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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举措。对于坚持和完善乡镇党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实现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新成果,需要在五个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
一、赋予职责权利,党代会年会才能有所作为
党代会年会的职责和权利直接关系自身的实效和作用。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四项权利。一是明确审查权。审查权是党代会的基本职权。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听取和审查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审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审查和受理代表提案提议等职权,使党代会从五年一审变为每年一审,让代表更多、更全面地了解党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好地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二是明确决策权。讨论决策本地区范围内重大问题,是党代会的鲜明特征。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可就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让代表参与到决策中来,更便于统一党内思想,推动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明确选举权。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年会上对出现空缺的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进行补选,以有效解决新任乡镇领导干部在党委、纪委任期内,无法进入班子的问题,更有利于基层工作。四是明确监督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营造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大会上听取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通过会议形式将党内民主监督固定下来的方法,能够进一步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
二、细化工作程序,党代会年会才能规范运行
党代会年会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用规范的工作程序,保证年会各项任务完成。一是规范党代会年会筹备工作程序。为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党代会年会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乡镇党委作出召开党代会年会的决议,并呈报上一级党委审批。请示批准同意后,乡镇党委应组织人员做好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起草、代表资格核查等工作,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同时,还要起草党代会年会相关文件。文件主要包括召开年会通知、编排年会日程、起草大会主持词、拟提交年会决策的重大问题等。如有选举任务,乡镇党委还应提出补选“两委”委员或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并做好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相关工作。二是规范党代会年会召开工作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党代会年会一般有五项议程:第一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工作报告。如果有选举任务,应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第二项议程是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第三项议程是审查和受理代表提案提议。第四项议程是组织代表选举。第五项议程是通过有关决议。
三、完善制度体系,党代会年会才能于法有据
制度是我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健全和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代会年会制度体系,有利于年会召开常态化、代表作用发挥经常化。一是建立党代会年会制度。要按照中组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的要求,明确党代会年会职权和任务,规范党代会年会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程序。二是建立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明确提案提议的时限和范围,提出提案提议的方法和要求,以及提案提议的交办、办理、督办、回复、反馈、总结等程序要求。三是建立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补选制度。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明确对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补选的基本原则、数额、人选推荐提名以及候选人确定和选举差额比例等程序要求。四是建立视察调研制度。明确代表视察调研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以及视察调研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等。五是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代表联系的对象,既要联系普通群众,又要联系基层骨干和致富带头人,还要明确联系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六是建立代表评议党委委员制度。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代表参与评议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方法、内容、标准以及评议等次、评议结果的运用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提高能力素质,党代会代表才能有效履职
代表是各级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其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党代会年会效果。保证代表的能力素质需要把握好代表选举、培训和管理三个环节。一是严格代表选举。在坚持代表先进性和纯洁性基础上,着重把握代表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切实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发挥作用。不断改进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让政治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优秀党员脱颖而出。同时,注重创新代表候选人介绍办法。改变以往只凭名册了解人、只靠听说识别人的传统做法,本着操作简便、有效管用的原则,采取“立体展示”的方式,把每名人选的工作情况拍摄制作成影像片,给选举人播放。也可采取“函询解答”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征询选举人需要人选回答的问题,由人选向选举人进行解释和说明。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各级党委要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干部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培训制度,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确定培训目标,精心设计培训内容,以党章和党内民主有关制度为主要内容,侧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代表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不断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代表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在党代会召开前,可对新当选的代表进行初任集训。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轮训和专题调训。三是规范代表管理。按照行政区域、党员数量及代表结构等要求,乡镇可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进行明确并固定,在党代会届期内保持选举单位代表数量的相对稳定。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选举单位党组织范围或其他原因被终止代表资格,导致选举单位代表出缺时,可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并报乡镇党委批准,确保代表动态管理。同时,加强代表履职的监督评议。代表所在选举单位每年要组织党员听取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可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发挥作用突出的代表给予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代表及时约谈提醒或批评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党代会年会才能扎实推进
召开党代会年会,是乡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年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年会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要求,各级地方党委要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县委是抓好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关键,要按照有关要求组建相关机构。有力指导乡镇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工作。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指派专人负责党代会年会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按照有关要求,要把党代会年会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代表公布。同时,应建立代表联系关怀制度,通过乡镇党委委员调查研究、走访慰问代表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党委要加强舆论宣传,制定党代会年会宣传工作制度,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和编发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党代会年会的意义和作用,善于发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更好地营造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浓厚氛围。
