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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减持新规实际上是对2016年1月原规定存在漏洞的修补,主要扩大了监管对象的范围以及对减持方式的限制,体现了全面封堵、严禁套利的监管思路。整体而言,减持新规对于引导资本市场回归价值投资仍是积极的,它通过对各类套利链条的拆解,试图改变过去多年大股东、机构和小散户之间不平等的竞争格局。但我们也不应过度看高减持新规对市场的提振,好的买点还未来临。
減持对象和渠道受到约束
本次新规是对2016年1月原减持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早在2015年7月股市非正常波动期间,证监会就曾出台针对大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18号公告。该公告2016年1月到期时,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即2016年1号公告),规范了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但实际上该规定仍存在许多漏洞。比如说当时对大股东的减持约束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这方面,但大股东仍能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实现曲线减持。根据笔者统计,今年前5个月大宗交易成交合计2710亿元,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成交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过桥减持”。作为金融体系去自由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此次减持新规正是对以往存在的规避减持限制行为的规范,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受减持约束对象的范围有所扩大。2016年1号公告所限制的对象只是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简称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而此次新规还延伸到包括大股东以外的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大宗减持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可交换债换股股东、股票权益互换股东等。这意味着以前不受到监管的Pre-IPO类创投类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开发行购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同样受到了约束。
二是更多的减持渠道均受到监管约束。在证监会2016年1号公告中,所存在的限制只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时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当时减持规定最大的漏洞在于其并未对大宗交易进行任何明文规定。此次新规除所约束的不仅包括大宗交易,还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
减持新规有利有弊
减持新规并非是一种开倒车行为。本次新规发布后,市场的解读存在较大分歧,有人将新规解读成一种开倒车的行为,认为会让市场回到股权分置改革前的状态,这种观点其实有失偏颇。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暂不上市交易,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股权分置的存在使得大股东并不关心股价的涨跌,它们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是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区别,促进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
如今实施的减持新规并未违反股权分置改革的初衷,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份也还是流通的,只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其减持的周期会变长。如果不考虑寻找交易对手的时间和成本的话,理论上大股东实现所有股份的减持退出最快也只需要196天,当然实际上所花费的时间可能需要1-2年,但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平衡了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实际上,即便是成熟的美国市场同样存在类似的减持规定,最著名的为1933年颁布的《144号条例》。该条例同样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管、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获取证券者的减持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不仅要求了一年的限售期,同时还要求限售期满后每3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美国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较大者。从这点来看,新政在减持数量的限制上和美国的144号条例是比较接近的。
此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影响最深远之处在于许多在A股运行多年的游戏规则(盈利模式)都将出现改变,比如Pre-IPO、大宗交易以及定增等。
