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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的恶化已近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世界各国不断探讨各种环境政策和措施已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税收手段的运用成为各国环境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快车道,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不可避免的摆在我们面前。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本文的立意在于,从税收制度设计角度,“谁排污,谁付费”,“排污越多,付费越高”,避免“外部不经济”现象,控制企业乱排乱放污染环境行为;通过设制环境税收,开征新的税种,加大企业排污成本,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引导企业向低能耗、低污染方向发展,同时利用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基本特征,政府可以通过征税来为排污处理、废物处理与无害化加工等环境服务提供资金来源,避免在环境治理方面资金方面“捉襟见肘”的尴尬,使政府在治理污染方面真正发挥主角作用。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实践考察(环境保护的必要性,我国目前环境政策的现状)、理论分析(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国际比较(国外环境税制的概况和步骤)、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完善我国环境税制的制度设计)。全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可持续发展观入手,结合对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分析,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说明了我国环保税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部分从理论上阐述我国环境税制建立的必要性。内容有二:1、政府干预环境问题的必要性在于生态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2、在解决环境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手段中,环境税收手段具有相对优势。第三部分对国外环境税制的实践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重点介绍了OECD、荷兰、美国等国家和组织的经验,以及这些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环境税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主要是1、缺少专门针对污染行为而设立的税种。2、现行税种中有关环保的规定不健全。3、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与灵活性。4、我国排污收费政策方面存在不合理,未达到预期效果等。第五部分根据前四章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环境税制的制度设计原则和思路以及具体的制度建设,包括完善现有税种和设计新税种等。以及对新税制的征管提出了配套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