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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渐凸显。200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吴卫明诉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储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认为花旗银行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不当,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005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银行卡持卡人起诉银行的银行卡收费的案件。与此同时,上海的许多法院还受理了多起信用卡遗失后盗用冒用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件都涉及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但是由于法律规范的缺失,以及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强势地位已经足以影响到法院对普通消费者的保护,这些案件中的大部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均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008年由于全球股市的下跌,导致了基金投资风险的显现,尤其是QDII基金净值的大幅缩水,使基金只赚不赔的神话破灭。基金销售中的误导推销给中小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低收入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人们在对金融风暴带来的巨大损失痛苦不已时,忽视了这也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因而,本文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着重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公平交易问题、隐私权的保护予以剖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加强对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健全程序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而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本文共五章,约三万四千字。第一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一节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从传统消费者概念出发,提出了金融消费者概念,并就其对传统消费者概念中交易盈利目的限制及消费者主体限制的突破予以分析。第二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因,分别从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格式合同在金融业中的广泛使用两方面详细分析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学基础与法学基础。第二章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第一节说明义务的性质,明确说明义务应属于附随义务,其具有:法定性、辅助性、附随性、不确定性的特点。第二节说明义务的标准,分别论述了说明义务的一般标准、判例对说明义务的明确以及国外立法例对说明义务的规定。第三节风险预告制度分别对风险预告的内容与风险预告制度的实施予以讨论。第三章金融消费中公平交易问题。第一节格式条款的规制,论述了金融领域格式条款的使用、格式条款的解释以及格式条款的效力限制三方面的问题。第二节强制交易的禁止,通过对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和银行卡收费案件的分析,分别论述了金融机构收费的合法性问题和金融服务收费与强制交易的认定。第四章金融隐私权的保护。第一节金融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归纳了对金融隐私权保护的三项原因,即金融隐私权的财产属性、信息处理技术与传播手段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的放开。第二节金融隐私权的立法发展,分别对金融混业经营禁止时期与金融混业经营放开时期的金融隐私权立法予以分析,从而对其不同阶段的立法情况有一初步了解。第三节金融隐私权的保护趋势与立法经验,从金融隐私权保护客体的扩大、金融隐私权保护方式的拓展、刑事保护原则的确立三方面归纳了其保护趋势,并结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隐私条款,总结其立法经验,以供我国立法借鉴。第五章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完善。第一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的完善,提出在金融领域,应通过成文法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消费者的保护,并对金融机构规定严格责任。同时在金融行业推动行业规范建设。第二节金融监管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明确监管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职责,督促金融业者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完善监管规范,针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手段。第三节健全程序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推广仲裁方式,创设小额诉讼机制,建立集团诉讼制度,以此来方便金融消费者获得及时、方便、经济的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