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服务业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随着经济全球化与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领域中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从分析服务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入手,指出服务型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影响,由此提出了促进我国服务型跨国公司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服务型跨国公司;影响;对策
作者简介:许火亘(1981-),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1-0032-03
服务业是促进国民经济效率提高和国民生产总量增长的主导力量。随着全球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增多,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领域中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服务型跨国公司主要是从事非物质产品生产,而在贸易、金融、运输、通讯、旅游、房地产、保险、广告、管理、咨询、信息等行业和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的跨国公司。随着中国服务市场的开放,服务型跨国公司开始进驻国内。一方面,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营销经营理念;另一方面,对中国服务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也是不容回避的。
一、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第一,服务型跨国公司的独资倾向非常明显。从进入上海市的服务型跨国公司来看,如表1所示,相关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都在85%以上;建筑设计服务业、技术和检验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在70-80%之间;而房地产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较低,仅为41.8%;饭店及餐馆服务业均为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1]。由此看来,服务业外资独资化倾向明显,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向外直接投资时,期望在经济和技术上具有绝对的垄断优势,经营和管理往往实行本国的经营模式。只有在房地产、饭店及餐馆服务业等技术含量较低,且要适应本土居民消费的产业,才实行合资或合作化的经营方式。
第二,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行业分布。服务业各行业由于开放程度不同,吸引外资情况也不相同。房地产业是整个服务行业中吸引外资最多的部门,零售、餐饮服务业引资比重也较高,但金融保险业比重很低,这与金融保险市场开放程度较低有很大关系。总体来说,资本及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吸引外资较少。随着服务业内部市场的开放,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以及会计、计算机、工程管理和其他咨询服务业,日益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向。目前,在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大城市,保险、证券和会计等大型跨国公司陆续进入国内市场。
第三,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地域分布。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理和政策导向等因素,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只占到12%左右。在全国服务业引资合同中,东部5个省市服务业引资规模以及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均多于西部地区。仅东部5个省市的服务业,吸引合同外资额就占全国的47.8%[2],这说明服务型跨国公司对服务业的投资在地区选择上偏向于东部地区。
二、服务型跨国公司对我国的影响
第一,完善市场机制。在我国,服务思想观念比较落后,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有利于促进我国服务业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整顿,促进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打破了我国服务业传统的单一状态,可以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导,集体、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趋势。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在促进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于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建立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监督机制,迫使我国的服务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要求。
第二,增加就业机会。服务业FDI每单位美元投资所产生的工作机会要低于制造业,但是服务业FDI对增加就业机会仍有着巨大的潜力[3]。服务型跨国公司的投资不仅带来了大量资金等一揽子资源,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服务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带动了整个服务业的发展,信息处理、网络服务、研发中心以及物流仓储等服务业为中国制造企业进一步的专业化和工艺分工创造了条件,也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以及物流行业等产业,跨国公司多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具有直接就业创造效应。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需要雇用大量来自我国当地的人员,从而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第三,对国内服务业企业造成冲击。我国的一些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教育等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垄断性,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这些公共性行业,一般采取独资化经营,因此,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例如,当大型外国咨询和物流企业进入国内后,往往将国内的一些小型公司挤出市场。另一方面,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按照合同转让了技术,但问题是一些中国企业并没有将技术转化为自己的创新能力。传统的国有服务企业由于在分配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方面的缺陷,其人才流失不可避免。因此,服务型跨国公司在进入国内后,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国内企业带来冲击。
第四,转移定价谋取超额利润。在“三资”企业中,至少有一半的企业存在着转移定价的问题,外商平均实际投资收益率高出中方数倍。当子公司可能实现较多利润时,其境外母公司亦可越多的分得子公司所创造的利润,相应的,我国投资者也能在其中多分利润。在境外的母公司为了独占或多得税后利润,通过转移定价,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资本外流,使子公司的账面利润减少或出现亏损。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同时,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
