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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了我国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发展目标,将“创新驱动”放在了重要战略地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强度在2017年已经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13%,但是距离国际公认具有竞争力的研发投入强度5%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国要成为创新型国家还有很长段路要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角,是创新发展战略的主要执行者,同时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也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而研发投入是企业取得核心竞争力的基本物质保证。企业若要取得竞争优势,需要不断地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但是研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进行研发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下,企业的研发活动会对企业价值造成怎样的影响?市场在面对这些企业时会给出怎样的估值?这些问题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的决策非常重要。
首先,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外对创新活动、以及创新活动和企业价值两者关系的研究较为深入,但是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尚未明确定论,两者关系受到多种企业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而由于数据披露和资本市场成熟晚之类的原因,国内对于创新投入的研究最早集中在创新活动的影响因素和创新活动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两方面,甚少关注创新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其次,在超产权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中都强调了“市场竞争”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在不同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行为存在差异,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就不同。本文采取行业集中度作为市场竞争度的指标,分析市场竞争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考察在不同行业中的影响表现出怎样的差异。最后,本文将“市场竞争度”和“研发投入”放在一个框架中分析,分析在不同竞争环境下企业的企业价值表现以及研发活动对企业价值的作用效果。
为此,本文选取2009-2017年创业板上市企业数据,选取研发强度作为研发投入指标,托宾Q值作为企业价值指标,参考Griliches的知识生产函数模型构建本文的回归模型,以此考察两者的关系;同时考虑到研发活动投入时间长,将研发强度取滞后一阶、滞后二阶和滞后三阶代入模型中,分析研发活动的滞后性和滞后时效;在模型基础上加入行业集中度指标(HHI、CR4)衡量市场竞争度考察市场竞争对企业价值的作用;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加入行业竞争度和研发强度的交叉项,考察市场竞争对研发强度和市场价值关系的影响。进一步地,将样本按照地区和行业分组,考察地区和行业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是否有所不同。最后替换研发强度和市场竞争度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研发强度能够对企业价值产生正向影响,这种影响在东部地区表现为显著,而在其他地区不显著;(2)研发活动存在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持续两期并逐渐减弱,这种滞后效应在信息技术行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制造业研发活动不存在滞后性;(3)在当期市场竞争指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价值负相关关系,在信息技术中表现也为负相关,但是在制造业中两者关系变为正相关;总样本中行业集中度在当期不存在调节效应,在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时,调节效应显著为正。而在制造业中行业集中度不存在调节效应,在信息技术业中市场竞争度的调节效应在当期表现为负向调节;(4)同时本文验证了市场竞争度和企业价值的倒“U型关系”。本文最后根据这些结论,对企业的研发活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首先,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外对创新活动、以及创新活动和企业价值两者关系的研究较为深入,但是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尚未明确定论,两者关系受到多种企业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而由于数据披露和资本市场成熟晚之类的原因,国内对于创新投入的研究最早集中在创新活动的影响因素和创新活动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两方面,甚少关注创新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其次,在超产权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中都强调了“市场竞争”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在不同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行为存在差异,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就不同。本文采取行业集中度作为市场竞争度的指标,分析市场竞争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考察在不同行业中的影响表现出怎样的差异。最后,本文将“市场竞争度”和“研发投入”放在一个框架中分析,分析在不同竞争环境下企业的企业价值表现以及研发活动对企业价值的作用效果。
为此,本文选取2009-2017年创业板上市企业数据,选取研发强度作为研发投入指标,托宾Q值作为企业价值指标,参考Griliches的知识生产函数模型构建本文的回归模型,以此考察两者的关系;同时考虑到研发活动投入时间长,将研发强度取滞后一阶、滞后二阶和滞后三阶代入模型中,分析研发活动的滞后性和滞后时效;在模型基础上加入行业集中度指标(HHI、CR4)衡量市场竞争度考察市场竞争对企业价值的作用;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加入行业竞争度和研发强度的交叉项,考察市场竞争对研发强度和市场价值关系的影响。进一步地,将样本按照地区和行业分组,考察地区和行业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是否有所不同。最后替换研发强度和市场竞争度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研发强度能够对企业价值产生正向影响,这种影响在东部地区表现为显著,而在其他地区不显著;(2)研发活动存在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持续两期并逐渐减弱,这种滞后效应在信息技术行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制造业研发活动不存在滞后性;(3)在当期市场竞争指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价值负相关关系,在信息技术中表现也为负相关,但是在制造业中两者关系变为正相关;总样本中行业集中度在当期不存在调节效应,在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时,调节效应显著为正。而在制造业中行业集中度不存在调节效应,在信息技术业中市场竞争度的调节效应在当期表现为负向调节;(4)同时本文验证了市场竞争度和企业价值的倒“U型关系”。本文最后根据这些结论,对企业的研发活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