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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指的是收单机构和交易处理商通过独立销售组织对接中小商户交易的方式。随着信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创新,第三方支付从中获益,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虽然第三方支付在资金的转移、暂存以及购物时充当信用中介,提供信用增强服务等方面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由于其迅猛的发展,不少监管法律法规与适当的手段并未跟上,出现了不少像信息泄露、套现洗钱以及沉淀资金管理不当等违法违规问题,政府监管亟待跟进。
目前,通过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以及日常生活中较为耳熟能详的几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包括支付宝、腾讯支付、百度钱包、京东金融等企业的分析,根据对2018一季度-2019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的数据研究发现,综合支付市场和移动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都是上半年环比增长下降,下半年上升的趋势;市场交易份额的角度来看,支付宝、腾讯金融、快钱、易宝支付等机构稳居前列。对于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的环比增长率来说,2018年一季度后则略有下降,直到2019年一季度才有所上升;市场交易份额角度来看,支付宝、快钱、易宝支付、腾讯金融等企业仍位居前列。
对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显示,第三方支付主要存在如下风险:由客户备付金使用不当导致企业破产或资不抵债而违约的信用风险,由有意或无意的人为操作导致信息安全问题的操作风险与技术风险,以及包括套现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金融风险。综合来看,我国针对防范大部分上述风险具有相应的监管规定。
尽管我国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机制包括准入退出、客户备付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几个方面,但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在监管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备付金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分类无法适应监管的需要,第三方支付的立法体系有待完善以及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管效率等问题。
通过对欧美等国发展第三方支付经验的学习,笔者根据国外经验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下发展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多重保护,按业务风险计提保证金,配套使用监管手段以提高管理效率等。
最后,笔者根据我国在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存在的形如备付金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分类无法适应监管的需要、第三方支付的立法体系有待完善以及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管效率等问题,结合国际先进经验,综合了以立法与行政监管为代表的公共管理手段、公共政策,为强化我国政府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力度、提高我国政府对第三方支付监管效率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包括依法监管,集中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以及创新监管。
目前,通过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以及日常生活中较为耳熟能详的几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包括支付宝、腾讯支付、百度钱包、京东金融等企业的分析,根据对2018一季度-2019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的数据研究发现,综合支付市场和移动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都是上半年环比增长下降,下半年上升的趋势;市场交易份额的角度来看,支付宝、腾讯金融、快钱、易宝支付等机构稳居前列。对于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的环比增长率来说,2018年一季度后则略有下降,直到2019年一季度才有所上升;市场交易份额角度来看,支付宝、快钱、易宝支付、腾讯金融等企业仍位居前列。
对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显示,第三方支付主要存在如下风险:由客户备付金使用不当导致企业破产或资不抵债而违约的信用风险,由有意或无意的人为操作导致信息安全问题的操作风险与技术风险,以及包括套现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金融风险。综合来看,我国针对防范大部分上述风险具有相应的监管规定。
尽管我国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机制包括准入退出、客户备付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几个方面,但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在监管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备付金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分类无法适应监管的需要,第三方支付的立法体系有待完善以及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管效率等问题。
通过对欧美等国发展第三方支付经验的学习,笔者根据国外经验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下发展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多重保护,按业务风险计提保证金,配套使用监管手段以提高管理效率等。
最后,笔者根据我国在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存在的形如备付金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分类无法适应监管的需要、第三方支付的立法体系有待完善以及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管效率等问题,结合国际先进经验,综合了以立法与行政监管为代表的公共管理手段、公共政策,为强化我国政府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力度、提高我国政府对第三方支付监管效率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包括依法监管,集中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以及创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