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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边防战斗中,为了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并把部(分)队伤亡减少到最低点,必须合理辨证的根据敌情、我情、社情、地形、天候等战场条件采用恰当的战法,组织战斗。本文简要论述了边防战斗中经常使用的七种基本战法,这些战法运用于不同的战场条件,对于战斗的胜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捕歼;战法;合理利用
战法,是指参战部(分)队为达到消灭敌人,捕歼犯罪分子的战斗目的,而采取的战斗行动方法和措施。边防战斗是一种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执法战斗。所以,在战斗中提倡捕获,捕歼结合,而不能单一的采用毙敌的战法,要求灵活运用各种战法尽可能的捕获犯罪分子。边防战斗战法的运用,应该以边防战斗的特点、战术原则为指导,综合辩证的考虑战场情况,使其符合作战对象的特点和行动规律,确保实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目的。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边防战斗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战法:
一、政策攻心、迫敌投降
古代战法就讲究“不战而屈人之兵”。政策攻心,迫敌投降是我军对敌斗争“瓦解敌军”的传统战法,是战斗的首选战法。尤其是在边防战斗这样的执法战斗中,更应该充分重视。无论在战斗中采取什么战法捕歼犯罪分子,都要首先运用此战法,争取犯罪分子主动放下武器,只有在政策攻心无效,犯罪分子拒不投降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其他的武力捕歼战法。
二、追堵结合、运动捕歼
追,就是根据敌情、地形和分队任务派出多路兵力,沿犯罪分子逃跑的路径或者两侧快速追击,采取尾随追击、平行追击、迂回追击的方式,力求在犯罪分子的逃跑过程中将其捕歼或者向我堵截的地域追;堵,就是在组织追击的同时,在敌人逃向的前方必经道路的有利位置,派出部分兵力进行设卡堵截,等待犯罪分子的到来。在实践战斗中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在战斗实践中采取多处堵截,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将犯罪分子牢牢的控制在我火力范圍之内。
三、正面钳制、侧后捕歼
有些犯罪分子,凭借正面不便我展开接近、突击的复杂地形和火力负隅顽抗时,为了不造成伤亡又捕歼犯罪分子,部(分)队可派出小部分兵力和火力,在正面佯攻或者助攻,吸引他们的观察、射击和注意力,钳制其抵抗行为,而以主要兵力多路隐蔽地利用地形、或者利用必要的伪装从犯罪分子的侧后发起攻击,实施对犯罪分子的两面夹攻,使其腹背受敌,首尾难顾,成功的将其捕歼。
运用此战法,首先要搞清楚,正面和侧后的准确含义,正面是指犯罪分子火力精锐所在的方向,侧后是他们防守相对薄弱,易于我突入的方向。所以运用此战法就是要运用小部分兵力在其火力精锐面进行火力钳制,而动用主要兵力打其要害。这就要求指挥员,在指挥中正确地判断敌情,明确其精锐和薄弱点所在,正确地组织战斗。
四、严密围控、相机捕歼
对于依托楼房、洞穴等易守难攻,又难以逃离的地形,进行顽抗的犯罪分子,为不使犯罪分子漏网,又减少我方人员伤亡,部(分)队应该采取四面包围,多层包围等方法,将犯罪分子严密围控在较小地域范围内。尔后,切断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内的水源、电源、食物、情报等,在特定的时间内,围而不打,一方面以疲敌战术惩治犯罪分子,消耗其精力和体力,使其消减以致丧失抵抗意志;一方面使我分队得以以逸待劳,调整部署,选择适当方法,待机一举歼灭。或者采取间隙性打击、谈判、劝降等多种手段与敌保持一定接触,准确掌握其动态,创造战机并抓住战机,适时发起攻击,将其生擒或击伤、击毙。
采用此战法,关键要把握两点,第一,围控行动要严密,多层包围,确保犯罪分子绝对无法逃脱;围控时要占领制高点和易于我对敌进行观察、射击的地点,掌握犯罪分子的行动企图,及时动用武力将犯罪分子围控在某一地域范围内。第二,抓住捕歼机会,适时发起攻击。这就要求战场指挥员,从战场实际情况出发,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犯罪分子的危害性,在指挥中运用疲敌战术,抓住时机,相机捕歼。切忌感情用事,凭勇气莽撞的行动,导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五、隐蔽接近、袭击捕歼
