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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塞尔·威斯布鲁克看来,他是NBA历史上除阿伦·艾弗森外,另一个遭人严重误解的球员。即便本赛季雷霆队已经坐稳西部老大的位置,即使他本人已然跻身全明星阵容,但人们仍在戴着一副有色眼镜看他。有关于他太“独”的非议和质疑,从来就不曾间断过。对此,威斯布鲁克也有话要说。
我和“毒瘤”无关
两天之前,达伦·科利森给我打来了电话。想想真是难得,这家伙居然还记得联络我。坦白讲,我们在UCLA做队友的时候,根本谈不上是朋友,我连他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这一次他打来电话,是要祝贺我成为全明星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达伦在电话里显得比从前客气了很多,至少不是我在UCLA给他打替补时的那副口气。他跟我聊起了球队的战绩,称赞我和雷霆队都干得不错。听上去,他并不像是在敷衍,所以,我也就乐得和这位老相识多聊上那么几句。我是一个念旧的人。
其实,人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动物。人类是在与地球上其他动物的竞争中才成为统治者的,因此我对于那些所谓的“素食者”一直都嗤之以鼻。你进化了几百万年才吃上肉,却偏偏要回头去吃蔬菜,这不是退化吗?我是个纯粹的肉食动物,无论在哪里打球,我都喜欢竞争和挑战。在我的内心深处,从来就没对谁真正屈服过。既然老天给了我打球的机会,为什么要白白浪费掉呢?我不是一个天赋超常的人。刚上高中那会儿,我的身高只有1.70米。从高一到高三,我基本上都打不上球。我当时的教练雷吉·莫里斯说我“迟钝得要死”,完全不可调教,这对我的刺激相当大。
那时候,我认为惟一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我天生跳不高,我是硬着头皮练出来的。我记得自己第一次扣篮的时候,已经是高四了。要知道,在我们那个圈子里,不会扣篮与没有女朋友是同样耻辱的事。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帅 哥,长相有些对不起观众,没有姑娘对我表示好感也正常。所以我得在其他方面变得出类拔萃。
我当然渴望成为左右球队战局的关键人物。当我在UCLA担当达伦的“备胎”时,我就曾不只一次诅咒过这个家伙,希望他伤病不断,这样我就可以让那个瞎眼的教练知道谁该打首发了。事实证明,我的确打出了比达伦更加惹眼的数据,而我们之间也很难再回到最初那种平和的状态了。
这就是竞争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适者生存”。其实,我和达伦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严重矛盾。如果没有竞争,我们也许还能成为私交不错的朋友呢。可是竞争使得我们的关系只能就此止步。
我实在搞不清楚对于我破坏球队氛围的那些说法,究竟从何而来。“毒瘤”这个字眼儿,实在是有点儿过了。尤其在今天的俄克拉荷马,大家都说我们已经具有了夺冠的希望,说我们是一支“双核”的球队。我是毒瘤?这可不是我所能接受的。
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曾告诉过我——篮球是我惟一的朋友,这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所以在球场上,我不和任何人开玩笑,也不习惯和任何人达成妥协,即便那个人是凯文·杜兰特。说到这里,很多人就会想起爆发在我和凯文之间的那几次所谓“内讧”了。
我承认自己有些时候在比赛中显得有点儿情绪化,可那只是基于当时场上的具体情况,和跟凯文争锋没有半点儿的关系。就在昨天比赛之后,我还听到凯文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比家人还亲的朋友之间也有发生争吵的时候。我和拉塞尔是相同的一种人,都会为一些事抓狂。可是事情并不像外界所评论的那样,他其实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人。”真的很高兴听他这么说,甚至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遭人误解的感觉并不好受。很多时候,欺骗你的,往往正是你自己的眼睛。我经常会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对我妄下断言的文章,不得不说,有些话真的很伤人。人们看到的,往往是我在场上不苟言笑、甚至面目狰狞的一面。事实上是我长得有些着急,显得老一些罢了。
想想看,如果我不出手,光靠一个杜兰特能把球队带到何种地步呢?想想他在“西雅图超音速年代”的情况吧,那时这支队就是谁见谁灭的鱼腩,现在大家想起了“双核”的威力,却忘了另一核也该有自己的尊严。
非常感谢《今日美国》还原一个真实的威斯布鲁克。他们在文章里援引了我们的布鲁克斯教练的话:“私下里,拉塞尔非常有趣。他冷不丁扔出的一句话,经常能把人逗得开怀大笑。我们并没感到他冷面冷心、甚至格格不入。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都是‘开心果’和‘万金油’。他除了有点儿固执,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或许凡是想成为伟大球员的人,不同程度地都会有些固执,甚至偏执的个性,这是一种所谓的规律吧。”我非常赞同他的话,在人类的历史上,具有偏执型人格的“伟人”究竟有多少,你完全可以Google一下。所以我并不打算因为他人的一句话而改变自己。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另外你要想想看,如果我真的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球队刺头,那你相信球队管理层会把那么大的赌注押在我身上吗?他们可是为我砸下了一份总值8000万美元的五年合约呀。谁会想在自己的床头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呢?