三、我国应对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吸收国际服务业,合理调整服务业结构。由于房地产、饭店及餐馆服务业技术含量较低,且要适应本土居民的消费习惯,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以及商业和交通运输等劳动生产率高、投资利润率高的服务业部门。而对金融保险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部门的投资较少。因此,要加速开放服务业,促使外资向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流动,加快对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引资,鼓励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的投资。鼓励外资教育机构以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教育事业,加大外资对媒体、影视、娱乐业的投资,同时不断提高我国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信息技术设施和通讯设施建设。合理调整服务业结构,引导外资更多的流向薄弱的服务业部门,使外资服务业的发展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第二,培育服务业专门人才。人力资本是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的重要要素,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目前,我国服务业的高级人才比较缺乏,因此,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加大教育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努力培养一批既懂得国际规则又熟悉现代化管理的服务业专业人才。各类高等院校针对社会所需专业开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如金融、保险、物流管理等专业,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服务业培养专业人才。可以积极推进服务业从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认证,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此外,要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成本,不仅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服务型跨国公司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4]。
第三,建立健全服务业管理体制和法规。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应改善服务业管理体制。针对我国市场中一些服务行业存在垄断性经营、市场准入程度低、对外资进入有屏障等问题,应按照WTO承诺以渐进原则逐步对外开放服务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加速我国服务业规范化建设,打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整顿,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要促进我国服务业法制化发展,借鉴国际准则,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尤其是投资和金融方面的立法,加强对服务业投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业直接投资管理体制和法规,制定既符合本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业投资法规。利用外资的法规从立足国内市场立法转变为面向国际市场立法,使国家化法规与国际公约合理对接[5]。
第四,培育企业的有效创新。随着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服务型公司在合资合作过程中仍需要保持竞争优势。中国服务型企业能否将大规模吸收外资的巨大成果转化为对外投资能力,能否在合作的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其关键是企业有效创新能力的提高。在与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合作的基础上,我国服务型企业也应在干中学的过程中不断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灵活的组织结构和多元化的服务方式来合理安排生产,借助服务经济协同效应和管理协同效应,在不断进行组织学习中寻求创新,从而在企业内部不断营造创新的战略意识和组织机制,培养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6]。
(责任编辑:郭士琪)
参考文献:
[1] 陈宪、程大中.中国服务经济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 郑琴琴、李志强.专业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发展格局研究及启示[J].国际商务,2006,(03).
[3] 郑琴琴、李志强.服务型跨国公司扩张中的利润增值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6,(05).
[4] 余江.外商投资企业状况对服务业开放的启示[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7,(02).
[5] 赵楠.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现状与对策:基于1998年-2003年经验数据的分析[J].经济经纬,2006,(05).
[6] 赵彦云等.一体化过程中的欧盟服务业国际竞争力[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03).
关键词:服务型跨国公司;影响;对策
作者简介:许火亘(1981-),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1-0032-03
服务业是促进国民经济效率提高和国民生产总量增长的主导力量。随着全球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增多,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领域中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服务型跨国公司主要是从事非物质产品生产,而在贸易、金融、运输、通讯、旅游、房地产、保险、广告、管理、咨询、信息等行业和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的跨国公司。随着中国服务市场的开放,服务型跨国公司开始进驻国内。一方面,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营销经营理念;另一方面,对中国服务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也是不容回避的。
一、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第一,服务型跨国公司的独资倾向非常明显。从进入上海市的服务型跨国公司来看,如表1所示,相关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都在85%以上;建筑设计服务业、技术和检验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在70-80%之间;而房地产服务业以独资方式进入的比例较低,仅为41.8%;饭店及餐馆服务业均为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1]。由此看来,服务业外资独资化倾向明显,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向外直接投资时,期望在经济和技术上具有绝对的垄断优势,经营和管理往往实行本国的经营模式。只有在房地产、饭店及餐馆服务业等技术含量较低,且要适应本土居民消费的产业,才实行合资或合作化的经营方式。
第二,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行业分布。服务业各行业由于开放程度不同,吸引外资情况也不相同。房地产业是整个服务行业中吸引外资最多的部门,零售、餐饮服务业引资比重也较高,但金融保险业比重很低,这与金融保险市场开放程度较低有很大关系。总体来说,资本及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吸引外资较少。随着服务业内部市场的开放,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以及会计、计算机、工程管理和其他咨询服务业,日益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向。目前,在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大城市,保险、证券和会计等大型跨国公司陆续进入国内市场。
第三,服务型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地域分布。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理和政策导向等因素,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只占到12%左右。在全国服务业引资合同中,东部5个省市服务业引资规模以及服务型跨国公司投资均多于西部地区。仅东部5个省市的服务业,吸引合同外资额就占全国的47.8%[2],这说明服务型跨国公司对服务业的投资在地区选择上偏向于东部地区。
二、服务型跨国公司对我国的影响
