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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批判自由主义理论局限性的基础上,实现对自由主义的超越,形成了新型国家理论。同时,马克思认识到,市民社会是历史发展的结果,黑格尔的绝对国家主义同样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最终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秘密,实现了马克思对近代西方国家主义的超越和发展,实现了由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政治正义到社会正义和个人自由到共同体自由。马克思破除了黑格尔那种绝对的国家主义,形成了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科学国家观。马克思主张国家形式主义,重置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通过对黑格尔实证主义国家概念的祛魅,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包括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公平、正义和民主观点,其精神实质是人类解放。马克思主张公平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一切正义的概念都具有意识形态性,共产主义是一个超越正义的社会;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所形成的人权与公民权的分离,是马克思人权批判的切入点,马克思进行批判的最终归宿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非“人权的理想国”。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精神实质是人类解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在本体论、价值论、认识论上实现了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当代诠释。在马克思看来,和谐就是共产主义的目标,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时,核心就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类自身内部各个方面矛盾冲突的真正解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与马克思对社会和谐的规定一脉相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三个方面的要求: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全面和谐。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公正观、人权观和民主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启示的价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创造性地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不断解决各种矛盾、调适各种关系、协调各方面因素,使整个社会系统正常有序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