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推进。进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大普法格局已基本形成,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初步形成
随着宪政理念的普及,各地突出抓了宪法的学习宣传,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加强了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加强了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
(二)“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
通过在农村、社区开展农(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广大农(居)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多年以来我们在农村地区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在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在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逐渐深入,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很多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三)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循序推进
通过开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治企素质进一步完备。全国各行各业都开展了行业自治活动,医疗、公共服务等单位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检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和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环保、城建等部门相继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非工业性建筑项目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国土、房产等部门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房价调控等一系列整治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也提高了城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公正司法得到保障
在法院系统,实行了审务公开、全面实行办案责任制、冤假错案追究制。在审判上全面实行“三个分离”制度,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部门行使,形成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在检察系统,实行检务公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所四方面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在公安系统,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了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追究制,有效地减少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等问题,促进了执法质量提高。
(五)社会稳定基石进一步筑牢
通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大批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了有效地化解,部门依法办事和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全面加强,有力的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上,立足于防范和预防,使各类刑事案件、群体性的闹事等不安定因素能处理在萌芽之中。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们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相对于法治化进程和社会不断进步,缺撼依然存在,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使得公民对法律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度下降。二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水平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单位、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然比较薄弱,普法仍有死角,“全民”和“全面”的普法要求难以达到。三是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方面缺少深入研究,一些地方、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与时俱进方面做得不够,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多年沿袭老办法而少创新,不能更有效地协调和调动社会和公众参与等等。
三、社会发展对普法的新的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成员都要接受法制教育,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实施多层次、大纵深、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
各级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维系者和示范者,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己,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抓好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促进他们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及力度
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一要突出重点对象。在抓好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学法用法的同时,扩大教育面,加大对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普法力度,让这些基层骨干的学法热情带动和影响基层人民群众的学法活动。二要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在乡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教活动中要围绕一些敏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以增强实际效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围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基层民主法治水平。法制宣传教育要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全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近几年法制建设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键是要搞好预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引导教育,实施“免疫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又是教育的重点。要组织青少年学习宪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初中以上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青少年整个成长环境的法制教育网络,教育青少年懂法、守法,培养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无疑是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远而根本的措施,是一场塑造未来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四)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
随着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自身权益的维护,还影响到社会各种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显得十分重要。在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实施过程中,力争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教育目标明确。通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能力。实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机构明确。要加强流动人口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联合,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程跟踪覆盖。根据普法教育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机构。三是教育内容明确。选择适合流动人口特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与其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知识;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等。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开拓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在大力加强的同时予以积极地改进创新。一要加强协作,在组织方式上实现宣传教育网络化。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行机制。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善借各力,善用各方资源,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针对不同法制宣传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要拓宽渠道,在宣传教育途径上实现载体多元化。要不断创新方式和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使普法工作更具吸引力,使人们欢迎和喜爱法制宣传教育,自觉地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三要注重效果,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实现宣传方式多样性。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注意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各种表现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需要,以“服务百姓、实惠百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拓创新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群众对法治有了更多更新的期待。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初步形成
随着宪政理念的普及,各地突出抓了宪法的学习宣传,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加强了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加强了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
(二)“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
通过在农村、社区开展农(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广大农(居)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多年以来我们在农村地区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在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在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逐渐深入,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很多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三)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循序推进
通过开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治企素质进一步完备。全国各行各业都开展了行业自治活动,医疗、公共服务等单位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检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和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环保、城建等部门相继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非工业性建筑项目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国土、房产等部门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房价调控等一系列整治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也提高了城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公正司法得到保障
在法院系统,实行了审务公开、全面实行办案责任制、冤假错案追究制。在审判上全面实行“三个分离”制度,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部门行使,形成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在检察系统,实行检务公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所四方面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在公安系统,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了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追究制,有效地减少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等问题,促进了执法质量提高。
(五)社会稳定基石进一步筑牢
通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大批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了有效地化解,部门依法办事和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全面加强,有力的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上,立足于防范和预防,使各类刑事案件、群体性的闹事等不安定因素能处理在萌芽之中。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们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相对于法治化进程和社会不断进步,缺撼依然存在,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使得公民对法律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度下降。二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水平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单位、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然比较薄弱,普法仍有死角,“全民”和“全面”的普法要求难以达到。三是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方面缺少深入研究,一些地方、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与时俱进方面做得不够,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多年沿袭老办法而少创新,不能更有效地协调和调动社会和公众参与等等。
三、社会发展对普法的新的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成员都要接受法制教育,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实施多层次、大纵深、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
各级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维系者和示范者,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己,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抓好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促进他们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及力度
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一要突出重点对象。在抓好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学法用法的同时,扩大教育面,加大对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普法力度,让这些基层骨干的学法热情带动和影响基层人民群众的学法活动。二要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在乡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教活动中要围绕一些敏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以增强实际效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围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基层民主法治水平。法制宣传教育要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全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近几年法制建设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键是要搞好预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引导教育,实施“免疫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又是教育的重点。要组织青少年学习宪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初中以上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青少年整个成长环境的法制教育网络,教育青少年懂法、守法,培养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无疑是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远而根本的措施,是一场塑造未来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四)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
随着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自身权益的维护,还影响到社会各种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显得十分重要。在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实施过程中,力争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教育目标明确。通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能力。实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机构明确。要加强流动人口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联合,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程跟踪覆盖。根据普法教育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机构。三是教育内容明确。选择适合流动人口特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与其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知识;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等。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开拓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在大力加强的同时予以积极地改进创新。一要加强协作,在组织方式上实现宣传教育网络化。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行机制。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善借各力,善用各方资源,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针对不同法制宣传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要拓宽渠道,在宣传教育途径上实现载体多元化。要不断创新方式和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使普法工作更具吸引力,使人们欢迎和喜爱法制宣传教育,自觉地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三要注重效果,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实现宣传方式多样性。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注意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各种表现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需要,以“服务百姓、实惠百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拓创新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群众对法治有了更多更新的期待。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