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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家庭农场已成为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带动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家庭农场的平稳可持续发展,使小农户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提高他们在城镇生活的稳定性,加快城镇化进程。
关键词:中国农业;家庭农场;政策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93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国的家庭农场不仅与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关,而且还与金融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关。关于家庭农场的发展进程正在加速,但是农业产业资源管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调整。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和管理正在从各种各样的低水平模式逐步转变为高度集约化水平,生产和经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的主要地位正逐渐向活跃状态转变,市场的主要地位日益清晰,这为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
二、家庭农场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一)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难以实现
研究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绕不开“规模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新古典经济学主张在一定范围内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以规模经济衡量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就意味着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应成为企业的最优规模选择。关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适度”标准一直存在争议。鉴于我国各地农业经营条件、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适度”的范围也不尽相同[2]。
(二)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后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尚不健全,针对农村土地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有所不足,农地产权制度管理不够清晰,还存在流转信息不通畅、缺少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所和仲裁机构等问题。另外,土地流转契约风险较大。现实中农地市场并不是完善的,农地流转契约也很难达到合意的效果。农地转入方和转出方达成契约之前尽管有多次博弈,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签订后的契约仍存在风险。
(三)融资困难是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长期难题
农业发展由于其自身属性的影响而长期受到资金困扰。家庭农场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尽管政府和金融机构出台了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政策,但是贷款难的问题在根本上仍未得以解决,最终没有达到政策制定之时的预期效果。难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贷款难度较大,贷款程序繁琐,贷款额度低、期限短[3]。
(四)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现实中,由于农场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不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后,还要进行土地平整、打井修渠、接电铺路,投入的前期费用很大,但后期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较大,基础设施极易遭到破坏,导致农户对基础设施投入的后期收益持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五)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精准度不够
尽管2013年以后,多数省份出台了扶持或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很多文件都是相互借鉴,围绕财政支持有关政策措施大同小异,因地制宜措施较少,仅有的涉及财政支持政策也较多包含在其他“扶持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相关文件中。总体而言,指向性不够精准,措施力度也难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此外,已经出台的支持政策有些在具体执行层面缺乏具体的可行性细则,落实较难。
三、家庭农场制度创新
(一)完善土地利用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的政策指导
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永久使用权界定不够清楚,造成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无法从根本上保障生态环境建设。要实现生态功能的良性循环,就要完善相应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要明确土地权利,确保农场主对农场土地的永久经营使用权,以便能够对农场经营生产进行扩大投资和环境开发治理。二是提高土地的流转水平,通过市场机制,按照置换、合并的方式,达到土地集中成片,盘活土地经营权。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积极支持发展多种模式的家庭农产实践,从财政、金融、税收、用地、保险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创造便利条件,同时这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现实需要[4]。
(二)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
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协调农场生产活动与农业环境保护间的一种制度安排,意在通过经济手段调整相关利益格局,实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一个完整的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责任确立机制,明确家庭农场生态补偿主体,即界定补偿责任及怎样承担;二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对象确立机制,明确家庭农场补偿范围,即对谁作出补偿;三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标准确定和方式选择机制,即明确补偿多少及如何补偿。在家庭农场生态补偿行为中,政府、农场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农场与农户均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之间相互联系且互相影响。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缩小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以及为不同领域开展生态补偿研究提供实践借鉴意义,进而为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价值[5]。
(三)创新财政政策,提升财政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而构建以农户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在于家庭农场。按照国际经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基本都采用了财政政策来支持本国农业产业组织的实践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我国一种新的农业产业组织形态,发展同样需要财政支持。第一,提升财政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效果。家庭农场的规模和产出是保证财政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因此要积极调动家庭农场经营农户的积极性,根据家庭农场生命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给予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第二,明确财政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重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最终为家庭农场长期发展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公益性与经营性互融互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逐步完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咨询、土地中介等方面的服务功能。第三,创新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方式。跟踪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新模式,推进家庭农场与其他主体共同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6]。
结语
作为发端于传统家庭农户基础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萌芽和成长肩负着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扮演着保障国家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重要角色。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下,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参考文献:
[1]职雨地,董艳,李小敏.创新实践多措并举强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J].河南农业,2020(04):5.
[2]王睿博.关于家庭农场的可行性分析及发展建议[J].农家参谋,2020(03):12.
[3]汪汇源.家庭农场发展经验的国际借鉴及中国家庭农场发展对策[J].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0(01):20-25.
[4]高若辰.中國家庭农场的优缺点分析及发展对策探索[J].南方农机,2020,51(02):70-72.
[5]范明.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江西农业,2020(02):101+103.
[6]肖化柱,刘添柱,邓玲.“三位一体”家庭农场制度探析[J].湖南农业科学,2019(12):81-84.