一、赋予职责权利,党代会年会才能有所作为
党代会年会的职责和权利直接关系自身的实效和作用。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四项权利。一是明确审查权。审查权是党代会的基本职权。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听取和审查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审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审查和受理代表提案提议等职权,使党代会从五年一审变为每年一审,让代表更多、更全面地了解党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好地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二是明确决策权。讨论决策本地区范围内重大问题,是党代会的鲜明特征。应明确党代会年会可就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让代表参与到决策中来,更便于统一党内思想,推动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明确选举权。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年会上对出现空缺的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进行补选,以有效解决新任乡镇领导干部在党委、纪委任期内,无法进入班子的问题,更有利于基层工作。四是明确监督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营造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大会上听取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通过会议形式将党内民主监督固定下来的方法,能够进一步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
二、细化工作程序,党代会年会才能规范运行
党代会年会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用规范的工作程序,保证年会各项任务完成。一是规范党代会年会筹备工作程序。为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党代会年会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乡镇党委作出召开党代会年会的决议,并呈报上一级党委审批。请示批准同意后,乡镇党委应组织人员做好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起草、代表资格核查等工作,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同时,还要起草党代会年会相关文件。文件主要包括召开年会通知、编排年会日程、起草大会主持词、拟提交年会决策的重大问题等。如有选举任务,乡镇党委还应提出补选“两委”委员或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并做好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等相关工作。二是规范党代会年会召开工作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党代会年会一般有五项议程:第一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工作报告。如果有选举任务,应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第二项议程是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第三项议程是审查和受理代表提案提议。第四项议程是组织代表选举。第五项议程是通过有关决议。
三、完善制度体系,党代会年会才能于法有据
制度是我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健全和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代会年会制度体系,有利于年会召开常态化、代表作用发挥经常化。一是建立党代会年会制度。要按照中组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的要求,明确党代会年会职权和任务,规范党代会年会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程序。二是建立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明确提案提议的时限和范围,提出提案提议的方法和要求,以及提案提议的交办、办理、督办、回复、反馈、总结等程序要求。三是建立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补选制度。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明确对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补选的基本原则、数额、人选推荐提名以及候选人确定和选举差额比例等程序要求。四是建立视察调研制度。明确代表视察调研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以及视察调研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等。五是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代表联系的对象,既要联系普通群众,又要联系基层骨干和致富带头人,还要明确联系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六是建立代表评议党委委员制度。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代表参与评议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方法、内容、标准以及评议等次、评议结果的运用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提高能力素质,党代会代表才能有效履职
代表是各级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其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党代会年会效果。保证代表的能力素质需要把握好代表选举、培训和管理三个环节。一是严格代表选举。在坚持代表先进性和纯洁性基础上,着重把握代表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切实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发挥作用。不断改进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让政治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优秀党员脱颖而出。同时,注重创新代表候选人介绍办法。改变以往只凭名册了解人、只靠听说识别人的传统做法,本着操作简便、有效管用的原则,采取“立体展示”的方式,把每名人选的工作情况拍摄制作成影像片,给选举人播放。也可采取“函询解答”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征询选举人需要人选回答的问题,由人选向选举人进行解释和说明。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各级党委要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干部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培训制度,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确定培训目标,精心设计培训内容,以党章和党内民主有关制度为主要内容,侧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代表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不断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代表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在党代会召开前,可对新当选的代表进行初任集训。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轮训和专题调训。三是规范代表管理。按照行政区域、党员数量及代表结构等要求,乡镇可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进行明确并固定,在党代会届期内保持选举单位代表数量的相对稳定。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选举单位党组织范围或其他原因被终止代表资格,导致选举单位代表出缺时,可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并报乡镇党委批准,确保代表动态管理。同时,加强代表履职的监督评议。代表所在选举单位每年要组织党员听取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可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发挥作用突出的代表给予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代表及时约谈提醒或批评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党代会年会才能扎实推进
召开党代会年会,是乡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年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年会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要求,各级地方党委要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县委是抓好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关键,要按照有关要求组建相关机构。有力指导乡镇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工作。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指派专人负责党代会年会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按照有关要求,要把党代会年会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代表公布。同时,应建立代表联系关怀制度,通过乡镇党委委员调查研究、走访慰问代表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党委要加强舆论宣传,制定党代会年会宣传工作制度,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和编发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党代会年会的意义和作用,善于发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更好地营造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