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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重大灾变事故不仅造成人员的伤亡,还严重破坏生产系统。因此,当矿井灾害事故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正确的抢险救灾措施,积极救援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以及有效的防止灾变事故的连续发生。
[关键词]:灾害预防 灾害事故 处理措施
在煤矿生产建设中,制定周密的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理原则、方法和救援技术,是安全有效的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和抢救受灾人员、保护设备、控制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到最低限度的关键工作。
一、在预防工作中,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矿工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行之有效的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并不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测,而是在客观上存在着实现的可能性。在矿井生产过程中任何灾害事故发生前,一般都会呈现某些预兆和迹象,即使灾害的预兆或迹象不甚明显,也可以通过安全系统的监测或仪表检测,测得比较准确的灾害动态结果。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灾害发生前呈现的迹象或检测结果,做出事先的预防判断,已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治技术措施,彻底避免煤矿灾害的发生。
2.坚持防治并重的原则
制定的预防安全措施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有效,即使考虑的很周密,由于有些灾害的因素目前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灾区的预防措施和机械设备的可靠度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因此存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所以,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外,又要重视综合治理的实施,以及救灾处理措施。
3.坚持事实求是、慎重对待的原则
矿井中制定的预防与处理措施,欲使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对矿井灾害发生地点、灾害性质及危害范围调查估计的准确性,工程设计采取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工程设施强度及安全系数的合理性,以及灾害抢救和处理组织工作的周密性等原则。所以对煤矿灾害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分析,对采取的防治措施要慎重研究,使得遇到出乎意料的特殊情况也能有效的组织救灾和处理工作。
二、煤矿生产是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时时、处处都要处以安全。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顶板、煤尘、瓦斯、水、火五大自然灾害时时刻刻困扰着我们安全生产。因此,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要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并防止灾变事故连续发生。
1.煤矿瓦斯、煤尘事故的救援。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众多。有的原因具有潜在性、突发性,而事故本身具有破坏性和灾难性。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灾区侦察、抢救遇险人员、抢救人员时清理灾区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恢复通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发生突出事故时,应立即对灾区采取停电、撤人措施。在逐级排除瓦斯后,方可恢复送电。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做到,进入灾区前,确保矿灯完好;进入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气开关和扭动矿灯开关或灯盖。在突出区应设专人定时定点检查瓦斯浓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设立安全岗哨,非救护队人员不得进入灾区;救护人员必须佩用氧气呼吸器,不得单独行动。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出全部人员。
2. 顶板事故救援。发生冒顶事故后,救护队应配合现场人员一起救助遇险人员。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的安全时,救护队应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在处理冒顶事故前,救护队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冒顶区域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检查瓦斯浓度等,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在危及救护人员安全时,首先应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抢救被埋、被堵人员时,用呼喊、敲击等方法,或采用探测仪器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联系,可采用掘小巷、绕道或使用临时支护通过冒落区接近遇险者;一时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钻孔、压风管路等提供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3.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处理井下火灾应遵循的原则:(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4)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积极灭火方法有: (1)用水灭火。(2)用惰气灭火。(3)用高、中倍数泡沫灭火。(4)用灭火器灭火。(5)用砂子、岩粉、泥土及其它不燃性岩石和材料等直接压灭火焰。(6)破开和取出燃烧物,然后用水浇灭。(7)用水灌注火区。
4. 矿井水灾事故救援。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抢救受淹和被困人员,防止井巷进一步被淹和恢复井巷通风。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等,并计算被堵人员所在地点容积、氧气、瓦斯浓度,计算出被困人员应救出的时间。救护队在侦察中,应判定遇险人员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动线路,巷道及水泵设施受水淹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CH4、CO2、H2S等)浓度及在巷道散布情况和通风情况等。
三、矿井灾害事故在初期发生时,范围和危害程度一般比较小,这是组织抢险救灾、即使消灭事故和减少损失的最佳时机。实践证明,直接处于事故现场的人员如果能在灾害事故初期沉着冷静,针对事故的性质和客观条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正确的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急救”工作,对减小事故灾害程度和人员伤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井下避灾自救措施基本原则:“灭、护、撤、躲、报”五字基本原则 。
1.灭:是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和控制在最小范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是指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可能危机生命安全时,立即进行个人的防护自救措施,佩戴好自救器或毛巾捂住口鼻安全撤离灾区。
3.撤:是指当灾变事故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机人员安全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选择最近的安全路线撤离灾区。
4.躲:是指在短时间内,灾变事故现场人员无法安全撤离事故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安全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护,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是指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遇险人数及灾情等,并同时向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报警。
煤矿事故的发生是内外因素交替吻合的产物,安全管理不仅要有健全的机构、制度、方法,更应注重人的因素在煤矿安全管理中所占的比重。从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制度的落实和考核;严格科学管理,常抓不懈;安全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总结人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因素和决定因素。不少事故发生的事实说明,侥幸麻痹思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它往往把某些没有发展成为事故的偶然现象扩大化,并当作其思想行为的主要依据,忽视或否认隐患在一不定条件下必然发展成事故的客观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也是侥幸麻痹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隐患作为事故发生的条件,在事故发生前往往受多种情况的制约而没有变现为事故,但在麻痹侥幸思想的支配下,这些隐患会因合适的条件而迅速升级,从而大大缩短事故发生的时间,这些不安全行为,在很大可能上直接作用于已存在的隐患而造成事故。
结语:
人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因素和决定因素,在注重物的安全状态的同时,更要注重人的安全行为因素,人的行为需要通过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的落实与考核以及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来规范和激励。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服务矿井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灾害预防 灾害事故 处理措施