此战法运用得以成功的要诀是隐蔽意图,秘密接近和突然袭击,攻其不备。既能够巧妙运用有利地形、能见度不良天候或巧妙化装,接近敌人,尔后突然发起攻击,将犯罪分子捕歼。但是在捕歼犯罪分子之前首先必须保证人质或者重要目标(设施)的安全,只能是解除了威胁之后才能实施捕歼。
六、火力压制、强行捕歼
实施火力压制,强行捕歼战法,必须做到“快”和“准”。即快速掌握犯罪分子的准确情况(位置、武器),快速出击,要快到“出其不意”,足以使犯罪分子措手不及,出其不意地将其捕歼;“准”即是准确判断敌情、我情、社情,准确歼敌。尤其要求狙击手、特等射手的枪法,极为准确,突入队员准确判断情况,准确毙敌,如果在实施一举制胜,强行捕歼战法时不能做到快和准,则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也不能顺利地将犯罪分子捕歼。
七、围三缺一、设伏捕歼
在实施此战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两点:第一,三面包围要绝对的严密,不能留下任何的间隙,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设伏行动失去效能,所以在包围时除了动用相当的武力外,还要配备相当的观察哨,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逃跑企图,第二,确保设伏的兵力,绝对不能让犯罪分子跑出我的伏击圈,要坚决的将犯罪分子捕歼在我伏击地域内。在实施设伏时,一定要隐蔽,防止犯罪分子发现我捕歼意图后改变逃跑途径,跑出我方包围圈。一旦我捕歼意图被识破,我设伏分队则应果断出击,将犯罪分子捕歼。
总之,在边防战斗中,必须根据敌我双方客观的情况和战场况,实事求是地合理运用战法。坚决避免生搬硬套兵书战册的形而上学做法和教条主义错误。因为,各个战斗即使大体上是一样的但是在细节问题上,尤其是战场条件等各个条件都不尽相同,有道是“兵法之传有常,而用之也有变。常者,法也;变者,势也;书者,可以尽常之言,而不能尽变之意。盖法在书之传,用在人之妙也。”因此战斗中运用战法,就不能只是依据兵法,而切实把能否顺利捕歼犯罪分子作为组织战斗和选择战法的出发点,以当时的敌情、社情、我情、地形、天候为依据选择战法,做到既捕歼了犯罪分子,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圆满的完成各类捕歼任务。
关键词:捕歼;战法;合理利用
战法,是指参战部(分)队为达到消灭敌人,捕歼犯罪分子的战斗目的,而采取的战斗行动方法和措施。边防战斗是一种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执法战斗。所以,在战斗中提倡捕获,捕歼结合,而不能单一的采用毙敌的战法,要求灵活运用各种战法尽可能的捕获犯罪分子。边防战斗战法的运用,应该以边防战斗的特点、战术原则为指导,综合辩证的考虑战场情况,使其符合作战对象的特点和行动规律,确保实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目的。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边防战斗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战法:
一、政策攻心、迫敌投降
古代战法就讲究“不战而屈人之兵”。政策攻心,迫敌投降是我军对敌斗争“瓦解敌军”的传统战法,是战斗的首选战法。尤其是在边防战斗这样的执法战斗中,更应该充分重视。无论在战斗中采取什么战法捕歼犯罪分子,都要首先运用此战法,争取犯罪分子主动放下武器,只有在政策攻心无效,犯罪分子拒不投降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其他的武力捕歼战法。
二、追堵结合、运动捕歼
追,就是根据敌情、地形和分队任务派出多路兵力,沿犯罪分子逃跑的路径或者两侧快速追击,采取尾随追击、平行追击、迂回追击的方式,力求在犯罪分子的逃跑过程中将其捕歼或者向我堵截的地域追;堵,就是在组织追击的同时,在敌人逃向的前方必经道路的有利位置,派出部分兵力进行设卡堵截,等待犯罪分子的到来。在实践战斗中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在战斗实践中采取多处堵截,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将犯罪分子牢牢的控制在我火力范圍之内。
