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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五铢钱是中国古代货币史上的重要创举,其流传甚久、形制多样。金五铢作为五铢钱中的特殊形制,由于不作为流通货币使用,因此迄今为止发现数量寥寥无几。2016年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考古发掘时,在出土钱币中发现一枚金五铢,这一考古发现不仅为研究这种特殊钱币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还可以此探析两晋时期货币与丧葬赏赐制度。
【关键词】煎药庙;五铢;黄金钱币;丧葬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8-188-03
【本文著录格式】白宇.江苏邳州煎药庙M1出土金五铢考略[J].中国民族博览,2021,04(08):188-190.
一、煎药庙M1考古发掘出土的金五铢
煎药庙西晋墓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新河镇陈滩村煎药庙,为一座大型家族合葬墓,共有砖室墓葬9座,墓葬年代约为西晋中晚期[1]。其中在对M1的考古发掘过程中,出土发现钱币五枚(图1),包括货泉一枚、五铢四枚,其中包含一枚纯金打造五铢钱。货泉与铜制五铢钱出土于二次墓道与墓室填土之中,金五铢则是发现在M1墓室内西后室(图2)。
二、铸造年代问题
金五铢作为五铢钱中的特殊形制。从五铢钱的使用沿革来看,自西汉武帝始创至隋末间共739余年,其间尽行五铢之制而延用不废,是我国历史上铸造和流通时间最长的货币。根据对煎药庙M1墓葬与随葬品形制分析,墓葬年代约为西晋中晚期,魏晋南北朝是我国货币经济极度衰退、货币大混乱的一个时期[2],常常出现沿用前一政权所遗留下金属货币的现象,因此对这枚金五铢的铸造年代问题也应谨慎对待。
金五铢现发现数量极为稀少,迄今为止经考古发现仅出土4枚(表1)。除了煎药庙发现的金五铢,其余均为汉代所铸。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金五铢虽为征集得到,但通过观察其钱币形制上“五”字交笔之处略显弯曲,“铢”字左部的“金”字旁呈等腰三角形而又低于“朱”字,行笔工整舒适,俊秀潇洒,是典型西汉“宣帝五铢”样式。李运兴也在《洛阳新发现的西汉金五铢初探》一文中将洛阳发现的西汉金五铢与其对比研究发现两枚金五铢仅在大小、尺寸上略有差异,形制、钱文、含金量均十分接近[3],因此笔者认为在陕西博物馆所藏咸阳发现的金五铢应为汉代铸造“宣帝五铢”中的特殊形制。
至五铢钱盛行的西汉之际,以黄金所铸钱币用以赏赐更加频繁。《汉书·食货志》中:“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这是文献记载规模最大的一次黄金赏赐。在海昏侯汉墓、满城汉墓的考古发掘中出土的大量黄金制品,其中所发现的金饼、马蹄金、麒麟金就是最为有代表性的黄金币制。同时这一时期黄金的价值尺度也被统治者所重视,《史记·平准书》记载:“汉兴,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9]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钱律》所载“金不青赤者,为行金。敢择不取行钱、金者,罚金四两”[10]。这些律文发现表明汉代从法律上确定了黄金的货币地位与价值尺度。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新莽时期,其“宝货”制的内容之一,就是以黄金为货币,黄金一斤值钱一万[11]。汉代上层统治阶级凡巨额的赏赐、馈赠、聘礼、赎罪主要使用货币均为黄金,反映了黄金货币在这一时期充当货币价值尺度的社会现象。五铢钱作为这一时期唯一全国性的流通货币,用以黄金铸造进行赏赐也显得顺其自然。 金五铢作为黄金货币,出土数量却极为稀少,其数量远远少于同时期作为黄金钱币的马蹄金、麒麟金、金饼等,不仅是因为自东汉以来黄金钱币赏赐大量锐减,而且从已有的发现来看,即使在黄金赏赐极为盛行的西汉时期,金五铢也仅有单个出土,迄今为止汉墓的考古发掘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所发现金五铢却寥寥无几,因此笔者认为金五铢赏赐应只有单枚赏赐,而非批量赏赐,其性质应是一种“纪念币”的性质,且赏赐并不固定。
四、金五铢与两晋赏赐制度
两晋之际,流行国家对贵族、官员、平民等的赏赐制度。这一时期朝廷官员的俸额虽比汉代以来大大减少,但统治阶层的赏赐也成为官员群体的重要收入之一,因此西晋高级官员群体仍有一定物质基础进行奢侈的物质消费[12]。煎药庙出土的这枚金五铢正是这一制度背景下的产物。
