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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金庸笔下有个黄药师,他那神仙般的“岛主”生活令人羡慕。现在,人们也可以体验一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感觉,成为“桃花岛主”、“杏花岛主”、“梨花岛主”……
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向社会公布第一批176个可开发无人岛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人士都可以申请开发这些海岛,使用期限最高为50年。
“中国的无人岛开发将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开发经验,因为此次公布开发的无居民岛屿面积并不小,我个人不希望申请者买了以后把海岛封闭起来。希望打造成一个对社会开放的休闲度假海岛,像马尔代夫一样。”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对无人岛开发的未来充满憧憬。
无人岛走进公众视野
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的人肯定对无人岛有一种印象:被大海阻隔、远离陆地,荒芜、没有人烟,带给人们无限的神秘感。此次无人岛可开发利用的消息公布后,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不少人都梦想着过一过远离世俗的“神仙”生活。据广东省海洋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很多人打来电话跃跃欲试,工作人员接咨询电话都接到手软。
在浩瀚的太平洋西岸,我国东南部沿海一带,约两万座无居民海岛宛如散落在海洋上的颗颗明珠,镶嵌在碧波万顷的海面上。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中国大于500平方米的无居民海岛有近7000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则有上万个。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经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共计900多个,其中,农妆渔业用岛360多个、旅游娱乐用岛210多个、工业及交通运输用岛200多个、公共服务用岛130多个。
此次国家海洋局集中公布的“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两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176个无人海岛首先经过县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政府批准,再经市、省级筛选后批准,再报国家海洋局备案。”吕彩霞告诉记者,有领土纷争、省际间有纷争的海岛,面积不足0.5平方公里的海岛都不能申请。另外,即使不在保护区内,如果有特别的生态保护价值也不可以申报开发。
怎样才能当“岛主”
“任何个人和单位申请无人岛使用时,均为‘无门槛’申请,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吕彩霞介绍,值得注意的是,无居民海岛只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海岛最高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当梦想变为现实,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一座无人岛的“岛主”,再把它打造成理想中的“世外桃源”。然而,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无门槛”申请是否意味着不受资金限制,普通人怎么样才能当上“岛主”,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吕彩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再由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可后,由海洋局申报国务院,经政府批准后,方能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不管谁申请,都要到当地海洋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提交申请后,如果申请者计划的用途和确定的规划符合当地规划,会通知申请人编制具体的保护方案。编写完成后还要进行专家论证,并编写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后,再提交到管理部门审批。
无居民海岛开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一般情况下应缴纳海岛使用金。根据规定,海岛使用金实行最低价制度,将全国沿海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最低收费标准。这些内容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中有明确要求,海岛出让的资金都要全部进入财政。
“海岛使用金的多少,将取决于用岛面积大小、用岛方式以及对岛屿破坏程度的大小这三个方面。但并不意味着海岛价格就是最低限价,还要根据其生态破坏情况计算补偿价格。这也是为了让开发者尽量不破坏海岛。”吕彩霞说。
据悉,缴纳无人岛使用金时还能采取“按揭”的形式,即当无人岛使用金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可先付50%使用金,余下的金额采取分次缴纳支付。
如果多人同时申请开发同一个海岛,该如何安排?对此,吕彩霞表示,同一个海岛的主导功能很明确,如果有多个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在这个情况下,就要公平公正进行招拍挂,如果只有一家申请,就不需要招拍挂。
“岛主”不能随心所欲
与陆地相比,海岛面积狭小,生态群落相对脆弱,那么,开发是否意味着破坏和污染?
“在开发这些无人岛屿之前,相关部门就制定好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否则,也不会去开发。”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岛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小波告诉记者,与以往的无人岛开发相比,这次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是在政府引导下进行的。“这些岛不是说卖出去就不管了,相关部门会加强后期监管。”
吕彩霞也表示,在开发当中,对无人岛的生态保护有明确的要求。每个业主在申请时就要提交很具体的开发保护方案。
至于如何监管无人岛开发问题,吕彩霞表示:“后期的话不仅审批部门定期检查,我们还有万人的海监队伍,海监人员会按照最初制定的规划方案定期上岛检查。比如定期检查海岛建设开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破坏生态等现象。现在通过航拍手段,无人岛开发以前的面貌都有存档,为的是开发后可以做到严格监管。”
那么,如果最终有幸成为“岛主”,是不是就意味着在50年内,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打造自己的“世外桃源”?
