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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音乐的历史是回族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族音乐的形成、发展与其民族独特的历史、宗教信仰以及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历史上的回族音乐掺杂、混合着多种音乐文化的痕迹,它不仅继承了西亚、中亚音乐,而且与中国各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族的音乐相互交汇融合,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本民族音乐文化。本文不持狭义的回族音乐观(即认为回族音乐仅仅出现在回族形成之后),不以当代回族音乐作为唯一的线索去探讨历史上的回族音乐,也不承认回族音乐具有纯粹性,而是追溯一个时间轴向历史去延伸,将历史上与回回民族相关的音乐文化贯通起来,梳理出一个框架,研究回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分析历史上回回民族的音乐文化现象,从而为当代回族音乐找到历史成因。
本文主要包括三章内容,分别讨论唐宋时期回族先民的音乐、元代回回人的音乐和明清时期回族的音乐,将与回回民族密切关联的几个要素作为主要线索贯穿于各个历史阶段,包括乐器、伊斯兰国家的音乐文化和中原汉地的音乐文化等,探讨中原与西亚、中亚音乐文化的交流,回回民族对伊斯兰国家音乐习俗的保留,回回民族世俗音乐生活的华化,以及回回民族在宗教音乐生活中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坚守等问题。
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作者努力发掘史料,以历史人类学的理论作为基础理论,并结合民族学、音乐学、宗教学、传播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进行研究。一方面,将回族音乐的历史发展与回族的历史、中国音乐的历史紧密联系,探讨回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将回族的音乐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传统文化紧密联系,探讨其本民族音乐的文化格局。
研究发现,回族古代音乐的发展与回回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都息息相关。唐宋时期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孕育阶段,元代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奠基阶段,明清时期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形成阶段。在中国音乐历史发展的大环境中,回族古代音乐的概念范围呈“减法”之势。从唐宋时期的胡乐到元代的回回乐,直至明清时期的回族音乐,此概念范围是逐渐缩小的。回族古代音乐发展中的文化融合则呈“加法”之势,而回族古代音乐发展中的本色坚持可谓一种“不增不减法”。历史上回回民族的音乐不断与中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接触、交流、吸收、融合,形成了既有中华民族音乐的共同特征,又有地方性、民族性色彩的回族音乐。同时,伊斯兰教伦理思想对回回民族的音乐生活始终起着统摄作用。正是文化融合与本色坚持的并存型存在方式,成就了回族音乐独特的文化形态。
本文主要包括三章内容,分别讨论唐宋时期回族先民的音乐、元代回回人的音乐和明清时期回族的音乐,将与回回民族密切关联的几个要素作为主要线索贯穿于各个历史阶段,包括乐器、伊斯兰国家的音乐文化和中原汉地的音乐文化等,探讨中原与西亚、中亚音乐文化的交流,回回民族对伊斯兰国家音乐习俗的保留,回回民族世俗音乐生活的华化,以及回回民族在宗教音乐生活中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坚守等问题。
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作者努力发掘史料,以历史人类学的理论作为基础理论,并结合民族学、音乐学、宗教学、传播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进行研究。一方面,将回族音乐的历史发展与回族的历史、中国音乐的历史紧密联系,探讨回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将回族的音乐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传统文化紧密联系,探讨其本民族音乐的文化格局。
研究发现,回族古代音乐的发展与回回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都息息相关。唐宋时期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孕育阶段,元代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奠基阶段,明清时期是回族古代音乐发展的形成阶段。在中国音乐历史发展的大环境中,回族古代音乐的概念范围呈“减法”之势。从唐宋时期的胡乐到元代的回回乐,直至明清时期的回族音乐,此概念范围是逐渐缩小的。回族古代音乐发展中的文化融合则呈“加法”之势,而回族古代音乐发展中的本色坚持可谓一种“不增不减法”。历史上回回民族的音乐不断与中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接触、交流、吸收、融合,形成了既有中华民族音乐的共同特征,又有地方性、民族性色彩的回族音乐。同时,伊斯兰教伦理思想对回回民族的音乐生活始终起着统摄作用。正是文化融合与本色坚持的并存型存在方式,成就了回族音乐独特的文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