今年是我进入联盟的第四个赛季,我想在雷霆队留下一份光荣的职业记录,而这需要我和雷霆队的所有队友携手并肩才行。也许我不一定会和每位队友都成为掏心掏肺的朋友,可作为一道打拼的队友,我完全没有问题。所以,我并不十分难搞;所以,请别叫我“毒瘤”。
我不是自私鬼
那些说威斯布鲁克不喜欢传球的家伙们,请听好了。你们犯了一个相当大的错误。你们攻击我在去年季后赛中出手过多,还统计出我在10场季后赛里一共出手了209次,比凯文还多出8次。对此,我只能说,如果我把那些球全部投进,你们就会转而称赞我是上帝了。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得分?我也经常问自己这个问题。也许在内心深处,我怀有一种进攻情结吧。知道吗?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你见过吃草的狼,吃肉的羊吗?我了解自己能在球场上做些什么,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每次当我看到有人把我的传球白白浪费掉的时候,我就会既生气又沮丧。这么说吧。前年和灰熊队的季后赛,当我把球传给站在最佳位置的索夫洛萨,可那家伙却犹犹豫豫不敢出手的时候,你想象不出我到底有多么懊恼。要知道,这可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如果他害怕了,我们就得跟着他一起死掉。大多数时候,我很愿意坚守“篮球是五个人的”的准则,但如果有谁夺走大家的胜利机会,阻碍球队赢球,那我会第一个站出来跟他单挑的。我保证,我一定会让他死得相当难看。
雷蒙德·费尔顿曾说我是联盟里最热衷于一对一单打的控卫。这个“肥臀”什么意思?是说我并不是一个团队型的球员吗?沙克·奥尼尔也曾问我到底是什么类型的控卫?你这个家伙在联盟混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弄明白什么是天才球员吗?听听《体育画报》的克里斯·曼尼克斯替我所做的辩解吧。他们绝不能随便议论一名全明星球员的打法,他们还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在大学里,我所打的位置是得分后卫,但一名优秀控卫的标准是什么,一点也难不倒我。可是为什么你们非要把组织后卫和得分后卫划分得那么清楚呢?在今天的联盟里,像约翰·斯顿克顿那样的正统控卫,早就是恐龙了,恐龙可是已经灭绝了的动物呀。从作为前辈的“魔术师”约翰逊,到现在的德里克·罗斯和克里斯·保罗,这些也都不是正统控卫,可人们却总是夸耀他们能够挑起球队进攻的重担,那为什么偏偏要和我作对呢?