在煤矿生产建设中,制定周密的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理原则、方法和救援技术,是安全有效的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和抢救受灾人员、保护设备、控制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到最低限度的关键工作。
一、在预防工作中,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矿工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行之有效的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并不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测,而是在客观上存在着实现的可能性。在矿井生产过程中任何灾害事故发生前,一般都会呈现某些预兆和迹象,即使灾害的预兆或迹象不甚明显,也可以通过安全系统的监测或仪表检测,测得比较准确的灾害动态结果。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灾害发生前呈现的迹象或检测结果,做出事先的预防判断,已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治技术措施,彻底避免煤矿灾害的发生。
2.坚持防治并重的原则
制定的预防安全措施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有效,即使考虑的很周密,由于有些灾害的因素目前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灾区的预防措施和机械设备的可靠度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因此存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所以,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外,又要重视综合治理的实施,以及救灾处理措施。
3.坚持事实求是、慎重对待的原则
矿井中制定的预防与处理措施,欲使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对矿井灾害发生地点、灾害性质及危害范围调查估计的准确性,工程设计采取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工程设施强度及安全系数的合理性,以及灾害抢救和处理组织工作的周密性等原则。所以对煤矿灾害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分析,对采取的防治措施要慎重研究,使得遇到出乎意料的特殊情况也能有效的组织救灾和处理工作。
二、煤矿生产是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时时、处处都要处以安全。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顶板、煤尘、瓦斯、水、火五大自然灾害时时刻刻困扰着我们安全生产。因此,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要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并防止灾变事故连续发生。
1.煤矿瓦斯、煤尘事故的救援。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众多。有的原因具有潜在性、突发性,而事故本身具有破坏性和灾难性。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灾区侦察、抢救遇险人员、抢救人员时清理灾区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恢复通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发生突出事故时,应立即对灾区采取停电、撤人措施。在逐级排除瓦斯后,方可恢复送电。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做到,进入灾区前,确保矿灯完好;进入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气开关和扭动矿灯开关或灯盖。在突出区应设专人定时定点检查瓦斯浓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设立安全岗哨,非救护队人员不得进入灾区;救护人员必须佩用氧气呼吸器,不得单独行动。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出全部人员。
2. 顶板事故救援。发生冒顶事故后,救护队应配合现场人员一起救助遇险人员。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的安全时,救护队应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在处理冒顶事故前,救护队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冒顶区域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检查瓦斯浓度等,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在危及救护人员安全时,首先应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抢救被埋、被堵人员时,用呼喊、敲击等方法,或采用探测仪器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联系,可采用掘小巷、绕道或使用临时支护通过冒落区接近遇险者;一时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钻孔、压风管路等提供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3.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处理井下火灾应遵循的原则:(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4)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积极灭火方法有: (1)用水灭火。(2)用惰气灭火。(3)用高、中倍数泡沫灭火。(4)用灭火器灭火。(5)用砂子、岩粉、泥土及其它不燃性岩石和材料等直接压灭火焰。(6)破开和取出燃烧物,然后用水浇灭。(7)用水灌注火区。
4. 矿井水灾事故救援。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抢救受淹和被困人员,防止井巷进一步被淹和恢复井巷通风。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等,并计算被堵人员所在地点容积、氧气、瓦斯浓度,计算出被困人员应救出的时间。救护队在侦察中,应判定遇险人员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动线路,巷道及水泵设施受水淹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CH4、CO2、H2S等)浓度及在巷道散布情况和通风情况等。
三、矿井灾害事故在初期发生时,范围和危害程度一般比较小,这是组织抢险救灾、即使消灭事故和减少损失的最佳时机。实践证明,直接处于事故现场的人员如果能在灾害事故初期沉着冷静,针对事故的性质和客观条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正确的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急救”工作,对减小事故灾害程度和人员伤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井下避灾自救措施基本原则:“灭、护、撤、躲、报”五字基本原则 。
1.灭:是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和控制在最小范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是指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可能危机生命安全时,立即进行个人的防护自救措施,佩戴好自救器或毛巾捂住口鼻安全撤离灾区。
3.撤:是指当灾变事故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机人员安全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选择最近的安全路线撤离灾区。
4.躲:是指在短时间内,灾变事故现场人员无法安全撤离事故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安全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护,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是指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遇险人数及灾情等,并同时向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报警。
煤矿事故的发生是内外因素交替吻合的产物,安全管理不仅要有健全的机构、制度、方法,更应注重人的因素在煤矿安全管理中所占的比重。从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制度的落实和考核;严格科学管理,常抓不懈;安全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总结人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因素和决定因素。不少事故发生的事实说明,侥幸麻痹思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它往往把某些没有发展成为事故的偶然现象扩大化,并当作其思想行为的主要依据,忽视或否认隐患在一不定条件下必然发展成事故的客观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也是侥幸麻痹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隐患作为事故发生的条件,在事故发生前往往受多种情况的制约而没有变现为事故,但在麻痹侥幸思想的支配下,这些隐患会因合适的条件而迅速升级,从而大大缩短事故发生的时间,这些不安全行为,在很大可能上直接作用于已存在的隐患而造成事故。
结语:
人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因素和决定因素,在注重物的安全状态的同时,更要注重人的安全行为因素,人的行为需要通过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的落实与考核以及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来规范和激励。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服务矿井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