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过低的外贸出口价格,影响了我国整体的外贸利益。优化出口退税结构,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提高劳动者福利水平等是回归正常外贸出口价格的途径。
长期以来,“低价”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共同形象,也是其攻城略地的制胜法宝之一,家电、纺织、机械等行业无一例外。但低价竞争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不仅容易引发贸易摩擦,而且产品出口的利润空间微薄。如果说过去赔本赚吆喝是为了积累短缺的外汇,那么在外汇储备超过7000亿美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国的今天,我们需要倡导的是以出口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出口创汇最大化为核心内容的出口价格回归。
优化出口退税结构
为了鼓励出口创汇,长期以来,我国对大多数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由于国家放松了外贸管制,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格,伴随而来的是出口量的猛增以及国家、地方财政日渐吃紧的出口退税负担,由此导致大量的出口退税款不能及时兑现,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和出口积极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单纯依靠增加财政投入显然是难以为继的,现在需要做的是改革出口退税结构。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举措,如原出口退税率为17%的服装、棉纺织品以及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塑料制品、鞋、箱包等劳动密集型商品退税率均下调至13%,同时,为鼓励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国家将一部分高科技商品出口退税率仍保持在17%。笔者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商品价格优势明显,据统计,在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等劳动力密集行业,我们与同类竞争对手的平均价格差距在15%以上,因此少量降低这些行业出口退税率不但不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降低退税率后,企业通常会适当提高商品价格以保证一定的利润,这样还可降低遭受倾销诉讼的风险性,增强出口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节省下来的退税款国家可集中用于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以及需要重点扶植的相对弱势出口产业上。但笔者同时认为,单有这样的举措是不够的。出口退税机制还应充分发挥对出口效益的导向作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以出口额为基础,没有体现对出口利润的评价和调节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出口额分别为1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的企业,如果出口利润相同,那一个更值得称赞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按照现行的退税评价机制,却是后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出口退税款,获得更大的支持,这就使得一些企业甘于低利润、低附加值、粗放型的生产经营方式,甚至不惜耗费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污染生态环境。基于此,笔者认为,出口退税率应根据企业的出口利润率、出口额、产品科技含量、资源利用率、产品附加值等因素综合加以评价,在此基础上将退税企业细分为多个退税等级,享受不同的退税待遇,做到有所鼓励,有所限制,这样才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改变低层次竞争的局面。
提高劳动者福利
外贸出口高速增长,员工的福利却长期得不到提高,这在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普遍性。在我国沿海地区,很多地方出口连年创新高,财政税收每年增幅30%以上,而在一线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工资多年来却没有多少变化,据统计,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比美国、日本低20倍,比泰国要低1倍,甚至比印度都低。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很难说外贸出口是真正成功的。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主要是一些企业在管理、技术、规模效益方面缺乏竞争力、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为了求得生存,就在降低劳动者福利上动脑子,如延长加班时间,增加劳动强度、提供简陋的不符合基本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的环境,不办理社会保障等方式。这种做法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在不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的非正常地降低生产成本也严重威胁到了正规、优秀企业的生存空间,他们不得不降低价格、减少利润来与这些本该被淘汰的企业展开低层次的竞争,其结果往往是在国际市场上招致全行业的倾销诉讼。其实,针对低价竞争行为,欧盟SA8000标准早就对出口国企业的劳工标准、工时与工资、健康与安全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如规定公司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该标准还要求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我国的劳动法尽管也有类似规定,但很多企业其实是没有做到的。因此,管理部门应加大力度,严格监督企业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这样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公平竞争原则,同时,缺乏竞争力的劣质企业、血汗工厂将会被淘汰出局,出口市场将呈现优秀企业以正常价格主导的局面,这有利于我们维持和谐的外贸环境。
