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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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革命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敌后抗日军民创建的重要抗日根据地,由晋西北、晋西南、绥远大青山三个地区组成。从1937年10月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开辟到1949年9月晋绥政权撤销,晋绥革命根据地共存在12年。在这期间,晋绥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颁布了一系列条例、指示、训令、决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法制建设,保障了根据地的全面发展。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双重影响,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制建设充分汲取了前期经验,并在实践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律阐释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自由、平等,成为无产阶级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又一次飞跃。因此,本文力图以史料为依据,系统梳理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深入分析法制建设的运行机制、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剖析重要法律法规对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意义,加强对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历史脉络的了解和整体性研究,总结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主要缺点,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供经验,同时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研究。全文分为导论和正文两部分。导论部分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基本概念、创新与不足。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背景。全面了解晋绥革命根据地的产生、发展历程、社会特点,从建立和巩固根据地新型政权、动员民众积极抗战、稳固根据地经济基础三方面来论述晋绥革命根据地进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章为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将晋绥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分为初步探索时期、艰难发展时期、逐步完善时期三个时期进行系统梳理,尤其聚焦其曲折性。第三章为晋绥革命根据地的法律机关建设。主要对晋绥革命根据地的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进行分类与论述,分析其创设的指导思想及创新之处。第四章为晋绥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立法与司法制度。对搜集到的法律文献进行系统归类,以国家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司法制度六类法规为标准,梳理其中的代表性法律文献,重点剖析土地法、选举法、婚姻法、农田水利法、财税法、工商贸易法等法规的立法动机、主要内容和历史作用。第五章为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审视。深入分析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客观揭示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的主要缺点,科学总结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经验启示。本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两方面。研究视角上,注重多个学科的融合与交叉,首次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分析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特殊性与创新性,深入挖掘各部门法的立法动机与实践效果。研究内容上,首次从整体性角度对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宏观性研究,系统梳理法制建设的背景、发展历程,重点剖析法律机关和法律制度的建立与运转情况。启示我们要充分汲取晋绥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教训与成功经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充分考虑人民诉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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