西晋时期常见的赏赐包括皇室重要事件、立功、致仕、丧葬、社会救济、贫困、其他类赏赐等。在生前赏赐有谷物、钱币、金银、珍宝、绢帛、田宅、食邑等这些常规性的赏赐。在死后丧葬过程中,由于西晋继承了曹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度,因此形成了国家以官员身份地位即官品的不同实行相应的丧葬赏赐制度。张鹤泉先生在《西晋丧葬赏赐考略》概括为:一品至二品官员亡故后,可获得国家给予固定的丧葬赏赐;三品至五品官员亡故后,国家会实行不固定的丧葬赏赐;六品及以下以下品官不获得国家丧葬赏赐。所赏赐有葬地、秘器、朝服、钱币、布匹等[13]。
这在诸多赏赐之中,珍宝赏赐最为特殊,不同于一般性赏赐,珍宝有稀缺与贵重的特点,因此这类物质的赏赐往往主要是由皇帝个人所决定,所获得这类赏赐之人身份地位极为尊崇。例如晋武帝少时好友何绍,据记载“每诸方贡献,帝辄赐之,而观其占谢焉”,作为常伴晋武帝左右的肱股,自然会得到各类赏赐,“衣裘服说,新故巨积。食必尽四方珍异”帝所收到上贡的奇珍异宝或随手赏赐与他。此外东晋名臣诸葛恢,据记载曾多次受赐珍宝,如“白頤、琉璃鑑、缴締细竹、犀导、琉璃枕、名剑、琉璃碗”[14]等。这些珍贵的赏赐之物,绝非一般官员所能得到,也绝非民间所常见,其中琉璃、犀角等珍贵器物多是通过丝绸之路从海外传入。
煎药庙M1中所出土极为罕见的金五铢、鹦鹉螺杯、铜扣贝耳杯、玻璃碗等随葬品,正是由统治阶级所直接赏赐的奇珍异宝,墓主人生前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实力。金五铢不同于其他钱币散落于二次墓道与室填土之中,而是与其他珍贵的随葬品同置于墓室内部,随伴墓主人尸骸旁侧,其尊贵性不言而喻,应是一种等级与身份的高昂宣扬。此外邳州煎药庙墓地所处西晋下邳国内,是继洛阳王陵、临沂洗砚池晋墓后西晋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也是迄今苏北地区规模等级最为庞大的西晋家族墓地[15],墓主身份自然是极其尊崇,且与当时皇室关系密切,金五铢的发现正是有力的佐证。
五、结语
金五铢这一特殊的黄金制品虽然是古代钱币发展史上的特殊的异类分支,但是由于其自身材质造价高昂,因此注定了它的发现不会很多,也无法像其他钱币一样履行货币的流通职能,更多用于上层社会赏赐、把玩、压胜,这种黄金钱币的使用也一直有所延续,此后相继出现天兴七年金币、金开元通宝、金太平通宝、金淳化通宝等黄金钱币。然受限于原始资料太少,有关金五铢这类特殊黄金钱币的时代演变与内含价值仍有待进一步探索,期待随着更多的考古发现解决这些难题。
参考文献:
[1]潘明月,吕真理,刘传明,马永强,程卫: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M1发掘简报[J].东南文化,2018(02):20.
[2]高敏:魏晋南北朝经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36.
[3]李运兴:洛阳新发现的西汉金五铢初探[J]. 中国钱币,1991(04):58.
[4]房玄龄:晋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食货[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6:457.
[5]马永强,程卫,许定富: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发掘[J].考古学报,2019(02):285.
[6]庞雅妮:秦汉时期的黄金货币[J]. 中国黄金经济,1999(05):50.
[7](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7.
[8]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9](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十.平淮书第八[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
[10]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11]李祖德:试论秦汉的黄金货币[J]. 中国史研究,1997(01):56.
[12]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13]张鹤泉:西晋丧葬赏赐考略[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03):130.
[14](北宋)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0.
