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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农村卫生事业怎样发展?农民就医难问题如何解决?这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遇到的一个新课题。自2007年以来,江西省樟树市大力实施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工程,把加强村级卫生所达标建设作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首要任务来抓,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061.5万元,新建村卫生所52所、改建或扩建村卫生所183所,总建筑面积18906平方米,“一村一所”覆盖率达到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卫生、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级卫生所建设。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村级卫生所的营业面积、从业人员、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汇总分析,制定出台《樟树市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村一所”的总体要求,明确村级卫生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三是落实建设责任。为使村级卫生所建设目标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目标责任书,对村级卫生所建设目标任务逐一分解细化,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业务指导责任人,建立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同时,采取卫生系统领导和部门分片包抓的办法,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一次达标”的要求,落实包抓责任,一包到底。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和质量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整合资源,确保建设质量到位
按照“健全网络、提高标准、完善功能、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地实际,采取联办、挂靠、乡镇卫生院下派等方式开展标准化村级卫生所建设,突出解决村级卫生所存在的标准低、技术水平不高和功能不全的问题。具体做到“六个优先”、“三个结合”,严格“一个标准”。“六个优先”,即:开展新农合工作的优先,按标准新建村卫生所的优先,乡村医生集体办医的优先,乡镇、街道、村委和乡村医生积极性高的优先,村委会提供房屋的优先,获“农民满意村卫生所”的优先。“三个结合”,即: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村级卫生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既可在现有村级卫生所的基础上通过合并、改建而成,也可以重新选址新建;二是与政策优惠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推进农村卫生所建设的优惠政策措施,为村级卫生所建设无偿提供土地,有关部门免费办理相关手续。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樟树市在实践中探索出由财政投入、乡镇卫生院或村委会、乡村医生出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三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对村级卫生所建设达标的,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严格“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村级卫生所的建筑、设备装备、功能等标准,实现统一设置、统一标志、统一服务行为、统一药械配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业务用房严格执行每行政村人口2000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人口1000—2000人的不少于80平方米,人口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6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地平,每个房间必须有充足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环境整洁、安静、舒适,无污染。医疗器械的配备做到统一添置冰箱、中西药柜、针具毁形器四大件和小氧气瓶、紫外线灯、诊查床桌椅、骨盆测量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冷藏包、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等十小件。功能设置上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开。
三、注重实效,确保后续管理到位
在村级卫生所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提高的同时,樟树市认真贯彻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要求做到“五有”: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为提升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樟树市按照《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坚持突出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通过“三管齐下”,即: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招募同时实施,对所有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乡村医生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及协助处置重大疫情能力和健康教育宣传能力。一方面,采取与卫生院校联合办学,开展在职学历教育工作,使村卫生所卫技人员全部达到从医资格;另一方面,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学习相关知识,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否决。此外,还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充实到村卫生所,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
经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村卫生所后,樟树市农村就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热情,参合率达95.5%,农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价廉、质优、便捷的医疗服务,基本满足了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
樟树市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的成功实践,得到省、宜春市的充分肯定,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认为,关键在于把握了“三个坚持”:
1、坚持把农村卫生所建设作为改善农民就医条件的重要抓手,把政府主导作为建设的关键。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而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的村级卫生所,长期以来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不高,已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樟树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要改变农村卫生状况,必须首先抓好村级卫生所建设。在建设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责任驱动,努力破解村级卫生服务难题。
2、坚持调动一切有利于卫生所建设的积极因素,把群众参与贯穿建设的始终。村级卫生所建设点多面广,在现阶段,要实现“一村一所”,仅靠政府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要以多渠道筹措资金作为补充。樟树市在村级卫生所建设中,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调动一切有利于卫生所建设的因素,尤其是激发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务人员参与的热情,共吸纳个人筹资794.5万元,占建设资金的74.8%,有效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难题。如,樟树市洋湖乡荷园村卫生所,投入建设资金30万元,其中从业人员筹资10万元,建成一座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的两层大楼,建设标准达到全市一流。
3、坚持一切有利于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把为民便民作为建设的根本。村级卫生所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卫生服务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便民利民是村级卫生所建设的根本目标。樟树市在村级卫生所建设中,处处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在选址上,以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为原则,将新建或改扩建村卫生所选择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为有效控制药费和医疗费用,樟树市对药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为杜绝大处方,规定村卫生所每次处方平均价格扣除减免后不能超过20元,而且须由病人签字按手印方可,否则将对医生进行严肃查处。在资金筹集方面,明确规定不得向村民集资,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村民出物和出义务工,真正使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成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责任编辑:王建平]
