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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时期,同时也是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时期,但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远远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迫切需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方面转移的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层次化和专业化的服务。体育社会组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自身承接公共体育服务的方法,力求提供社会公众满意的服务。 本研究以广州市为例,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个案研究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行研究。本研究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就广州市具备承接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承接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要素进行分析,辅以两个个案研究,从中发现广州市体育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会出现组织自治程度不高、治理体系不完善、自身能力较弱、社会公信力较低、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本研究从问题出发,将服务执行者分为政府部门、购买机构及体育社会组织三个主体,分四个方面规范了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公共体育服务流程:政府部门牵头做好需求评估(前提);购买机构做好项目遴选(基础);体育社会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关键);购买机构做好绩效评估(保障)。流程的规范将进一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本研究根据实际对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长远发展提出几点对策: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体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评估体系;扩宽购买服务宣传途径;强化“互联网+政府购买”思维。力求充分发挥我国体育社会组织供给活力,力争优化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为我国进一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借鉴和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