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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党政军等职能的运行上兵团的特殊体制决定了它的公正性,因此就需要建立具有公共性质的财务管理体制,本文主要根据团场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团场财务;体制改革;一总两分
一、团场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政供养范围不够规范:依据2009 年团场决算数和兵团统计资料初步记录预算,团场的总人口跟团场财政需要供养人口(在职且不包括连管人员)的比例为23∶1,其中个别师平均达到了12∶1,团场在职供养人员多达1500人以上。“十一五”期间,兵团编办对团场机关、学校、卫生和农业科研编制进行了核定和规范,团场编制内实际供养人员仍然超过了编制数达20%以上,个别师近50%。这表明即使财政按照编制数足额保障,仍然还会比较大的缺口。
2.预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对于团场财政补助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现行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区别对待,分类保障”。近年来,虽然对于进行了团场分类分批,确立了补助标准为一年一定的“综合财力补助”体制,加大补助力度,然而由于分类不够科学,分类因素考虑不够全面,存在着客观苦乐不均的现象,不能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也不利于团场提前安排完整的来年预算。
3.团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不够清晰:收支范围确定的核心是预算体制。兵团各师本级与直属企业和团场的收入分配关系不规范,团场与内部企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存在着“大锅饭”。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管理。团场完整的公共预算收入机制还没确立形成,两种预算制度之间资金的调剂度不够规范规范,特别是受“以支定收”的操作惯性影响,依然存在超预算开支问题。
4.财政资金投入的监督、绩效评价有待加强完善:团场预算监督缺乏相对应的机构部门以及监督责任主体,对各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不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预算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不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的评价体系不健全,在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绩效上缺少相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不能合理的对专项绩效进行评估,导致财政资金投向效率低、绩效差,削弱了自身财力,给财务监督考核造成影响。团场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资金分散、种类较多、金额较小和分头管理的现象,不利于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考核评价。
二、“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的现实意义及内涵
2007年12月,兵团党委在总结过去6年财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方向和团场实际,出台了兵团《关于进一步深化团场财务体制改革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意见》。首次以兵团文件形式提出了“团场内部财务管理采用‘一总两分’的新要求。2008年6月22日,兵团第六次党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创新团场财务体制,规范团场财务管理,争取使用3年时间,在所有团场建立起责权利明确规范的财务体制和‘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近1年来,师、团两级财务部门紧紧围绕这一要求,深入实际调研,积极探索实践,制定出了一系列相关办法和措施。“一总两分”财务管理体制的实施,使团场各级领导预算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格局已逐渐形成。团场实行预算管理在全面反映团场财务收支和有效控制各项支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团场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提供了更加直观、口径一致的财务数据。
一总指的是兵团实行分级预算管理,设立了兵师团三级总预算。团场作为一级总预算。两分指的是团场公共预算和企业预算管理。
三、进一步正确实施“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的措施
1.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在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下,团场总预算主要由团场本级公共预算总预算管理要求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组成,反映了财政性资金的收支与预算资金的调度关系。在当前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团场总预算会计既要承担团场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职责,又要承担团场公共预算的管理职责,需要配备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管理总预算会计工作。
2.严格调整预算编制:团场财务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收入和支出,不得隐瞒或是少列应列入预算的收入,上年非正常收入,不能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预算支出的编制,要贯彻厉行节约、勤俭行事的方针,“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坚持预算的严肃性,特殊情况的预算调整必须履行规定程序,不能随意调整。要通过预警控制等措施,强化预算约束。
3.要认真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2008年5 月,兵团财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生产财务与会计建设兵团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总预算会计制度》)。各团场总预算会计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坚持一切应当纳入总预算范围的收支都必须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团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基层单位核算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保管收缴的物资,不得列报超预算的支出,不得任意调整预算支出。
四、总结
兵团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既要能够适应国家财政改革方向,又能够适应兵团特殊要求的团场财务管理框架体系,因此就需要详细的了解到兵团财政体制改革存在的缺点,采用“一总两分”的财政管理方法,给兵团财政体制开辟出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1]梁金贵:加快兵团信息化建设 履行好屯垦戍边历史使命[J].企业家天地.2007(06).