“当然不是,海岛如何利用并非完全‘岛主’说了算,国家海洋局对此次纳入‘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海岛开发方向也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吕彩霞说,目前在海岛利用上仍需要出台更多的细则和规范。
据悉,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对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以及特殊用途的海岛的保护都分别作了详尽的规定。其中规定,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不得从事生产性养殖活动;已经存在生产性养殖活动的,应当在编制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中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无人岛有无可能被打造成中国版的马尔代夫?王小波认为极有可能,“但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可以。”
4月12日,国家海洋局向社会公布第一批176个可开发无人岛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人士都可以申请开发这些海岛,使用期限最高为50年。
“中国的无人岛开发将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开发经验,因为此次公布开发的无居民岛屿面积并不小,我个人不希望申请者买了以后把海岛封闭起来。希望打造成一个对社会开放的休闲度假海岛,像马尔代夫一样。”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对无人岛开发的未来充满憧憬。
无人岛走进公众视野
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的人肯定对无人岛有一种印象:被大海阻隔、远离陆地,荒芜、没有人烟,带给人们无限的神秘感。此次无人岛可开发利用的消息公布后,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不少人都梦想着过一过远离世俗的“神仙”生活。据广东省海洋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很多人打来电话跃跃欲试,工作人员接咨询电话都接到手软。
在浩瀚的太平洋西岸,我国东南部沿海一带,约两万座无居民海岛宛如散落在海洋上的颗颗明珠,镶嵌在碧波万顷的海面上。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中国大于500平方米的无居民海岛有近7000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则有上万个。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经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共计900多个,其中,农妆渔业用岛360多个、旅游娱乐用岛210多个、工业及交通运输用岛200多个、公共服务用岛130多个。
此次国家海洋局集中公布的“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两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176个无人海岛首先经过县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政府批准,再经市、省级筛选后批准,再报国家海洋局备案。”吕彩霞告诉记者,有领土纷争、省际间有纷争的海岛,面积不足0.5平方公里的海岛都不能申请。另外,即使不在保护区内,如果有特别的生态保护价值也不可以申报开发。
怎样才能当“岛主”
“任何个人和单位申请无人岛使用时,均为‘无门槛’申请,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吕彩霞介绍,值得注意的是,无居民海岛只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海岛最高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当梦想变为现实,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一座无人岛的“岛主”,再把它打造成理想中的“世外桃源”。然而,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无门槛”申请是否意味着不受资金限制,普通人怎么样才能当上“岛主”,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吕彩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再由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可后,由海洋局申报国务院,经政府批准后,方能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不管谁申请,都要到当地海洋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提交申请后,如果申请者计划的用途和确定的规划符合当地规划,会通知申请人编制具体的保护方案。编写完成后还要进行专家论证,并编写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后,再提交到管理部门审批。
无居民海岛开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一般情况下应缴纳海岛使用金。根据规定,海岛使用金实行最低价制度,将全国沿海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最低收费标准。这些内容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中有明确要求,海岛出让的资金都要全部进入财政。
“海岛使用金的多少,将取决于用岛面积大小、用岛方式以及对岛屿破坏程度的大小这三个方面。但并不意味着海岛价格就是最低限价,还要根据其生态破坏情况计算补偿价格。这也是为了让开发者尽量不破坏海岛。”吕彩霞说。
据悉,缴纳无人岛使用金时还能采取“按揭”的形式,即当无人岛使用金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可先付50%使用金,余下的金额采取分次缴纳支付。
如果多人同时申请开发同一个海岛,该如何安排?对此,吕彩霞表示,同一个海岛的主导功能很明确,如果有多个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在这个情况下,就要公平公正进行招拍挂,如果只有一家申请,就不需要招拍挂。
“岛主”不能随心所欲
与陆地相比,海岛面积狭小,生态群落相对脆弱,那么,开发是否意味着破坏和污染?
“在开发这些无人岛屿之前,相关部门就制定好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否则,也不会去开发。”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岛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小波告诉记者,与以往的无人岛开发相比,这次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是在政府引导下进行的。“这些岛不是说卖出去就不管了,相关部门会加强后期监管。”
吕彩霞也表示,在开发当中,对无人岛的生态保护有明确的要求。每个业主在申请时就要提交很具体的开发保护方案。
至于如何监管无人岛开发问题,吕彩霞表示:“后期的话不仅审批部门定期检查,我们还有万人的海监队伍,海监人员会按照最初制定的规划方案定期上岛检查。比如定期检查海岛建设开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破坏生态等现象。现在通过航拍手段,无人岛开发以前的面貌都有存档,为的是开发后可以做到严格监管。”
那么,如果最终有幸成为“岛主”,是不是就意味着在50年内,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打造自己的“世外桃源”?
“当然不是,海岛如何利用并非完全‘岛主’说了算,国家海洋局对此次纳入‘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海岛开发方向也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吕彩霞说,目前在海岛利用上仍需要出台更多的细则和规范。
据悉,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对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以及特殊用途的海岛的保护都分别作了详尽的规定。其中规定,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不得从事生产性养殖活动;已经存在生产性养殖活动的,应当在编制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中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无人岛有无可能被打造成中国版的马尔代夫?王小波认为极有可能,“但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