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在国际市场上,拥有3%~5%的价格优势便足以致竞争对手于死地,而中国产品与同类竞争对手价格差距却常常超过10%,这严重影响了出口利润率。以出口大户纺织行业为例,2005年1月份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82.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9%,但不少产品出口价格下跌超过40%。使企业难以积累资本用于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影响了企业的长期竞争力,究其原因,不外乎同室操戈。在片面强调出口创汇的外贸思想的影响下,中央的、地方的各个企业为了完成出口量指标,不惜在国际市场上与本国企业低价竞争,远的彩电倾销案不说,近的欧盟纺织品保障措施不说,单说每年广交会上中国的出口商在国外客户面前竞相压价已成为大会一景,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另外,过去我国招致的贸易制裁主要来源于少数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之势,这也是行业竞争无序,低价竞争带来的恶果。现在已经真正到了整顿出口秩序的时候了,各行业应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规范出口竞争,如采用最低出口限价、保底利润率,联合定价等方式,维持正常的出口价格,保护整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的出口利益。有关政府部门也应采取有力措施,对于违反游戏规则的企业实施必要的惩戒。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起到了行业清理的作用,一些单靠价格竞争的企业将被剔出市场,空出的市场份额将由优秀企业填补,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相关链接:
进出口监控仍少不了许可证
”入世过渡期我国要取消许多进出口配额,进出口许可证也将不再需要。”针对这一较为普遍的说法,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局负责人特别指出,我国进出口许可证将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理由是,许可证将发挥规范我国外贸经营秩序、协调和统计监控进出口情况等功能。
我国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是两个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管理手段。有人认为许可证就是进出口“配额”,有配额才有许可证。事实上,有的商品要有配额后再申领许可证,配额和许可证是配合使用;有的商品不需配额,但需许可证,许可证单独使用;有的商品则需配额,而不需许可证,如目前实行的关税配额。另外,在技术进出口方面,是不使用配额而使用许可证。
许可证还发挥着其它重要作用,比如:规范外贸经营秩序。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是经济的“调整器”。
“配额”的概念弱化后,许多重点、敏感进口货物将纳入WTO规则允许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进出口许可证的统计功能将进一步凸显。就进口而言,自动进口许可证便于国家及时了解所监控货物的进口数量等有关信息,从而建立预警机制,一旦意向性进口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政府预先通告的警戒线,就可及时采取保障措施。
就出口而言,许可证可以作为出口协调管理的辅助手段,能及时掌握货物出口的各方面动向,发现问题,介入协调,以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和出口秩序,防止低价竞销,避免国外的反倾销。现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使用这种方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24小时监控,为政府主管部门启动保障措施和反倾销调查及对外磋商提供准确的数据。
长期以来,“低价”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共同形象,也是其攻城略地的制胜法宝之一,家电、纺织、机械等行业无一例外。但低价竞争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不仅容易引发贸易摩擦,而且产品出口的利润空间微薄。如果说过去赔本赚吆喝是为了积累短缺的外汇,那么在外汇储备超过7000亿美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国的今天,我们需要倡导的是以出口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出口创汇最大化为核心内容的出口价格回归。
优化出口退税结构
为了鼓励出口创汇,长期以来,我国对大多数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由于国家放松了外贸管制,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格,伴随而来的是出口量的猛增以及国家、地方财政日渐吃紧的出口退税负担,由此导致大量的出口退税款不能及时兑现,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和出口积极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单纯依靠增加财政投入显然是难以为继的,现在需要做的是改革出口退税结构。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举措,如原出口退税率为17%的服装、棉纺织品以及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塑料制品、鞋、箱包等劳动密集型商品退税率均下调至13%,同时,为鼓励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国家将一部分高科技商品出口退税率仍保持在17%。笔者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商品价格优势明显,据统计,在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等劳动力密集行业,我们与同类竞争对手的平均价格差距在15%以上,因此少量降低这些行业出口退税率不但不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降低退税率后,企业通常会适当提高商品价格以保证一定的利润,这样还可降低遭受倾销诉讼的风险性,增强出口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节省下来的退税款国家可集中用于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以及需要重点扶植的相对弱势出口产业上。但笔者同时认为,单有这样的举措是不够的。出口退税机制还应充分发挥对出口效益的导向作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以出口额为基础,没有体现对出口利润的评价和调节作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出口额分别为1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的企业,如果出口利润相同,那一个更值得称赞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按照现行的退税评价机制,却是后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出口退税款,获得更大的支持,这就使得一些企业甘于低利润、低附加值、粗放型的生产经营方式,甚至不惜耗费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污染生态环境。基于此,笔者认为,出口退税率应根据企业的出口利润率、出口额、产品科技含量、资源利用率、产品附加值等因素综合加以评价,在此基础上将退税企业细分为多个退税等级,享受不同的退税待遇,做到有所鼓励,有所限制,这样才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改变低层次竞争的局面。
