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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信息在现代社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新闻自由也就成为了信息传递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新闻自由概念、新闻自由的历史演变、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新闻自由的具体内容以及法治下的新闻自由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作者对新闻自由如何在我国法制中,尤其是宪法中彰显自己的地位做一个简要的探索、展望。本文首先对新闻自由概念进行了分析,不管是新闻,还是新闻自由,我们都不可能得出一个一致的认识。因为对他们的理解总是植根于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之下的,因此,我们应该相对的来看待新闻自由这一概念。但对于这种“概念的混乱”的分析,虽然没有形成共识,但却加深了人们对此概念的理解,因为历史与经验本身就是值得吸取的。简单的介绍了新闻自由的历史演变,主要是为了阐明言论、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传承与区别,并同时肯定了新闻自由提法的合理性。虽然我们无法从宪法中找到新闻自由这样的字眼,但从法理中可以延伸出新闻自由实际上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并且从各国的实践中可以看到。但同时应该注意,笔者也认为,新闻自由并不是每个公民可以享有的权利,而是一种制度性权利,本文回答了新闻自由是否为宪法保护的权利这个问题。其次,文章介绍了各种关于新闻自由的基础理论。正是这些理论,使得新闻自由能够获得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但同时可以看到,关于新闻自由的基础理论是不同的,它是随着时间与地方的不同而相异的。对于我们应该采取何种理论,我们应该把它放到具体的情境中去分析。分析中国新闻自由的现状,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的比较来展开的。由于中国的新闻媒体更多是被政府与党所经营与管理着,因此,我们在强调新闻媒体的责任时,更多的应该是诉诸对权利的追求,从而明确了宪法规制新闻自由的要旨所在。本文通过两位学者的观点对新闻自由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分析。这也正是在基础理论和中国现实中凸现的两种重要分歧,即如何对新闻自由所涵盖权利和义务作一个合理的分担。介绍了各国是如何通过法律来调整新闻自由的。主要阐明了我们不能仅仅注意法制的表面建构,更重要是去理解法制构建背后所蕴含的实际含义。因此认为,不应该仅仅注重通过立法来实现新闻自由,更重要是促进新闻自由成长土壤的生成。最后笔者结合前面的论述,分析了新闻自由在宪法保障下的意义所在,并从立法层面、意识层面、司法运作层面对未来中国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模式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