当球队在持续赢球的时候,他们称我为队史上继加里·佩顿之后最优秀的组织后卫。而当球队的战绩出现下滑,我就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这是不公平的。
昨天晚上,肯德里克·帕金斯约我一起去打壁球。尽管这个胖胖的家伙加盟球队只有两个赛季,可我们却相当投缘。休息的时候,我向这位老大哥倾诉了自己的烦恼。很高兴,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最想听到的话。肯德里克告诉我,他在凯尔特人的前队友拉简·朗多从风格上来说,也不是纯正的控球后卫,而是扮演一个介于控卫和分卫之间的角色。但是在波士顿,却并没有人过多地责难他。这样看来,我似乎没有朗多那么幸运。
当然,“招人恨”也不完全是件坏事。试想一下,如果我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平庸球员,人们就根本没必要去关注我、指责我了。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把人们的非议看作是一种奖赏。不过,对于像我这样一个进入联盟还不足五年的年轻球员来说,鼓励和宽容,其实是一份最好的礼物,这也是我十分感谢肯德里克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午的训练结束之后,布鲁克斯教练叫住了我。看到他和善的目光,我的内心十分温暖。布鲁克斯教练是队中又一个对我宽厚相待的人。我佩服他,他不但是一位运筹帷幄的战术大师,同时还是一位知人善任的好教练。对于那些了解我、信任我、欣赏我的人,我什么都愿意为他去做。这一点非常重要,我懂得感恩。
布鲁克斯教练叫住我,是想对晚上的比赛再嘱咐我几句,而我也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耳提面命。他知道我不是个自私的人,也从不把我和联盟里的其他控卫进行无谓的比较,更不会对我胡乱“放炮”,他充分赢得了我的尊敬。“拉塞尔,我们需要你的得分,更指望你的传球。这一点,千万不要忘记。”我当然不会忘记,最近的几场比赛,我的助攻数都在上升,而我也一直在调整自己的状态。把助攻数据恢复到上赛季的水准,其实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我向布鲁克斯教练保证,一定会在场上证明自己的大公无私,他满意地离开了。
几天之前,在奥兰多的全明星赛上,那些家伙故意不传球给我,却让杜兰特得到了全场的最高分。我不会屈服的,想想25年前的全明星赛,一些家伙不给乔丹传球的后果吧。当然了,我现在还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看到我传给克里斯·保罗的那个球了吗?那被他在赛后称作“完美一传”。看吧,我说到做到,而且绝对不打折扣。我能够打出漂亮的得分数据,更可以拿出亮眼的助攻数据,只要我愿意。
我并非浪得虚名
想当初,总经理萨姆·普雷斯特在选秀大会上选中我的时候,很多人都提出了质疑,因为他们不相信我是个能帮助球队前进的好球员。而如今,我已经用四个赛季的数据和表现证明了他们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这让我相当有成就感。我喜欢让一些人把自己的话吞回去。
去年夏天联盟停摆的时候,有一天我碰到了《每日雷霆报》的记者罗伊斯·扬。我们可谓是交情相当不错的老朋友了。所以说起话来,也就少了几分顾忌。罗伊斯笑着问我说,“同是2008年参加选秀,作为第四顺位的新秀,你觉得自己和德里克·罗斯这位状元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差距呢?”这个问题,我之前还真是没有想过。我和罗斯是铁哥们,他人休想挑拨我们的关系。不过当去年德里克成为MVP,并和公牛队续签了那份人人艳羡的顶薪合同时,很多人就开始惦记起这个问题来了。说句实话,在我来看,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我只是想上场,好好比赛而已。有些事情,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如果人家认为你值这个价码,不用你想办法折腾,肥约一样可以到手;如果人家觉得你是个没用的废物,那任凭你再怎么强求,也是没有一点用处的。所以在续约这个问题上,我并没有因为想要赚到一份大合同,而去做什么“数据刷子”。那并不是我必须要做的功课。
每年夏天,我和罗斯都会相约一起训练。私下里,他叫我“小蜜蜂”,而我则叫他“开拓者”。可见,我们对彼此的了解程度。德里克练得非常刻苦,一日两练,一周练六天,每天从各个角度投篮500次以上……他今天得到的每样东西,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用汗水换来的。如果想要达到和德里克一样的高度,我也必须要付出和他一样的辛苦。说实话,被人忽略、遭人漠视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为了能和那些优秀球员站到同一个高度上。我不能随便原谅自己,因为一旦松了一口气,就有可能由A角变成B角;再松一口气,或许就会由B角沦为匪兵乙了。而那将会变得非常可怕。
我承认,我已经把德里克看成了一个目标。我就是要和他较劲。不只是在球场上,训练场上也是如此。进入联盟以来,和他在一起的每次训练,我都从来没有缺席过。我不能允许自己轻易松劲儿。即便德里克有时候偷点小懒、开点小差,我也没有放纵过自己。因为我知道,今天放松了一小步,明天就有可能和德里克拉开更大的距离。追赶起来,就又增加了难度。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也想得到MVP。杜兰特已经有了一个全明星MVP的奖杯,而我想要一个更大的,跟德里克的一样大。所以明年夏天,我会比德里克练得更加刻苦的。
上了大学之后,我就一直坚信苦练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个时候,我和凯文·乐福是UCLA最著名的两只“体育馆老鼠”。我们比着看谁是最先来到球馆的那个人。不过最后,乐福还是认输了。因为无论是早上六点,还是晚上八点,每一次当他洋洋得意地出现在球馆里的时候,都会看到相同的一幕:我已经在球馆里恭候多时了。乐福后来跟我说,每次看到我练得大汗淋漓的样子,他都会懊丧地问自己:“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比这家伙更早呢?”我相信,他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因为那是无解的。前几天碰到乐福,他还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我并不打算安慰他,因为那是份专属于我的荣誉。
2月19日主场与掘金队的比赛,我砍下了40分、9次助攻、4个篮板。赛后,队友尼克·科里森拍着我的肩膀说:“伙计,干得不错。你完全可以和德里克·罗斯相媲美了。”这是我所期待的一句赞美。但我还是忍不住在更衣室里截住詹姆斯·哈登,冲他大吼道:“你这个大胡子,刚才为什么不传球给我?”