[15]马永强,张宏伟,唐根顺,徐勇: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二、三号墓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2020(01):139.
作者简介:白宇(1996-),男,江苏徐州,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考古学。
【关键词】煎药庙;五铢;黄金钱币;丧葬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8-188-03
【本文著录格式】白宇.江苏邳州煎药庙M1出土金五铢考略[J].中国民族博览,2021,04(08):188-190.
一、煎药庙M1考古发掘出土的金五铢
煎药庙西晋墓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新河镇陈滩村煎药庙,为一座大型家族合葬墓,共有砖室墓葬9座,墓葬年代约为西晋中晚期[1]。其中在对M1的考古发掘过程中,出土发现钱币五枚(图1),包括货泉一枚、五铢四枚,其中包含一枚纯金打造五铢钱。货泉与铜制五铢钱出土于二次墓道与墓室填土之中,金五铢则是发现在M1墓室内西后室(图2)。
二、铸造年代问题
金五铢作为五铢钱中的特殊形制。从五铢钱的使用沿革来看,自西汉武帝始创至隋末间共739余年,其间尽行五铢之制而延用不废,是我国历史上铸造和流通时间最长的货币。根据对煎药庙M1墓葬与随葬品形制分析,墓葬年代约为西晋中晚期,魏晋南北朝是我国货币经济极度衰退、货币大混乱的一个时期[2],常常出现沿用前一政权所遗留下金属货币的现象,因此对这枚金五铢的铸造年代问题也应谨慎对待。
金五铢现发现数量极为稀少,迄今为止经考古发现仅出土4枚(表1)。除了煎药庙发现的金五铢,其余均为汉代所铸。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金五铢虽为征集得到,但通过观察其钱币形制上“五”字交笔之处略显弯曲,“铢”字左部的“金”字旁呈等腰三角形而又低于“朱”字,行笔工整舒适,俊秀潇洒,是典型西汉“宣帝五铢”样式。李运兴也在《洛阳新发现的西汉金五铢初探》一文中将洛阳发现的西汉金五铢与其对比研究发现两枚金五铢仅在大小、尺寸上略有差异,形制、钱文、含金量均十分接近[3],因此笔者认为在陕西博物馆所藏咸阳发现的金五铢应为汉代铸造“宣帝五铢”中的特殊形制。
至五铢钱盛行的西汉之际,以黄金所铸钱币用以赏赐更加频繁。《汉书·食货志》中:“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这是文献记载规模最大的一次黄金赏赐。在海昏侯汉墓、满城汉墓的考古发掘中出土的大量黄金制品,其中所发现的金饼、马蹄金、麒麟金就是最为有代表性的黄金币制。同时这一时期黄金的价值尺度也被统治者所重视,《史记·平准书》记载:“汉兴,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9]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钱律》所载“金不青赤者,为行金。敢择不取行钱、金者,罚金四两”[10]。这些律文发现表明汉代从法律上确定了黄金的货币地位与价值尺度。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新莽时期,其“宝货”制的内容之一,就是以黄金为货币,黄金一斤值钱一万[11]。汉代上层统治阶级凡巨额的赏赐、馈赠、聘礼、赎罪主要使用货币均为黄金,反映了黄金货币在这一时期充当货币价值尺度的社会现象。五铢钱作为这一时期唯一全国性的流通货币,用以黄金铸造进行赏赐也显得顺其自然。 金五铢作为黄金货币,出土数量却极为稀少,其数量远远少于同时期作为黄金钱币的马蹄金、麒麟金、金饼等,不仅是因为自东汉以来黄金钱币赏赐大量锐减,而且从已有的发现来看,即使在黄金赏赐极为盛行的西汉时期,金五铢也仅有单个出土,迄今为止汉墓的考古发掘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所发现金五铢却寥寥无几,因此笔者认为金五铢赏赐应只有单枚赏赐,而非批量赏赐,其性质应是一种“纪念币”的性质,且赏赐并不固定。
四、金五铢与两晋赏赐制度
两晋之际,流行国家对贵族、官员、平民等的赏赐制度。这一时期朝廷官员的俸额虽比汉代以来大大减少,但统治阶层的赏赐也成为官员群体的重要收入之一,因此西晋高级官员群体仍有一定物质基础进行奢侈的物质消费[12]。煎药庙出土的这枚金五铢正是这一制度背景下的产物。
西晋时期常见的赏赐包括皇室重要事件、立功、致仕、丧葬、社会救济、贫困、其他类赏赐等。在生前赏赐有谷物、钱币、金银、珍宝、绢帛、田宅、食邑等这些常规性的赏赐。在死后丧葬过程中,由于西晋继承了曹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度,因此形成了国家以官员身份地位即官品的不同实行相应的丧葬赏赐制度。张鹤泉先生在《西晋丧葬赏赐考略》概括为:一品至二品官员亡故后,可获得国家给予固定的丧葬赏赐;三品至五品官员亡故后,国家会实行不固定的丧葬赏赐;六品及以下以下品官不获得国家丧葬赏赐。所赏赐有葬地、秘器、朝服、钱币、布匹等[13]。