提高劳动者福利
外贸出口高速增长,员工的福利却长期得不到提高,这在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普遍性。在我国沿海地区,很多地方出口连年创新高,财政税收每年增幅30%以上,而在一线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工资多年来却没有多少变化,据统计,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比美国、日本低20倍,比泰国要低1倍,甚至比印度都低。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很难说外贸出口是真正成功的。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主要是一些企业在管理、技术、规模效益方面缺乏竞争力、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为了求得生存,就在降低劳动者福利上动脑子,如延长加班时间,增加劳动强度、提供简陋的不符合基本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的环境,不办理社会保障等方式。这种做法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在不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的非正常地降低生产成本也严重威胁到了正规、优秀企业的生存空间,他们不得不降低价格、减少利润来与这些本该被淘汰的企业展开低层次的竞争,其结果往往是在国际市场上招致全行业的倾销诉讼。其实,针对低价竞争行为,欧盟SA8000标准早就对出口国企业的劳工标准、工时与工资、健康与安全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如规定公司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该标准还要求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我国的劳动法尽管也有类似规定,但很多企业其实是没有做到的。因此,管理部门应加大力度,严格监督企业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这样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公平竞争原则,同时,缺乏竞争力的劣质企业、血汗工厂将会被淘汰出局,出口市场将呈现优秀企业以正常价格主导的局面,这有利于我们维持和谐的外贸环境。
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在国际市场上,拥有3%~5%的价格优势便足以致竞争对手于死地,而中国产品与同类竞争对手价格差距却常常超过10%,这严重影响了出口利润率。以出口大户纺织行业为例,2005年1月份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82.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9%,但不少产品出口价格下跌超过40%。使企业难以积累资本用于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影响了企业的长期竞争力,究其原因,不外乎同室操戈。在片面强调出口创汇的外贸思想的影响下,中央的、地方的各个企业为了完成出口量指标,不惜在国际市场上与本国企业低价竞争,远的彩电倾销案不说,近的欧盟纺织品保障措施不说,单说每年广交会上中国的出口商在国外客户面前竞相压价已成为大会一景,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另外,过去我国招致的贸易制裁主要来源于少数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之势,这也是行业竞争无序,低价竞争带来的恶果。现在已经真正到了整顿出口秩序的时候了,各行业应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规范出口竞争,如采用最低出口限价、保底利润率,联合定价等方式,维持正常的出口价格,保护整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的出口利益。有关政府部门也应采取有力措施,对于违反游戏规则的企业实施必要的惩戒。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起到了行业清理的作用,一些单靠价格竞争的企业将被剔出市场,空出的市场份额将由优秀企业填补,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相关链接:
进出口监控仍少不了许可证
”入世过渡期我国要取消许多进出口配额,进出口许可证也将不再需要。”针对这一较为普遍的说法,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局负责人特别指出,我国进出口许可证将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理由是,许可证将发挥规范我国外贸经营秩序、协调和统计监控进出口情况等功能。
我国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是两个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管理手段。有人认为许可证就是进出口“配额”,有配额才有许可证。事实上,有的商品要有配额后再申领许可证,配额和许可证是配合使用;有的商品不需配额,但需许可证,许可证单独使用;有的商品则需配额,而不需许可证,如目前实行的关税配额。另外,在技术进出口方面,是不使用配额而使用许可证。
许可证还发挥着其它重要作用,比如:规范外贸经营秩序。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是经济的“调整器”。
“配额”的概念弱化后,许多重点、敏感进口货物将纳入WTO规则允许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进出口许可证的统计功能将进一步凸显。就进口而言,自动进口许可证便于国家及时了解所监控货物的进口数量等有关信息,从而建立预警机制,一旦意向性进口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政府预先通告的警戒线,就可及时采取保障措施。
就出口而言,许可证可以作为出口协调管理的辅助手段,能及时掌握货物出口的各方面动向,发现问题,介入协调,以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和出口秩序,防止低价竞销,避免国外的反倾销。现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使用这种方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24小时监控,为政府主管部门启动保障措施和反倾销调查及对外磋商提供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