一、强化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卫生、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级卫生所建设。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村级卫生所的营业面积、从业人员、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汇总分析,制定出台《樟树市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村一所”的总体要求,明确村级卫生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三是落实建设责任。为使村级卫生所建设目标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目标责任书,对村级卫生所建设目标任务逐一分解细化,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业务指导责任人,建立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同时,采取卫生系统领导和部门分片包抓的办法,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一次达标”的要求,落实包抓责任,一包到底。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和质量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整合资源,确保建设质量到位
按照“健全网络、提高标准、完善功能、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地实际,采取联办、挂靠、乡镇卫生院下派等方式开展标准化村级卫生所建设,突出解决村级卫生所存在的标准低、技术水平不高和功能不全的问题。具体做到“六个优先”、“三个结合”,严格“一个标准”。“六个优先”,即:开展新农合工作的优先,按标准新建村卫生所的优先,乡村医生集体办医的优先,乡镇、街道、村委和乡村医生积极性高的优先,村委会提供房屋的优先,获“农民满意村卫生所”的优先。“三个结合”,即: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村级卫生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既可在现有村级卫生所的基础上通过合并、改建而成,也可以重新选址新建;二是与政策优惠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推进农村卫生所建设的优惠政策措施,为村级卫生所建设无偿提供土地,有关部门免费办理相关手续。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樟树市在实践中探索出由财政投入、乡镇卫生院或村委会、乡村医生出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三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对村级卫生所建设达标的,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严格“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村级卫生所的建筑、设备装备、功能等标准,实现统一设置、统一标志、统一服务行为、统一药械配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业务用房严格执行每行政村人口2000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人口1000—2000人的不少于80平方米,人口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6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地平,每个房间必须有充足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环境整洁、安静、舒适,无污染。医疗器械的配备做到统一添置冰箱、中西药柜、针具毁形器四大件和小氧气瓶、紫外线灯、诊查床桌椅、骨盆测量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冷藏包、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等十小件。功能设置上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开。
三、注重实效,确保后续管理到位
在村级卫生所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提高的同时,樟树市认真贯彻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要求做到“五有”: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为提升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樟树市按照《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坚持突出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通过“三管齐下”,即: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招募同时实施,对所有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乡村医生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及协助处置重大疫情能力和健康教育宣传能力。一方面,采取与卫生院校联合办学,开展在职学历教育工作,使村卫生所卫技人员全部达到从医资格;另一方面,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学习相关知识,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否决。此外,还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充实到村卫生所,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
经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村卫生所后,樟树市农村就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热情,参合率达95.5%,农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价廉、质优、便捷的医疗服务,基本满足了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
樟树市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的成功实践,得到省、宜春市的充分肯定,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认为,关键在于把握了“三个坚持”:
1、坚持把农村卫生所建设作为改善农民就医条件的重要抓手,把政府主导作为建设的关键。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而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的村级卫生所,长期以来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不高,已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樟树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要改变农村卫生状况,必须首先抓好村级卫生所建设。在建设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责任驱动,努力破解村级卫生服务难题。
2、坚持调动一切有利于卫生所建设的积极因素,把群众参与贯穿建设的始终。村级卫生所建设点多面广,在现阶段,要实现“一村一所”,仅靠政府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要以多渠道筹措资金作为补充。樟树市在村级卫生所建设中,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调动一切有利于卫生所建设的因素,尤其是激发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务人员参与的热情,共吸纳个人筹资794.5万元,占建设资金的74.8%,有效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难题。如,樟树市洋湖乡荷园村卫生所,投入建设资金30万元,其中从业人员筹资10万元,建成一座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的两层大楼,建设标准达到全市一流。
3、坚持一切有利于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把为民便民作为建设的根本。村级卫生所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卫生服务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便民利民是村级卫生所建设的根本目标。樟树市在村级卫生所建设中,处处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在选址上,以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为原则,将新建或改扩建村卫生所选择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为有效控制药费和医疗费用,樟树市对药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为杜绝大处方,规定村卫生所每次处方平均价格扣除减免后不能超过20元,而且须由病人签字按手印方可,否则将对医生进行严肃查处。在资金筹集方面,明确规定不得向村民集资,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村民出物和出义务工,真正使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成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责任编辑: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