这在诸多赏赐之中,珍宝赏赐最为特殊,不同于一般性赏赐,珍宝有稀缺与贵重的特点,因此这类物质的赏赐往往主要是由皇帝个人所决定,所获得这类赏赐之人身份地位极为尊崇。例如晋武帝少时好友何绍,据记载“每诸方贡献,帝辄赐之,而观其占谢焉”,作为常伴晋武帝左右的肱股,自然会得到各类赏赐,“衣裘服说,新故巨积。食必尽四方珍异”帝所收到上贡的奇珍异宝或随手赏赐与他。此外东晋名臣诸葛恢,据记载曾多次受赐珍宝,如“白頤、琉璃鑑、缴締细竹、犀导、琉璃枕、名剑、琉璃碗”[14]等。这些珍贵的赏赐之物,绝非一般官员所能得到,也绝非民间所常见,其中琉璃、犀角等珍贵器物多是通过丝绸之路从海外传入。
煎药庙M1中所出土极为罕见的金五铢、鹦鹉螺杯、铜扣贝耳杯、玻璃碗等随葬品,正是由统治阶级所直接赏赐的奇珍异宝,墓主人生前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实力。金五铢不同于其他钱币散落于二次墓道与室填土之中,而是与其他珍贵的随葬品同置于墓室内部,随伴墓主人尸骸旁侧,其尊贵性不言而喻,应是一种等级与身份的高昂宣扬。此外邳州煎药庙墓地所处西晋下邳国内,是继洛阳王陵、临沂洗砚池晋墓后西晋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也是迄今苏北地区规模等级最为庞大的西晋家族墓地[15],墓主身份自然是极其尊崇,且与当时皇室关系密切,金五铢的发现正是有力的佐证。
五、结语
金五铢这一特殊的黄金制品虽然是古代钱币发展史上的特殊的异类分支,但是由于其自身材质造价高昂,因此注定了它的发现不会很多,也无法像其他钱币一样履行货币的流通职能,更多用于上层社会赏赐、把玩、压胜,这种黄金钱币的使用也一直有所延续,此后相继出现天兴七年金币、金开元通宝、金太平通宝、金淳化通宝等黄金钱币。然受限于原始资料太少,有关金五铢这类特殊黄金钱币的时代演变与内含价值仍有待进一步探索,期待随着更多的考古发现解决这些难题。
参考文献:
[1]潘明月,吕真理,刘传明,马永强,程卫: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M1发掘简报[J].东南文化,2018(02):20.
[2]高敏:魏晋南北朝经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36.
[3]李运兴:洛阳新发现的西汉金五铢初探[J]. 中国钱币,1991(04):58.
[4]房玄龄:晋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食货[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6:457.
[5]马永强,程卫,许定富: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发掘[J].考古学报,2019(02):285.
[6]庞雅妮:秦汉时期的黄金货币[J]. 中国黄金经济,1999(05):50.
[7](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7.
[8]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9](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三十.平淮书第八[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
[10]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11]李祖德:试论秦汉的黄金货币[J]. 中国史研究,1997(01):56.
[12]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13]张鹤泉:西晋丧葬赏赐考略[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03):130.
[14](北宋)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0.
[15]马永强,张宏伟,唐根顺,徐勇:江苏邳州煎药庙西晋墓地二、三号墓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2020(01):139.
作者简介:白宇(1996-),男,江苏徐州,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考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