三、正面钳制、侧后捕歼
有些犯罪分子,凭借正面不便我展开接近、突击的复杂地形和火力负隅顽抗时,为了不造成伤亡又捕歼犯罪分子,部(分)队可派出小部分兵力和火力,在正面佯攻或者助攻,吸引他们的观察、射击和注意力,钳制其抵抗行为,而以主要兵力多路隐蔽地利用地形、或者利用必要的伪装从犯罪分子的侧后发起攻击,实施对犯罪分子的两面夹攻,使其腹背受敌,首尾难顾,成功的将其捕歼。
运用此战法,首先要搞清楚,正面和侧后的准确含义,正面是指犯罪分子火力精锐所在的方向,侧后是他们防守相对薄弱,易于我突入的方向。所以运用此战法就是要运用小部分兵力在其火力精锐面进行火力钳制,而动用主要兵力打其要害。这就要求指挥员,在指挥中正确地判断敌情,明确其精锐和薄弱点所在,正确地组织战斗。
四、严密围控、相机捕歼
对于依托楼房、洞穴等易守难攻,又难以逃离的地形,进行顽抗的犯罪分子,为不使犯罪分子漏网,又减少我方人员伤亡,部(分)队应该采取四面包围,多层包围等方法,将犯罪分子严密围控在较小地域范围内。尔后,切断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内的水源、电源、食物、情报等,在特定的时间内,围而不打,一方面以疲敌战术惩治犯罪分子,消耗其精力和体力,使其消减以致丧失抵抗意志;一方面使我分队得以以逸待劳,调整部署,选择适当方法,待机一举歼灭。或者采取间隙性打击、谈判、劝降等多种手段与敌保持一定接触,准确掌握其动态,创造战机并抓住战机,适时发起攻击,将其生擒或击伤、击毙。
采用此战法,关键要把握两点,第一,围控行动要严密,多层包围,确保犯罪分子绝对无法逃脱;围控时要占领制高点和易于我对敌进行观察、射击的地点,掌握犯罪分子的行动企图,及时动用武力将犯罪分子围控在某一地域范围内。第二,抓住捕歼机会,适时发起攻击。这就要求战场指挥员,从战场实际情况出发,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犯罪分子的危害性,在指挥中运用疲敌战术,抓住时机,相机捕歼。切忌感情用事,凭勇气莽撞的行动,导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五、隐蔽接近、袭击捕歼
此战法运用得以成功的要诀是隐蔽意图,秘密接近和突然袭击,攻其不备。既能够巧妙运用有利地形、能见度不良天候或巧妙化装,接近敌人,尔后突然发起攻击,将犯罪分子捕歼。但是在捕歼犯罪分子之前首先必须保证人质或者重要目标(设施)的安全,只能是解除了威胁之后才能实施捕歼。
六、火力压制、强行捕歼
实施火力压制,强行捕歼战法,必须做到“快”和“准”。即快速掌握犯罪分子的准确情况(位置、武器),快速出击,要快到“出其不意”,足以使犯罪分子措手不及,出其不意地将其捕歼;“准”即是准确判断敌情、我情、社情,准确歼敌。尤其要求狙击手、特等射手的枪法,极为准确,突入队员准确判断情况,准确毙敌,如果在实施一举制胜,强行捕歼战法时不能做到快和准,则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也不能顺利地将犯罪分子捕歼。
七、围三缺一、设伏捕歼
在实施此战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两点:第一,三面包围要绝对的严密,不能留下任何的间隙,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设伏行动失去效能,所以在包围时除了动用相当的武力外,还要配备相当的观察哨,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逃跑企图,第二,确保设伏的兵力,绝对不能让犯罪分子跑出我的伏击圈,要坚决的将犯罪分子捕歼在我伏击地域内。在实施设伏时,一定要隐蔽,防止犯罪分子发现我捕歼意图后改变逃跑途径,跑出我方包围圈。一旦我捕歼意图被识破,我设伏分队则应果断出击,将犯罪分子捕歼。
总之,在边防战斗中,必须根据敌我双方客观的情况和战场况,实事求是地合理运用战法。坚决避免生搬硬套兵书战册的形而上学做法和教条主义错误。因为,各个战斗即使大体上是一样的但是在细节问题上,尤其是战场条件等各个条件都不尽相同,有道是“兵法之传有常,而用之也有变。常者,法也;变者,势也;书者,可以尽常之言,而不能尽变之意。盖法在书之传,用在人之妙也。”因此战斗中运用战法,就不能只是依据兵法,而切实把能否顺利捕歼犯罪分子作为组织战斗和选择战法的出发点,以当时的敌情、社情、我情、地形、天候为依据选择战法,做到既捕歼了犯罪分子,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圆满的完成各类捕歼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