第一,完善市场机制。在我国,服务思想观念比较落后,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有利于促进我国服务业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整顿,促进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打破了我国服务业传统的单一状态,可以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导,集体、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趋势。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在促进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于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建立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监督机制,迫使我国的服务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要求。
第二,增加就业机会。服务业FDI每单位美元投资所产生的工作机会要低于制造业,但是服务业FDI对增加就业机会仍有着巨大的潜力[3]。服务型跨国公司的投资不仅带来了大量资金等一揽子资源,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服务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带动了整个服务业的发展,信息处理、网络服务、研发中心以及物流仓储等服务业为中国制造企业进一步的专业化和工艺分工创造了条件,也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以及物流行业等产业,跨国公司多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具有直接就业创造效应。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需要雇用大量来自我国当地的人员,从而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第三,对国内服务业企业造成冲击。我国的一些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教育等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垄断性,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这些公共性行业,一般采取独资化经营,因此,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例如,当大型外国咨询和物流企业进入国内后,往往将国内的一些小型公司挤出市场。另一方面,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按照合同转让了技术,但问题是一些中国企业并没有将技术转化为自己的创新能力。传统的国有服务企业由于在分配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方面的缺陷,其人才流失不可避免。因此,服务型跨国公司在进入国内后,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国内企业带来冲击。
第四,转移定价谋取超额利润。在“三资”企业中,至少有一半的企业存在着转移定价的问题,外商平均实际投资收益率高出中方数倍。当子公司可能实现较多利润时,其境外母公司亦可越多的分得子公司所创造的利润,相应的,我国投资者也能在其中多分利润。在境外的母公司为了独占或多得税后利润,通过转移定价,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资本外流,使子公司的账面利润减少或出现亏损。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同时,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
三、我国应对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吸收国际服务业,合理调整服务业结构。由于房地产、饭店及餐馆服务业技术含量较低,且要适应本土居民的消费习惯,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以及商业和交通运输等劳动生产率高、投资利润率高的服务业部门。而对金融保险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部门的投资较少。因此,要加速开放服务业,促使外资向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流动,加快对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引资,鼓励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的投资。鼓励外资教育机构以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教育事业,加大外资对媒体、影视、娱乐业的投资,同时不断提高我国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信息技术设施和通讯设施建设。合理调整服务业结构,引导外资更多的流向薄弱的服务业部门,使外资服务业的发展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第二,培育服务业专门人才。人力资本是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的重要要素,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目前,我国服务业的高级人才比较缺乏,因此,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加大教育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努力培养一批既懂得国际规则又熟悉现代化管理的服务业专业人才。各类高等院校针对社会所需专业开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如金融、保险、物流管理等专业,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服务业培养专业人才。可以积极推进服务业从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认证,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此外,要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成本,不仅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服务型跨国公司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4]。
第三,建立健全服务业管理体制和法规。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应改善服务业管理体制。针对我国市场中一些服务行业存在垄断性经营、市场准入程度低、对外资进入有屏障等问题,应按照WTO承诺以渐进原则逐步对外开放服务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加速我国服务业规范化建设,打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整顿,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要促进我国服务业法制化发展,借鉴国际准则,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尤其是投资和金融方面的立法,加强对服务业投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业直接投资管理体制和法规,制定既符合本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业投资法规。利用外资的法规从立足国内市场立法转变为面向国际市场立法,使国家化法规与国际公约合理对接[5]。
第四,培育企业的有效创新。随着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服务型公司在合资合作过程中仍需要保持竞争优势。中国服务型企业能否将大规模吸收外资的巨大成果转化为对外投资能力,能否在合作的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其关键是企业有效创新能力的提高。在与国外服务型跨国公司合作的基础上,我国服务型企业也应在干中学的过程中不断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灵活的组织结构和多元化的服务方式来合理安排生产,借助服务经济协同效应和管理协同效应,在不断进行组织学习中寻求创新,从而在企业内部不断营造创新的战略意识和组织机制,培养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6]。
(责任编辑:郭士琪)
参考文献:
[1] 陈宪、程大中.中国服务经济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 郑琴琴、李志强.专业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发展格局研究及启示[J].国际商务,2006,(03).
[3] 郑琴琴、李志强.服务型跨国公司扩张中的利润增值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6,(05).
[4] 余江.外商投资企业状况对服务业开放的启示[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7,(02).
[5] 赵楠.中国服务业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现状与对策:基于1998年-2003年经验数据的分析[J].经济经纬,2006,(05).
[6] 赵彦云等.一体化过程中的欧盟服务业国际竞争力[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