态调整经济发展政策。一方面,外商投资具有“污染光环”效应,因此我国应积极引入外资,通过对FDI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学习促进本国技术创新,从而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支持工业污染物减排的能力;另一方面,继续坚持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的政策,积极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绿色理念,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