[2]赵子芳:论独具特色的兵团民族分布格局[J]. 网络财富. 2010(18).
关键词:团场财务;体制改革;一总两分
一、团场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政供养范围不够规范:依据2009 年团场决算数和兵团统计资料初步记录预算,团场的总人口跟团场财政需要供养人口(在职且不包括连管人员)的比例为23∶1,其中个别师平均达到了12∶1,团场在职供养人员多达1500人以上。“十一五”期间,兵团编办对团场机关、学校、卫生和农业科研编制进行了核定和规范,团场编制内实际供养人员仍然超过了编制数达20%以上,个别师近50%。这表明即使财政按照编制数足额保障,仍然还会比较大的缺口。
2.预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对于团场财政补助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现行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区别对待,分类保障”。近年来,虽然对于进行了团场分类分批,确立了补助标准为一年一定的“综合财力补助”体制,加大补助力度,然而由于分类不够科学,分类因素考虑不够全面,存在着客观苦乐不均的现象,不能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也不利于团场提前安排完整的来年预算。
3.团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不够清晰:收支范围确定的核心是预算体制。兵团各师本级与直属企业和团场的收入分配关系不规范,团场与内部企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存在着“大锅饭”。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管理。团场完整的公共预算收入机制还没确立形成,两种预算制度之间资金的调剂度不够规范规范,特别是受“以支定收”的操作惯性影响,依然存在超预算开支问题。
4.财政资金投入的监督、绩效评价有待加强完善:团场预算监督缺乏相对应的机构部门以及监督责任主体,对各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不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预算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不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的评价体系不健全,在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绩效上缺少相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不能合理的对专项绩效进行评估,导致财政资金投向效率低、绩效差,削弱了自身财力,给财务监督考核造成影响。团场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资金分散、种类较多、金额较小和分头管理的现象,不利于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考核评价。
二、“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的现实意义及内涵
2007年12月,兵团党委在总结过去6年财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方向和团场实际,出台了兵团《关于进一步深化团场财务体制改革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意见》。首次以兵团文件形式提出了“团场内部财务管理采用‘一总两分’的新要求。2008年6月22日,兵团第六次党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创新团场财务体制,规范团场财务管理,争取使用3年时间,在所有团场建立起责权利明确规范的财务体制和‘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近1年来,师、团两级财务部门紧紧围绕这一要求,深入实际调研,积极探索实践,制定出了一系列相关办法和措施。“一总两分”财务管理体制的实施,使团场各级领导预算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格局已逐渐形成。团场实行预算管理在全面反映团场财务收支和有效控制各项支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团场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提供了更加直观、口径一致的财务数据。
一总指的是兵团实行分级预算管理,设立了兵师团三级总预算。团场作为一级总预算。两分指的是团场公共预算和企业预算管理。
三、进一步正确实施“一总两分”财务管理办法的措施
1.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在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下,团场总预算主要由团场本级公共预算总预算管理要求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组成,反映了财政性资金的收支与预算资金的调度关系。在当前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团场总预算会计既要承担团场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职责,又要承担团场公共预算的管理职责,需要配备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管理总预算会计工作。
2.严格调整预算编制:团场财务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收入和支出,不得隐瞒或是少列应列入预算的收入,上年非正常收入,不能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预算支出的编制,要贯彻厉行节约、勤俭行事的方针,“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坚持预算的严肃性,特殊情况的预算调整必须履行规定程序,不能随意调整。要通过预警控制等措施,强化预算约束。
3.要认真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2008年5 月,兵团财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生产财务与会计建设兵团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总预算会计制度》)。各团场总预算会计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坚持一切应当纳入总预算范围的收支都必须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团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基层单位核算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保管收缴的物资,不得列报超预算的支出,不得任意调整预算支出。
四、总结
兵团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既要能够适应国家财政改革方向,又能够适应兵团特殊要求的团场财务管理框架体系,因此就需要详细的了解到兵团财政体制改革存在的缺点,采用“一总两分”的财政管理方法,给兵团财政体制开辟出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1]梁金贵:加快兵团信息化建设 履行好屯垦戍边历史使命[J].企业家天地.2007(06).
[2]赵子芳:论独具特色的兵团民族分布格局[J]. 网络财富. 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