Pre-IPO方面,创投类基金以往常常选择在项目临近上市前进入,然后上市满一年后便全额减持退出,赚取的主要是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估值差。新规执行后二级市场必将因为流动性下降而出现整体估值的下行,这将导致Pre-IPO基金整体收益的下滑,增加了一级市场的投资难度。
大宗交易方面,一直以来的盈利模式就是资金套利。通常是指有资金优势的私募买家以一定的折扣接走大股东的解禁股,折扣通常在九折到九五折之间,然后短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赚取差价。这次新规封堵的不仅是2%的数量限制,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转让后还必须锁定半年,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私募管理人都没有这样的风险承受能力,相信未来大宗交易的游戏规则将彻底改写。
定增方面,以往上市公司一直做的也是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估值套利,通过将10倍PE的项目装入30倍的上市公司,市值做大后再通过减持获利,但过去一年的时间里监管层对定增的约束早已接连升级。先是叫停了跨界并购,再到今年初的再融资新政,再到如今的减持新规(一是锁定期一年变两年,二是1%的限制)。整体而言,未来无论是发行定增项目还是参与定增项目的门槛都将大幅提高,定增将逐步演变为大资金降低股价波动的投资工具,未来的市场容量将大幅萎缩。
某种程度上,新规可能延缓了市场的出清节奏。首先要强调的是,减持本身并非股市下跌的理由。之所以要减持,是因为相关股东有盈利空间,或者说是觉得贵了所以要卖。在国内这种“牛短熊长”的市场,贵的原因往往在于套利空间的存在,最典型的就是一、二级套利,比如IPO和并购,因此才需要对各种套利的链条进行监管,但这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延缓市场的出清进程。
新规出台之前,一些估值过高的公司股价本可在限售减持的压力下快速回调,加速市场出清。新规实施之后,由于大股东的减持压力长期悬而未决,从而延长了熊市调整的时间。
更为重要的是,新规实施之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将有所背离。在原本的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天然有想法去讲故事、做利润,尽管利润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可靠。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以前的概念和故事常常不靠谱,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同样有着需要股价上涨的初衷。现如今想搞个资本运作发定增项目往往会被卡个一年半载,同时又存在着诸如“跨界不能做”、“解禁后难减持”等各种限制,如此一来结果便是大股东对股价的诉求明显下降,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 空仓等待是最佳的策略
新规出台后市场的羸弱表现与市场情绪和监管都有关。减持新规出台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证综指以0.49%的涨幅开盘,收盘涨幅仅0.23%。0.49%的开盘涨幅表明市场情绪是比预期中弱的,前几次减持新规发布后市场都出现了高开高走的暴涨行情,如2015年7月8日20点证监会颁布限制减持的政策后,9日沪指大幅上涨5.76%,加上历来减持限制都只是暂时地改变了市场情绪,并无扭转市场趋势的情形出现,因此仍需保持谨慎。另一方面,笔者还注意到5月31日盘中不少涨停的次新股被砸开了,典型的如金石资源、奥翔药业、寿仙谷等。从龙虎榜来看,参与这些次新股的主力都是古北路、溧阳路等一线游资,结合这些游资被埋以及网传监管层窗口指导机构投资者撤单,或许监管层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市场想趁机乱炒的做法。
Sell in May and go away对于当前A股而言仍可能是一个正确的策略。五月份对美国投资界是有一定特殊意义的,华尔街有一句谚语叫Sell in May and go away,它的核心思想是每年11月至4月选择投资股票,而在每年5月至10月选择投资固定收益债券,这样的操作策略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众说纷纭,但从当前的时空背景来讲这么做大概率仍是正確的。回顾来看,去年底以来包括债市去杠杆、银行MPA考核、大资管监管新规、再融资新政、减持新规等,其实都是金融体系去自由化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说,这次市场调整的根源在于金融市场刚刚开启去自由化的进程。始于2012年的金融自由化已经持续5年,无论如何金融监管趋严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就结束,这个过程中所有金融资产都将遭到冲击,流动性好的权益证券更是首当其冲,因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目前最佳的投资策略仍是空仓等待。
长远来看,股权投资的门槛正不断提高。前面提到,随着金融监管的趋严,原本在A股市场玩得很溜的几种套利模式正逐一失效,比如大宗交易赚短差、非公开发行套取一二级差价、游资打板赚快钱等,这也可能导致跟风炒作模式的终结。过去包括游资在内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收割散户来赚钱,新监管将迫使大家都往价值投资的道路上转,然而价值投资的要义又不只是简单的扎堆买茅台、格力和恒瑞,价值投资的核心是讲究性价比,抱团将迅速抹平预期差,从而加剧了机构之间的博弈,造成投资门槛的大幅提升。这也意味着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参与股权投资的难度将越来越大。
配置方面,短期而言部分主题可能仍将反复博弈。如新零售(华联综超、百联股份、永辉超市、中百集团等)、雄安(华夏幸福、北京城建、荣盛发展等)、白马龙头(中国石化、中国中车、南方航空、伊利股份、中国建筑、美的集团等)以及金融地产(上海银行、中国平安、招商银行、海通证券、保利地产等)。同时也要注意,所有的短期抱团从长期来看都是很危险的行为,由于估值被打得过高,比价效应下终究存在较大的回落风险,因而实际投资过程中仍需做好回撤控制。长期而言,部分低估值成长龙头的投资价值正在显现,如汇川技术、华策影视、中国电影、中国国旅等。
