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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的通过,使得其中新增的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首次纳入法律层面,这一规定对其他两大诉讼法领域的证据种类将起到重要示范效应。但是刑诉法修正案并没有赋予这一证据种类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态度模糊地将之与视听资料同条设计。也没有对电子数据的内涵、外廷、证明规则进行明确界定。因而。仍须进一步出台细则或颁布司法解释甚或制订专门统一的证据法,指导电子数据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