他以为我得到40分便会就此收手了吗?我是为了球队的胜利在打球。他们为杜兰特一场比赛中得到50分而替他喝彩,却觉得我得了40分太多了,这难道公平吗?
“把球传给我!知道吗?你最好把球传给我……”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现在仍是一名控卫!
我和“毒瘤”无关
两天之前,达伦·科利森给我打来了电话。想想真是难得,这家伙居然还记得联络我。坦白讲,我们在UCLA做队友的时候,根本谈不上是朋友,我连他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这一次他打来电话,是要祝贺我成为全明星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达伦在电话里显得比从前客气了很多,至少不是我在UCLA给他打替补时的那副口气。他跟我聊起了球队的战绩,称赞我和雷霆队都干得不错。听上去,他并不像是在敷衍,所以,我也就乐得和这位老相识多聊上那么几句。我是一个念旧的人。
其实,人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动物。人类是在与地球上其他动物的竞争中才成为统治者的,因此我对于那些所谓的“素食者”一直都嗤之以鼻。你进化了几百万年才吃上肉,却偏偏要回头去吃蔬菜,这不是退化吗?我是个纯粹的肉食动物,无论在哪里打球,我都喜欢竞争和挑战。在我的内心深处,从来就没对谁真正屈服过。既然老天给了我打球的机会,为什么要白白浪费掉呢?我不是一个天赋超常的人。刚上高中那会儿,我的身高只有1.70米。从高一到高三,我基本上都打不上球。我当时的教练雷吉·莫里斯说我“迟钝得要死”,完全不可调教,这对我的刺激相当大。
那时候,我认为惟一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我天生跳不高,我是硬着头皮练出来的。我记得自己第一次扣篮的时候,已经是高四了。要知道,在我们那个圈子里,不会扣篮与没有女朋友是同样耻辱的事。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帅 哥,长相有些对不起观众,没有姑娘对我表示好感也正常。所以我得在其他方面变得出类拔萃。
我当然渴望成为左右球队战局的关键人物。当我在UCLA担当达伦的“备胎”时,我就曾不只一次诅咒过这个家伙,希望他伤病不断,这样我就可以让那个瞎眼的教练知道谁该打首发了。事实证明,我的确打出了比达伦更加惹眼的数据,而我们之间也很难再回到最初那种平和的状态了。
这就是竞争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适者生存”。其实,我和达伦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严重矛盾。如果没有竞争,我们也许还能成为私交不错的朋友呢。可是竞争使得我们的关系只能就此止步。
我实在搞不清楚对于我破坏球队氛围的那些说法,究竟从何而来。“毒瘤”这个字眼儿,实在是有点儿过了。尤其在今天的俄克拉荷马,大家都说我们已经具有了夺冠的希望,说我们是一支“双核”的球队。我是毒瘤?这可不是我所能接受的。
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曾告诉过我——篮球是我惟一的朋友,这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所以在球场上,我不和任何人开玩笑,也不习惯和任何人达成妥协,即便那个人是凯文·杜兰特。说到这里,很多人就会想起爆发在我和凯文之间的那几次所谓“内讧”了。
我承认自己有些时候在比赛中显得有点儿情绪化,可那只是基于当时场上的具体情况,和跟凯文争锋没有半点儿的关系。就在昨天比赛之后,我还听到凯文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比家人还亲的朋友之间也有发生争吵的时候。我和拉塞尔是相同的一种人,都会为一些事抓狂。可是事情并不像外界所评论的那样,他其实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人。”真的很高兴听他这么说,甚至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遭人误解的感觉并不好受。很多时候,欺骗你的,往往正是你自己的眼睛。我经常会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对我妄下断言的文章,不得不说,有些话真的很伤人。人们看到的,往往是我在场上不苟言笑、甚至面目狰狞的一面。事实上是我长得有些着急,显得老一些罢了。
