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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形势下,网络订餐行业发展迅速,2019年前三个季度外卖行业交易额为6035亿元,外卖用户量为4.12亿人,凭借种类丰富的食品和方便快捷的配送,网络订餐成为广大消费者普遍接受的食品消费方式。与此同时,由于网络餐饮涉及的监管环节复杂,其食品卫生安全相对更加难以保证,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事件也频频发生。习总书记明确强调,对于食品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于网络订餐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应落实该“四严”准则。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网络订餐食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现有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挑战。在互联网虚拟条件下,为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继续探索和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成为当前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首先,本文从介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概念入手,分析了网络订餐食品监管的理论基础。其次,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法律主体、各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和执法手段这四个方面的规定来分析立法现状,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再次,在总结美国、德国和日本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之后,提出了对我国可资借鉴的经验。最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第一,健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如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强网络订餐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第二,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主体,如建立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科学规定机构间监管力量的分布格局;第三,合理规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各法律主体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法定义务;第四,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以及全程追溯监管等各种手段开展监管工作。希冀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促进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