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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程度的日趋增加,而由近年来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引发了公众对肉制品以及蛋奶制品的安全质量问题高度关注,使畜牧业的兽药监管工作更加严肃。尽管政府对兽药的监管先后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但从国内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看来,仍存在着不按规定使用过量的或违禁的兽药,甚至存在着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现象。正因此,相关部门对兽药的监管工作必须从严落实,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性,为国内畜牧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兽药监管;畜牧业;兽药法律法规
兽药作为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存在,已成为常量被广泛使用,但由于近几年频发的肉制品和蛋奶制品的质量问题,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出发,促进国内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将落实做好兽药的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一、我国在兽药监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实践中经过了多次重大的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颁布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国内在兽药领域的质量监督和秩序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促进国内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动物疾病的流传和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影响,更加提升了肉制品和蛋奶制品方面的安全保障。随着畜牧业和兽药市场的发展,许多新式的问题和状况逐渐显露出来,最初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也根据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进行了多次完善和修改,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是于2016年2月6日修订通过的,完善了兽药监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大了对兽药领域存在的违规乱纪现象的惩处力度,明确了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兽药监管过程中应始终处于执法主体的地位。
尽管《兽药管理条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但我国的兽药监管工作实际中,仍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等现象,尤其是部分地区对兽药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使得在这一领域新问题不断涌现,这些问题对兽药监管工作是一种考验,因此,必须结合实际充分认识到潜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的方式。
二、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是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法定职责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管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管工作。此外,《兽药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兽药监管部门应当履行所在地的兽药监管职责。《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明确了政府部门对兽药监管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其应当根据相关法规积极处理好兽药监管领域的工作,严禁松散、无责任心的不作为行为,加强地方相关部门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学习,明确兽药管理工作应作为其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地位。
三、加强兽药监管工作是提高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加强兽药监管工作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兽药的监管工作是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想要从根本上加强兽药监管工作的执法水平,首先必须从加强兽药监管领域的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入手,对提升兽药监管领域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具有积极影响。严格执法是兽药生产质量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及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不仅有利于保护畜牧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兽药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因此,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使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还需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履行监督职能,从各个方面逐一着手,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进一步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为一项首要任务,即有利于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又是促进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具体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根据职能的不同来划分,主要是以下三类。首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兽药行政工作的审批,诸如新研发兽药、进口兽药的审批工作,为兽药生产企业颁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等,因此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行使审批工作的权利。其次,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检验兽药的质量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省级兽药监管部门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的手段措施,将需要检验的任务积极与兽药监管部门结合起来,以满足兽药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第三,县市级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则以兽药的监管工作落实为重心,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增强所在地畜牧业对兽药使用方面的法律意识,加强基层对兽药监管工作的推进落实,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五、加强兽藥监督部门的建设以及对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
当前国内的兽药市场上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出现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即是兽药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不强,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不够。因此,在加强兽药监管工作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加强兽药监督队伍的建设,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始,明确兽药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职责和义务,提升相关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并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从根本上有效加强兽药监管部门的建设。
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琐且长期的工作,其关联的环节多,涉及领域广、对专业知识的要求程度高、工作量大等,都是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落实的重要考量因素。尤其在经费方面,若是经费不足,则兽药监管工作在实际推进中,会因为缺少必要的执法装备而受到需要牵制。因此,在有效推进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以保障各环节的有序推进。
六、结语
近年频发的动物疫病以及肉制品和蛋奶制品的质量问题,使畜牧产品的安全问题倍加重视,兽药监管工作也随之重要起来,在实际应用中,如何保障畜牧产品的安全高质,以及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是目前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认识到问题的主要矛盾,加强对兽药市场和实际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方芳.《兽药管理条例》中需要商榷的几个问题[J].中国牧业通讯,2009(9).
[2] 顾欣,刘雅妮.建立专门的兽药监管信息平台是提高执法效率“硬件”支撑[J].中国动物保健,2008(1):57-59.
[3] 陈欣.兽药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广西畜牧獸医,2007,23(2):19.
关键词:兽药监管;畜牧业;兽药法律法规
兽药作为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存在,已成为常量被广泛使用,但由于近几年频发的肉制品和蛋奶制品的质量问题,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出发,促进国内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将落实做好兽药的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一、我国在兽药监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实践中经过了多次重大的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颁布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国内在兽药领域的质量监督和秩序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促进国内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动物疾病的流传和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影响,更加提升了肉制品和蛋奶制品方面的安全保障。随着畜牧业和兽药市场的发展,许多新式的问题和状况逐渐显露出来,最初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也根据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进行了多次完善和修改,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是于2016年2月6日修订通过的,完善了兽药监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大了对兽药领域存在的违规乱纪现象的惩处力度,明确了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兽药监管过程中应始终处于执法主体的地位。
尽管《兽药管理条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但我国的兽药监管工作实际中,仍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等现象,尤其是部分地区对兽药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使得在这一领域新问题不断涌现,这些问题对兽药监管工作是一种考验,因此,必须结合实际充分认识到潜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的方式。
二、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是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法定职责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管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管工作。此外,《兽药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兽药监管部门应当履行所在地的兽药监管职责。《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明确了政府部门对兽药监管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其应当根据相关法规积极处理好兽药监管领域的工作,严禁松散、无责任心的不作为行为,加强地方相关部门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学习,明确兽药管理工作应作为其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地位。
三、加强兽药监管工作是提高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加强兽药监管工作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兽药的监管工作是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想要从根本上加强兽药监管工作的执法水平,首先必须从加强兽药监管领域的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入手,对提升兽药监管领域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具有积极影响。严格执法是兽药生产质量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及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不仅有利于保护畜牧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兽药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因此,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使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还需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履行监督职能,从各个方面逐一着手,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进一步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为一项首要任务,即有利于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又是促进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具体明确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根据职能的不同来划分,主要是以下三类。首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兽药行政工作的审批,诸如新研发兽药、进口兽药的审批工作,为兽药生产企业颁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等,因此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行使审批工作的权利。其次,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检验兽药的质量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省级兽药监管部门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的手段措施,将需要检验的任务积极与兽药监管部门结合起来,以满足兽药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第三,县市级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则以兽药的监管工作落实为重心,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增强所在地畜牧业对兽药使用方面的法律意识,加强基层对兽药监管工作的推进落实,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五、加强兽藥监督部门的建设以及对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
当前国内的兽药市场上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出现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即是兽药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不强,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不够。因此,在加强兽药监管工作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加强兽药监督队伍的建设,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始,明确兽药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职责和义务,提升相关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并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从根本上有效加强兽药监管部门的建设。
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琐且长期的工作,其关联的环节多,涉及领域广、对专业知识的要求程度高、工作量大等,都是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落实的重要考量因素。尤其在经费方面,若是经费不足,则兽药监管工作在实际推进中,会因为缺少必要的执法装备而受到需要牵制。因此,在有效推进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以保障各环节的有序推进。
六、结语
近年频发的动物疫病以及肉制品和蛋奶制品的质量问题,使畜牧产品的安全问题倍加重视,兽药监管工作也随之重要起来,在实际应用中,如何保障畜牧产品的安全高质,以及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是目前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认识到问题的主要矛盾,加强对兽药市场和实际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方芳.《兽药管理条例》中需要商榷的几个问题[J].中国牧业通讯,2009(9).
[2] 顾欣,刘雅妮.建立专门的兽药监管信息平台是提高执法效率“硬件”支撑[J].中国动物保健,2008(1):57-59.
[3] 陈欣.兽药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广西畜牧獸医,2007,2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