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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一概念既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也包括了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青年(成年人)犯罪。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青少年人口群体。根据2003—2005年的统计数据,我国14~29岁青少年共有311,217,923人,占总人口的24.25%(2003年数据)。在迁移人口中,14~29岁青少年占迁移总人口的54.14%,主要是务工经商、学习培训和婚姻迁入为主。14~29岁青少年人口有98.33%受过小学以上教育,但仍以初中教育程度为主。在15~29岁青少年中,就业人口占72.05%,失业人口近1573.6万人,占5.01%。我国青少年是网络用户的主力军,其中18岁以下网民占总网民的15.8%,18~24岁网民占37.7%,35岁以下网民共占81.3%(2005年数据)。1由此可见,我国的青少年呈现出人口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受教育水平还不够高以及受媒体网络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自身控制能力较弱等特点。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改革开放以后呈现多发性的上升态势,其趋势不仅向着组织更为严密规范、所涉及的罪名范围更为广大、犯案手段更加多样化靠拢,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其成员正逐步趋向于年轻化,青少年已经渐渐成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力军、主力军。通过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从分析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独有的特征入手,通过对近年来较为典型的几起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分析来解析我国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进而深层次的挖掘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同时针对我国目前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例如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别累犯适用问题;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等)展开探讨并给出建议。除此之外通过对美国近年来青少年黑社会犯罪的发展背景和现状的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的国内外形势和社会结构、人员、国情等的分析,对我国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做出一定的预判,给我国今后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提供参考。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目前虽不是主流犯罪,但是由于其发展趋势的扩大,手段的多样性,正不断威胁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及到了毒品、网瘾、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得不引起法律、社会的高度重视,也十分有必要对其遏制、阻碍其发展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