想想看,如果我不出手,光靠一个杜兰特能把球队带到何种地步呢?想想他在“西雅图超音速年代”的情况吧,那时这支队就是谁见谁灭的鱼腩,现在大家想起了“双核”的威力,却忘了另一核也该有自己的尊严。
非常感谢《今日美国》还原一个真实的威斯布鲁克。他们在文章里援引了我们的布鲁克斯教练的话:“私下里,拉塞尔非常有趣。他冷不丁扔出的一句话,经常能把人逗得开怀大笑。我们并没感到他冷面冷心、甚至格格不入。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都是‘开心果’和‘万金油’。他除了有点儿固执,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或许凡是想成为伟大球员的人,不同程度地都会有些固执,甚至偏执的个性,这是一种所谓的规律吧。”我非常赞同他的话,在人类的历史上,具有偏执型人格的“伟人”究竟有多少,你完全可以Google一下。所以我并不打算因为他人的一句话而改变自己。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另外你要想想看,如果我真的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球队刺头,那你相信球队管理层会把那么大的赌注押在我身上吗?他们可是为我砸下了一份总值8000万美元的五年合约呀。谁会想在自己的床头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呢?
今年是我进入联盟的第四个赛季,我想在雷霆队留下一份光荣的职业记录,而这需要我和雷霆队的所有队友携手并肩才行。也许我不一定会和每位队友都成为掏心掏肺的朋友,可作为一道打拼的队友,我完全没有问题。所以,我并不十分难搞;所以,请别叫我“毒瘤”。
我不是自私鬼
那些说威斯布鲁克不喜欢传球的家伙们,请听好了。你们犯了一个相当大的错误。你们攻击我在去年季后赛中出手过多,还统计出我在10场季后赛里一共出手了209次,比凯文还多出8次。对此,我只能说,如果我把那些球全部投进,你们就会转而称赞我是上帝了。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得分?我也经常问自己这个问题。也许在内心深处,我怀有一种进攻情结吧。知道吗?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你见过吃草的狼,吃肉的羊吗?我了解自己能在球场上做些什么,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每次当我看到有人把我的传球白白浪费掉的时候,我就会既生气又沮丧。这么说吧。前年和灰熊队的季后赛,当我把球传给站在最佳位置的索夫洛萨,可那家伙却犹犹豫豫不敢出手的时候,你想象不出我到底有多么懊恼。要知道,这可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如果他害怕了,我们就得跟着他一起死掉。大多数时候,我很愿意坚守“篮球是五个人的”的准则,但如果有谁夺走大家的胜利机会,阻碍球队赢球,那我会第一个站出来跟他单挑的。我保证,我一定会让他死得相当难看。
雷蒙德·费尔顿曾说我是联盟里最热衷于一对一单打的控卫。这个“肥臀”什么意思?是说我并不是一个团队型的球员吗?沙克·奥尼尔也曾问我到底是什么类型的控卫?你这个家伙在联盟混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弄明白什么是天才球员吗?听听《体育画报》的克里斯·曼尼克斯替我所做的辩解吧。他们绝不能随便议论一名全明星球员的打法,他们还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在大学里,我所打的位置是得分后卫,但一名优秀控卫的标准是什么,一点也难不倒我。可是为什么你们非要把组织后卫和得分后卫划分得那么清楚呢?在今天的联盟里,像约翰·斯顿克顿那样的正统控卫,早就是恐龙了,恐龙可是已经灭绝了的动物呀。从作为前辈的“魔术师”约翰逊,到现在的德里克·罗斯和克里斯·保罗,这些也都不是正统控卫,可人们却总是夸耀他们能够挑起球队进攻的重担,那为什么偏偏要和我作对呢?
