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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以来,中国逐渐成为世界中低端制造业产品的世界工厂。中国出口的多数制造业产品价格竞争力很强,是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热销的关键所在。而价格竞争力强,除了中国劳动力数目巨大、劳动力价格较低,还有很明显的政策因素和体制背景。
中国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地方政府在区域竞争中为了招商引资,通过“竞次式”的方式,为制造业投资者提供低价土地、补贴性基础设施,并降低劳工基本权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随着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国有、乡镇企业改制、重组乃至破产逐渐完成,地方政府开始掀起一波又一波建设工业园区的浪潮。首先从沿海发达区域开始,到2005年前后,蔓延到沿海欠发达地区和中部一些省份。最近几年,中西部地区市、县政府又大规模招商引资,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工业园区全国全面开花的局面。
地方政府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时一般采用三种手段,首先是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其次是放松劳工保护与降低社会保险缴纳;最后是放松环境管制和保护。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地几乎毫无例外地为工业投资者提供低价土地和补贴性基础设施。虽然国土资源部2007年就制定统一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指标,而且要求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但是实际定价权仍然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为了争抢项目,很多地方通过意向挂牌出让、返还出让金等方式,变相降低工业用地价格,甚至出现零地价和负地价的情况。
放松环境管制,放任企业污染环境,是提供廉价土地之外的另外一种留住企业或招商引资的方式。我们近年来造访的一些内地城市,出于扩大财政收入的目的,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专门去引进那些在发达地区和国家已经造成严重污染,因而无法在当地继续生存下去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这些通过压低地价、放松环保标准、压低劳工成本来招商引资的竞争方式,在经济学上被称为 “非税收竞争”。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降税,还是压低生产要素成本或放松劳动、环境管制,都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而对地方政府而言,“非税收竞争”则更是好处很多,因为为企业降低成本的同时,又无需牺牲地方税收收入。毕竟,压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损失,可以通过压低征地补偿水平来让失地农民分担;放松劳动保护与不执行足额社会保险缴纳政策的成本,最后是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工来承担;降低环保标准的成本,则是由民众的身体健康为代价。
不可否认,上述以“区域竞次”来吸引工业投资的发展模式,在2002年-2008年间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年均10%左右的超高速增长,并使之成为全世界中、低端制造业中心,进而在全世界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
但是需要正视的另一个现实是,这种发展模式已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乃至环境方面的严重负面影响。
从经济效应上看,上述“区域竞次”的发展模式,必然一方面导致中国制造业投资过多,另一方面百姓收入水平增长过慢,国内消费不足,结果是中国经济不得不继续严重依赖出口;从社会效应来看,这种发展模式的代价是损害了为数众多的农村打工者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很容易恶化城乡关系,造成社会不稳定。
上述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为显著。本世纪以来,中国工业污染造成的恶性环境事件日益增多,而这些事件也往往发生在招商引资最为活跃的地区,包括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苏和浙江。更为严重的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近年来有大规模向内地和沿海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趋势。
近年来,一些论者往往对发达国家指责中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过高义愤填膺,说他们“得了好处还卖乖”,即购买中国价廉物美的商品,却把污染留在中国。但他们往往忽视了这样一个现实,就是这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恰恰是我们不遗余力邀请而来的,因为它们是地方政府的“财神”。
当下,各方对于改变发展模式已有共识,但关键在于,应该怎样去改。
有相当一部分人提出,可以通过完善官员考核体制,更多地纳入诸如民生、环保方面的指标,或者加入民意测验,以达到改变地方政府行为,进而改革经济模式。但是,且不说中国政府目前的考核体制能起多大作用,即使起作用,加入一些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相冲突的考核指标,也基本上会因为考核目标过多,且其中一些目标较难监测,或者自上而下的监督效力不足,最终流于空谈。
因此,要切实改变中国目前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必须通过更加基础性的制度改革。
比如,在土地制度方面,应允许工业用地者直接与作为原土地权利人的农民进行谈判,而不是政府先征地后再出让。这样,工业用地至少可以有一个合理价格,不仅可以遏制目前工业园区建设的狂潮,而且让农民也有积极性去确保用地者不从事高污染生产,而损害自己的财产利益甚至健康权益;又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加强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支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的成长,形成自下而上的有效问责。