減持对象和渠道受到约束
本次新规是对2016年1月原减持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早在2015年7月股市非正常波动期间,证监会就曾出台针对大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18号公告。该公告2016年1月到期时,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即2016年1号公告),规范了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但实际上该规定仍存在许多漏洞。比如说当时对大股东的减持约束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这方面,但大股东仍能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实现曲线减持。根据笔者统计,今年前5个月大宗交易成交合计2710亿元,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成交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过桥减持”。作为金融体系去自由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此次减持新规正是对以往存在的规避减持限制行为的规范,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受减持约束对象的范围有所扩大。2016年1号公告所限制的对象只是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简称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而此次新规还延伸到包括大股东以外的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大宗减持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可交换债换股股东、股票权益互换股东等。这意味着以前不受到监管的Pre-IPO类创投类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开发行购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同样受到了约束。
二是更多的减持渠道均受到监管约束。在证监会2016年1号公告中,所存在的限制只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时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当时减持规定最大的漏洞在于其并未对大宗交易进行任何明文规定。此次新规除所约束的不仅包括大宗交易,还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
减持新规有利有弊
减持新规并非是一种开倒车行为。本次新规发布后,市场的解读存在较大分歧,有人将新规解读成一种开倒车的行为,认为会让市场回到股权分置改革前的状态,这种观点其实有失偏颇。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暂不上市交易,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股权分置的存在使得大股东并不关心股价的涨跌,它们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是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区别,促进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
如今实施的减持新规并未违反股权分置改革的初衷,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份也还是流通的,只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其减持的周期会变长。如果不考虑寻找交易对手的时间和成本的话,理论上大股东实现所有股份的减持退出最快也只需要196天,当然实际上所花费的时间可能需要1-2年,但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平衡了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实际上,即便是成熟的美国市场同样存在类似的减持规定,最著名的为1933年颁布的《144号条例》。该条例同样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管、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获取证券者的减持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不仅要求了一年的限售期,同时还要求限售期满后每3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美国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较大者。从这点来看,新政在减持数量的限制上和美国的144号条例是比较接近的。
此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影响最深远之处在于许多在A股运行多年的游戏规则(盈利模式)都将出现改变,比如Pre-IPO、大宗交易以及定增等。
Pre-IPO方面,创投类基金以往常常选择在项目临近上市前进入,然后上市满一年后便全额减持退出,赚取的主要是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估值差。新规执行后二级市场必将因为流动性下降而出现整体估值的下行,这将导致Pre-IPO基金整体收益的下滑,增加了一级市场的投资难度。
