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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和鼓励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加大、速度不断加快、流转主体日益多元化,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加大,单纯靠财政投入已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金融支持是农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我国现行法律在一般情况下禁止抵押交易,直至2015年国家政策才允许在少数几个地方试点。从黑龙江省情况看,近年来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步伐很快,各类新型主体特别是农民合作社发展迅猛,正在向争当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迈进。在这一进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成为黑龙江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摆上日程。本文以此为开展研究的大背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实践,概括出不同特点的方正模式、兰西模式、富锦模式和海伦模式,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梳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提出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对策建议。认为在法律层面上,应尽快统一相关规定,取消相关限制,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依据;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支撑机制方面,应加快建立健全金融信贷行业支持机制、农村土地评估机构服务机制、农业生产监管机制、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优化土地承包经权抵押的良好环境;在搭建土地流转和确权抵押服务平台上,应尽快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公开平等的交易平台,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运作的制度设计;在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软环境方面,严格经营权抵押审核,协助履行抵押贷款程序,及时化解不良贷款,协助开展信用评级,尽快满足广大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在具体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的政策支持方面,尽快形成多部门公共配合的局面,健全土地经营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常态化运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