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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共享单车市场中仍在运营并占有率较高的11家共享单车平台押金条款文本,发现单车平台对于自身收取押金的定性和说明并不清晰。主要原因在于诸多单车用户服务协议都流于形式,消费者也很少关注押金条款的具体内容。文章从考察共享单车平台的押金条款设计出发,结合现行法,试图较为全面地分析共享单车押金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文章着重分析了共享单车押金的现实状况、共享单车押金的法性质并突出其与传统押金比较的特殊性、押金的归属和利用、押金担保的效力等问题。同时基于押金及其孳息的归属利用秩序,提出必要的押金监管提示。引言部分就选题的来源和问题提出的意义、现有研究梳理、以及研究要点和思路进行简要说明,体现行文的逻辑结构。文章第一部分首先集中梳理了目前共享单车市场单车企业的押金政策,其次通过目前市场占有率较高的11家共享单车平台押金条款的文本分析,比较了各家平台有关押金说明的异同点,指出平台有关押金的规定模糊、说明不足。本文在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共享单车押金的法性质及其特殊性。首先,从共享单车押金行为赖以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出发,通过与典型担保的类比,就共享单车押金的法律构成在我国法律框架体系内找寻符合的规则,论证共享单车平台收取押金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其次着重分析了共享单车押金的特殊性,指出其在占用性质、占用时间方面对传统押金制度的突破。本文第三部分就共享单车押金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进行探讨。押金归属方面,基于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则与现实电子支付环境下的冲突,总结押金所代表的金钱货币或财产权利的归属问题。押金利用方面,结合目前出现的押金难退、甚至无法退还现象,着重探讨共享单车平台是否有权使用用户交纳的押金问题。押金所生孽息归属是押金利用问题的延伸,重点分析押金所生利息的法定归属问题,并结合ofo平台押金利息条款,按照“要件——效果”层次分析平台押金利息条款的性质和效力。通过运用传统格式条款和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理论,论述ofo押金利息条款的性质,并通过考察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对于合同核心条款和附随条款规制效力的不同特点,分析ofo押金利息条款法律适用效果。本文在第四部分就共享单车押金的担保效力进行了评述。此部分结合共享单车押金的法性质,总结分析押金担保的法律特征,侧重指出押金担保的特殊性,并概括共享单车押金的法定效力范围。其次,结合共享单车平台押金条款的规定,论证押金与单车使用费、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最后借鉴美国法有关押金退还制度以及国内现有关于预付款返还的规定,分析共享单车押金返还规则。本文第五部分阐述对共享单车押金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结果。首先,从民法的角度,总结分析共享单车押金的法性质及其效力、押金的归属和利用问题等。其次,以民法理论作为支撑,提出对于押金的必要监管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