大宗交易方面,一直以来的盈利模式就是资金套利。通常是指有资金优势的私募买家以一定的折扣接走大股东的解禁股,折扣通常在九折到九五折之间,然后短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赚取差价。这次新规封堵的不仅是2%的数量限制,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转让后还必须锁定半年,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私募管理人都没有这样的风险承受能力,相信未来大宗交易的游戏规则将彻底改写。
定增方面,以往上市公司一直做的也是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估值套利,通过将10倍PE的项目装入30倍的上市公司,市值做大后再通过减持获利,但过去一年的时间里监管层对定增的约束早已接连升级。先是叫停了跨界并购,再到今年初的再融资新政,再到如今的减持新规(一是锁定期一年变两年,二是1%的限制)。整体而言,未来无论是发行定增项目还是参与定增项目的门槛都将大幅提高,定增将逐步演变为大资金降低股价波动的投资工具,未来的市场容量将大幅萎缩。
某种程度上,新规可能延缓了市场的出清节奏。首先要强调的是,减持本身并非股市下跌的理由。之所以要减持,是因为相关股东有盈利空间,或者说是觉得贵了所以要卖。在国内这种“牛短熊长”的市场,贵的原因往往在于套利空间的存在,最典型的就是一、二级套利,比如IPO和并购,因此才需要对各种套利的链条进行监管,但这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延缓市场的出清进程。
新规出台之前,一些估值过高的公司股价本可在限售减持的压力下快速回调,加速市场出清。新规实施之后,由于大股东的减持压力长期悬而未决,从而延长了熊市调整的时间。
更为重要的是,新规实施之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将有所背离。在原本的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天然有想法去讲故事、做利润,尽管利润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可靠。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以前的概念和故事常常不靠谱,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同样有着需要股价上涨的初衷。现如今想搞个资本运作发定增项目往往会被卡个一年半载,同时又存在着诸如“跨界不能做”、“解禁后难减持”等各种限制,如此一来结果便是大股东对股价的诉求明显下降,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 空仓等待是最佳的策略
新规出台后市场的羸弱表现与市场情绪和监管都有关。减持新规出台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证综指以0.49%的涨幅开盘,收盘涨幅仅0.23%。0.49%的开盘涨幅表明市场情绪是比预期中弱的,前几次减持新规发布后市场都出现了高开高走的暴涨行情,如2015年7月8日20点证监会颁布限制减持的政策后,9日沪指大幅上涨5.76%,加上历来减持限制都只是暂时地改变了市场情绪,并无扭转市场趋势的情形出现,因此仍需保持谨慎。另一方面,笔者还注意到5月31日盘中不少涨停的次新股被砸开了,典型的如金石资源、奥翔药业、寿仙谷等。从龙虎榜来看,参与这些次新股的主力都是古北路、溧阳路等一线游资,结合这些游资被埋以及网传监管层窗口指导机构投资者撤单,或许监管层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市场想趁机乱炒的做法。
Sell in May and go away对于当前A股而言仍可能是一个正确的策略。五月份对美国投资界是有一定特殊意义的,华尔街有一句谚语叫Sell in May and go away,它的核心思想是每年11月至4月选择投资股票,而在每年5月至10月选择投资固定收益债券,这样的操作策略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众说纷纭,但从当前的时空背景来讲这么做大概率仍是正確的。回顾来看,去年底以来包括债市去杠杆、银行MPA考核、大资管监管新规、再融资新政、减持新规等,其实都是金融体系去自由化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说,这次市场调整的根源在于金融市场刚刚开启去自由化的进程。始于2012年的金融自由化已经持续5年,无论如何金融监管趋严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就结束,这个过程中所有金融资产都将遭到冲击,流动性好的权益证券更是首当其冲,因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目前最佳的投资策略仍是空仓等待。
长远来看,股权投资的门槛正不断提高。前面提到,随着金融监管的趋严,原本在A股市场玩得很溜的几种套利模式正逐一失效,比如大宗交易赚短差、非公开发行套取一二级差价、游资打板赚快钱等,这也可能导致跟风炒作模式的终结。过去包括游资在内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收割散户来赚钱,新监管将迫使大家都往价值投资的道路上转,然而价值投资的要义又不只是简单的扎堆买茅台、格力和恒瑞,价值投资的核心是讲究性价比,抱团将迅速抹平预期差,从而加剧了机构之间的博弈,造成投资门槛的大幅提升。这也意味着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参与股权投资的难度将越来越大。
配置方面,短期而言部分主题可能仍将反复博弈。如新零售(华联综超、百联股份、永辉超市、中百集团等)、雄安(华夏幸福、北京城建、荣盛发展等)、白马龙头(中国石化、中国中车、南方航空、伊利股份、中国建筑、美的集团等)以及金融地产(上海银行、中国平安、招商银行、海通证券、保利地产等)。同时也要注意,所有的短期抱团从长期来看都是很危险的行为,由于估值被打得过高,比价效应下终究存在较大的回落风险,因而实际投资过程中仍需做好回撤控制。长期而言,部分低估值成长龙头的投资价值正在显现,如汇川技术、华策影视、中国电影、中国国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