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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刚刚起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在农产品安全领域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2002年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小组”。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是于2006年开始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要求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