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大规模快速发展。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布置灵活,满足了车站的综合使用和功能,是新建城轨高架车站最为常用的形式。由于桥建合一高架车站兼具桥梁结构与建筑结构的属性与特点,目前尚无明确的标准规范指导其结构设计,特别其在高烈度区的结构抗震设计与分析仍有待深入探讨。本文以天津市滨海新区轨道交通Z2线工程的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为背景,针对该类结构的抗震性能作了以下研究:利用Midas g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大规模快速发展。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布置灵活,满足了车站的综合使用和功能,是新建城轨高架车站最为常用的形式。由于桥建合一高架车站兼具桥梁结构与建筑结构的属性与特点,目前尚无明确的标准规范指导其结构设计,特别其在高烈度区的结构抗震设计与分析仍有待深入探讨。本文以天津市滨海新区轨道交通Z2线工程的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为背景,针对该类结构的抗震性能作了以下研究:利用Midas gen结构设计分析软件建立多个不同尺寸墩柱和上部框架柱的高架车站结构模型,研究墩柱、上部框架柱尺寸对车站结构动力特性和抗震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墩柱尺寸对结构的抗震性能影响较大,减少墩柱顺桥向截面尺寸,或增加横桥向截面尺寸可减小因结构两方向刚度不均带来的不利抗震影响;车站结构设计因其长悬臂,两侧刚度差别大和竖向刚度分布不均等因素,因此其动力特性不同于一般结构,仅通过增大抗侧力构件截面和配筋面积并不能改变结构部分柱先于梁进入塑性的情况。根据中震弹性设计原则,提高墩柱盖梁的配筋面积,并采用非线性分析软件Perform-3D对高架车站结构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动力时程分析,以发现结构抗震的薄弱位置。对比分析不同尺寸墩柱和上部框架柱计算结果,得到以下结论:角墩柱为高架车站结构抗震薄弱位置,设计时应适当提高配筋面积,鉴于首层墩柱在结构中的重要性,设计时应予以加强;高架车站结构竖向刚度不均,相较于底层墩柱,三层框架柱高度较短,尺寸较小,鞭梢效应明显,墩柱截面尺寸越大,顶部结构地震响应越明显,结构三层柱进入塑性数量增多。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底层墩柱通常采用单墩柱或双墩柱,对于抗震设防烈度较高的地区建议采用双墩柱式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或引入其他耗能手段,本文将屈曲约束支撑(BRB)作为车站结构的减震措施。分析设置BRB的车站结构抗震性能。结果表明:罕遇地震作用下BRB先于结构屈服耗能,可有效保护结构构件,在不同部位设置BRB可以改善结构两方向刚度不均的特性,减小结构地震响应,从而减小结构部分构件的截面尺寸和配筋面积。
其他文献
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3款,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自然也是权力的主人,只有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侵犯和践踏人权的现象。这一次的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
职业道德素养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专业素质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关系到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的发展。文中讨论了基于立德树人视域下如何实现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施路径,为国家培养职业道德素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毕业生。
人还没有老,本不敢轻言回顾,新中国的行政法尚也年轻,然而新中国行政法2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笔者有幸作为学习者、参与者追随师长们一起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法治与行政法学发展历史进程中的一些重要事件,值此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纪念的重要时刻,回顾所经历和所目睹的人和事,浅谈了一些感想。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10年时间建成法治政府。这个重大举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成为2004年依法行政的两件大事。通过这两件事的宣传和实施,政府的依法行政理念得到了更新,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建设出现了令人可喜的势头,但依法行政实践也随之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就依法行政实践中贯彻落实《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不仅是中国经济走向繁荣的20多年,也是中国法制走向发展的20多年,更是中国社会走向全面进步的20多年。笔者认为,从1989年4月《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到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不但体现了社会对政府行为法治化的需求,更是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更新和深化。
本文讨论了“统一公法学”的基本理论架构。《论建立统一的公法学》一文主要探讨了五个问题,即现代公法的崛起要求建立统一的公法学;统一公法学以整体公法规范、共性公法特征和一般公法规律等内容为主要研究对象;统一公法学以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为主线形成理论基础;统一公法学以元概念、核心范畴和基本范畴为主体确立范畴构架;统一公法学以对公法研究成果的系统整合为基础构建学科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与宋功德博士经过最近
中国传统文化,在许多方面都与西方有着深刻差异,这些差异又都充分体现于它们各自的法律当中,法律的冲突便不能不同时又是文化的冲突,法律的变革也不能不最终归结为文化的解决,所以,如果抛开千年的文化积淀而去开创现代法治在中国的乐园,无异于“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这就是“法律文化”及“传统法律文化”日益被学者所重视的原因。本文以文化为视角,探讨了中国行政法的传统之根与未来之路。
本文拟从人性尊严之意涵、本质特征、人性尊严保障的内容以及人性尊严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以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2021(第十六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暨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日前在广州举行。本次大会以“建设数字政府 加快数字化发展”为主题,与会者交流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分享政府服务和治理数字化创新举措,推动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引领全面数字化转型和全方位协同发展。数字政府建设
本文探讨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行政立法对策:①进一步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标准、形式、程序,严格限制行政处罚权的行使。②对违法处罚者实行惩戒制度,使违法处罚成为对执法者有害而无利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实施违法处罚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个人或其所属机关的首长实行惩处,使其承担因其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这样,违法处罚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就将内化为对违法处罚者个人利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