再如,也可以考虑引入中央直接征收、不可随意减免的环境税、能源税,并建立起依赖于地方环境质量水平的财产税制度,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环境污染“合谋双方”的工业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这样才有机会彻底扭转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中国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地方政府在区域竞争中为了招商引资,通过“竞次式”的方式,为制造业投资者提供低价土地、补贴性基础设施,并降低劳工基本权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随着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国有、乡镇企业改制、重组乃至破产逐渐完成,地方政府开始掀起一波又一波建设工业园区的浪潮。首先从沿海发达区域开始,到2005年前后,蔓延到沿海欠发达地区和中部一些省份。最近几年,中西部地区市、县政府又大规模招商引资,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工业园区全国全面开花的局面。
地方政府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时一般采用三种手段,首先是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其次是放松劳工保护与降低社会保险缴纳;最后是放松环境管制和保护。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地几乎毫无例外地为工业投资者提供低价土地和补贴性基础设施。虽然国土资源部2007年就制定统一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指标,而且要求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但是实际定价权仍然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为了争抢项目,很多地方通过意向挂牌出让、返还出让金等方式,变相降低工业用地价格,甚至出现零地价和负地价的情况。
放松环境管制,放任企业污染环境,是提供廉价土地之外的另外一种留住企业或招商引资的方式。我们近年来造访的一些内地城市,出于扩大财政收入的目的,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专门去引进那些在发达地区和国家已经造成严重污染,因而无法在当地继续生存下去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这些通过压低地价、放松环保标准、压低劳工成本来招商引资的竞争方式,在经济学上被称为 “非税收竞争”。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降税,还是压低生产要素成本或放松劳动、环境管制,都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而对地方政府而言,“非税收竞争”则更是好处很多,因为为企业降低成本的同时,又无需牺牲地方税收收入。毕竟,压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损失,可以通过压低征地补偿水平来让失地农民分担;放松劳动保护与不执行足额社会保险缴纳政策的成本,最后是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工来承担;降低环保标准的成本,则是由民众的身体健康为代价。
不可否认,上述以“区域竞次”来吸引工业投资的发展模式,在2002年-2008年间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年均10%左右的超高速增长,并使之成为全世界中、低端制造业中心,进而在全世界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
但是需要正视的另一个现实是,这种发展模式已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乃至环境方面的严重负面影响。
从经济效应上看,上述“区域竞次”的发展模式,必然一方面导致中国制造业投资过多,另一方面百姓收入水平增长过慢,国内消费不足,结果是中国经济不得不继续严重依赖出口;从社会效应来看,这种发展模式的代价是损害了为数众多的农村打工者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很容易恶化城乡关系,造成社会不稳定。
上述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为显著。本世纪以来,中国工业污染造成的恶性环境事件日益增多,而这些事件也往往发生在招商引资最为活跃的地区,包括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苏和浙江。更为严重的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近年来有大规模向内地和沿海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趋势。
近年来,一些论者往往对发达国家指责中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过高义愤填膺,说他们“得了好处还卖乖”,即购买中国价廉物美的商品,却把污染留在中国。但他们往往忽视了这样一个现实,就是这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恰恰是我们不遗余力邀请而来的,因为它们是地方政府的“财神”。
当下,各方对于改变发展模式已有共识,但关键在于,应该怎样去改。
有相当一部分人提出,可以通过完善官员考核体制,更多地纳入诸如民生、环保方面的指标,或者加入民意测验,以达到改变地方政府行为,进而改革经济模式。但是,且不说中国政府目前的考核体制能起多大作用,即使起作用,加入一些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相冲突的考核指标,也基本上会因为考核目标过多,且其中一些目标较难监测,或者自上而下的监督效力不足,最终流于空谈。
因此,要切实改变中国目前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必须通过更加基础性的制度改革。
比如,在土地制度方面,应允许工业用地者直接与作为原土地权利人的农民进行谈判,而不是政府先征地后再出让。这样,工业用地至少可以有一个合理价格,不仅可以遏制目前工业园区建设的狂潮,而且让农民也有积极性去确保用地者不从事高污染生产,而损害自己的财产利益甚至健康权益;又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加强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支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的成长,形成自下而上的有效问责。
再如,也可以考虑引入中央直接征收、不可随意减免的环境税、能源税,并建立起依赖于地方环境质量水平的财产税制度,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环境污染“合谋双方”的工业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这样才有机会彻底扭转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