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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判决是行政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的判决形式。情况判决制度由日本首创,在我国台湾地区进一步发展,并于21世纪之初被我国大陆引进。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情况判决的适用都十分谨慎,笔者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我国大陆情况判决制度的适用十分广泛,并且由于我们理论认识上的偏差以及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在适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并且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
本文按照情况判决制度在日本的起源,在日本建立时引发的争议,以及情况判决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及适用情况,对我国大陆情况判决制度适用过程中所存在问题的探讨和对情况判决制度的完善这一思路,对情况判决制度以案例分析为视角分为四章进行了阐述:
第一章是情况判决制度的起源,该章通过介绍情况判决制度在日本首创的起因,情况判决制度在日本建立时引发的争议及其发展的历程等,初步介绍了情况判决制度在日本首创时的情况。情况判决制度在日本建立时,学界主要有三种学说,完全否定说、限制适用说和积极活用说,限制适用说可以说是学界的通说。
第二章是我国情况判决制度的建立及适用情况。该章首先介绍我国情况判决制度建立的文化背景,然后分析我国大陆情况判决的适用现状,最后在对我国大陆情况判决适用状况进行具体的个案分析。我国大陆情况判决制度的适用相比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来说要相对广泛,我国大陆情况判决的适用大多集中在土地、城市规划、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等事由引起的案件中。
第三章是对情况判决制度在我国大陆适用过程中所存在问题的探讨,该章主要是对情况判决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以及情况判决制度适用过程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阐述,并对情况判决制度中引入利益衡量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第四章是对情况判决制度的完善,该章主要探讨了如何对我国大陆的情况判决制度进行修缮,比如从情况判决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情况判决中“重大损失”的界定,情况判决中“损害”的界定等方面进行探讨。同时为了使情况判决制度能够发挥出更好的效果,本文还初步研究了情况判决制度的配套制度的设计情况,比如中间违法宣告判决制度的设计,职权探知制度的设计,替代救济措施制度的设计等。最后是对我国情况判决制度的发展方向或理想图景的描述,主要从情况判决的适用要件和情况判决相关法条的修订等方面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