作者简介:
龚海生,男,天津,天津市蓟州区良种繁殖场 。
关键词:中国农业;家庭农场;政策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93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国的家庭农场不仅与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关,而且还与金融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关。关于家庭农场的发展进程正在加速,但是农业产业资源管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调整。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和管理正在从各种各样的低水平模式逐步转变为高度集约化水平,生产和经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的主要地位正逐渐向活跃状态转变,市场的主要地位日益清晰,这为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
二、家庭农场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一)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难以实现
研究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绕不开“规模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新古典经济学主张在一定范围内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以规模经济衡量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就意味着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应成为企业的最优规模选择。关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适度”标准一直存在争议。鉴于我国各地农业经营条件、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适度”的范围也不尽相同[2]。
(二)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后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尚不健全,针对农村土地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有所不足,农地产权制度管理不够清晰,还存在流转信息不通畅、缺少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所和仲裁机构等问题。另外,土地流转契约风险较大。现实中农地市场并不是完善的,农地流转契约也很难达到合意的效果。农地转入方和转出方达成契约之前尽管有多次博弈,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签订后的契约仍存在风险。
(三)融资困难是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长期难题
农业发展由于其自身属性的影响而长期受到资金困扰。家庭农场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尽管政府和金融机构出台了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政策,但是贷款难的问题在根本上仍未得以解决,最终没有达到政策制定之时的预期效果。难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贷款难度较大,贷款程序繁琐,贷款额度低、期限短[3]。
(四)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现实中,由于农场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不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后,还要进行土地平整、打井修渠、接电铺路,投入的前期费用很大,但后期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较大,基础设施极易遭到破坏,导致农户对基础设施投入的后期收益持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五)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精准度不够
尽管2013年以后,多数省份出台了扶持或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很多文件都是相互借鉴,围绕财政支持有关政策措施大同小异,因地制宜措施较少,仅有的涉及财政支持政策也较多包含在其他“扶持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相关文件中。总体而言,指向性不够精准,措施力度也难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此外,已经出台的支持政策有些在具体执行层面缺乏具体的可行性细则,落实较难。
三、家庭农场制度创新
(一)完善土地利用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的政策指导
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永久使用权界定不够清楚,造成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无法从根本上保障生态环境建设。要实现生态功能的良性循环,就要完善相应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要明确土地权利,确保农场主对农场土地的永久经营使用权,以便能够对农场经营生产进行扩大投资和环境开发治理。二是提高土地的流转水平,通过市场机制,按照置换、合并的方式,达到土地集中成片,盘活土地经营权。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积极支持发展多种模式的家庭农产实践,从财政、金融、税收、用地、保险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创造便利条件,同时这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现实需要[4]。
(二)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
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协调农场生产活动与农业环境保护间的一种制度安排,意在通过经济手段调整相关利益格局,实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一个完整的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责任确立机制,明确家庭农场生态补偿主体,即界定补偿责任及怎样承担;二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对象确立机制,明确家庭农场补偿范围,即对谁作出补偿;三是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标准确定和方式选择机制,即明确补偿多少及如何补偿。在家庭农场生态补偿行为中,政府、农场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农场与农户均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之间相互联系且互相影响。家庭农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缩小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以及为不同领域开展生态补偿研究提供实践借鉴意义,进而为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价值[5]。
(三)创新财政政策,提升财政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而构建以农户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在于家庭农场。按照国际经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基本都采用了财政政策来支持本国农业产业组织的实践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我国一种新的农业产业组织形态,发展同样需要财政支持。第一,提升财政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效果。家庭农场的规模和产出是保证财政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因此要积极调动家庭农场经营农户的积极性,根据家庭农场生命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给予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第二,明确财政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重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最终为家庭农场长期发展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公益性与经营性互融互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逐步完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咨询、土地中介等方面的服务功能。第三,创新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方式。跟踪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新模式,推进家庭农场与其他主体共同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6]。
结语
作为发端于传统家庭农户基础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萌芽和成长肩负着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扮演着保障国家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重要角色。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下,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参考文献:
[1]职雨地,董艳,李小敏.创新实践多措并举强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J].河南农业,2020(04):5.
[2]王睿博.关于家庭农场的可行性分析及发展建议[J].农家参谋,2020(03):12.
[3]汪汇源.家庭农场发展经验的国际借鉴及中国家庭农场发展对策[J].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0(01):20-25.
[4]高若辰.中國家庭农场的优缺点分析及发展对策探索[J].南方农机,2020,51(02):70-72.
[5]范明.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江西农业,2020(02):101+103.
[6]肖化柱,刘添柱,邓玲.“三位一体”家庭农场制度探析[J].湖南农业科学,2019(12):81-84.
作者简介:
龚海生,男,天津,天津市蓟州区良种繁殖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