当球队在持续赢球的时候,他们称我为队史上继加里·佩顿之后最优秀的组织后卫。而当球队的战绩出现下滑,我就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这是不公平的。
昨天晚上,肯德里克·帕金斯约我一起去打壁球。尽管这个胖胖的家伙加盟球队只有两个赛季,可我们却相当投缘。休息的时候,我向这位老大哥倾诉了自己的烦恼。很高兴,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最想听到的话。肯德里克告诉我,他在凯尔特人的前队友拉简·朗多从风格上来说,也不是纯正的控球后卫,而是扮演一个介于控卫和分卫之间的角色。但是在波士顿,却并没有人过多地责难他。这样看来,我似乎没有朗多那么幸运。
当然,“招人恨”也不完全是件坏事。试想一下,如果我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平庸球员,人们就根本没必要去关注我、指责我了。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把人们的非议看作是一种奖赏。不过,对于像我这样一个进入联盟还不足五年的年轻球员来说,鼓励和宽容,其实是一份最好的礼物,这也是我十分感谢肯德里克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午的训练结束之后,布鲁克斯教练叫住了我。看到他和善的目光,我的内心十分温暖。布鲁克斯教练是队中又一个对我宽厚相待的人。我佩服他,他不但是一位运筹帷幄的战术大师,同时还是一位知人善任的好教练。对于那些了解我、信任我、欣赏我的人,我什么都愿意为他去做。这一点非常重要,我懂得感恩。
布鲁克斯教练叫住我,是想对晚上的比赛再嘱咐我几句,而我也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耳提面命。他知道我不是个自私的人,也从不把我和联盟里的其他控卫进行无谓的比较,更不会对我胡乱“放炮”,他充分赢得了我的尊敬。“拉塞尔,我们需要你的得分,更指望你的传球。这一点,千万不要忘记。”我当然不会忘记,最近的几场比赛,我的助攻数都在上升,而我也一直在调整自己的状态。把助攻数据恢复到上赛季的水准,其实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我向布鲁克斯教练保证,一定会在场上证明自己的大公无私,他满意地离开了。
几天之前,在奥兰多的全明星赛上,那些家伙故意不传球给我,却让杜兰特得到了全场的最高分。我不会屈服的,想想25年前的全明星赛,一些家伙不给乔丹传球的后果吧。当然了,我现在还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看到我传给克里斯·保罗的那个球了吗?那被他在赛后称作“完美一传”。看吧,我说到做到,而且绝对不打折扣。我能够打出漂亮的得分数据,更可以拿出亮眼的助攻数据,只要我愿意。
我并非浪得虚名
想当初,总经理萨姆·普雷斯特在选秀大会上选中我的时候,很多人都提出了质疑,因为他们不相信我是个能帮助球队前进的好球员。而如今,我已经用四个赛季的数据和表现证明了他们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这让我相当有成就感。我喜欢让一些人把自己的话吞回去。
去年夏天联盟停摆的时候,有一天我碰到了《每日雷霆报》的记者罗伊斯·扬。我们可谓是交情相当不错的老朋友了。所以说起话来,也就少了几分顾忌。罗伊斯笑着问我说,“同是2008年参加选秀,作为第四顺位的新秀,你觉得自己和德里克·罗斯这位状元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差距呢?”这个问题,我之前还真是没有想过。我和罗斯是铁哥们,他人休想挑拨我们的关系。不过当去年德里克成为MVP,并和公牛队续签了那份人人艳羡的顶薪合同时,很多人就开始惦记起这个问题来了。说句实话,在我来看,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我只是想上场,好好比赛而已。有些事情,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如果人家认为你值这个价码,不用你想办法折腾,肥约一样可以到手;如果人家觉得你是个没用的废物,那任凭你再怎么强求,也是没有一点用处的。所以在续约这个问题上,我并没有因为想要赚到一份大合同,而去做什么“数据刷子”。那并不是我必须要做的功课。
每年夏天,我和罗斯都会相约一起训练。私下里,他叫我“小蜜蜂”,而我则叫他“开拓者”。可见,我们对彼此的了解程度。德里克练得非常刻苦,一日两练,一周练六天,每天从各个角度投篮500次以上……他今天得到的每样东西,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用汗水换来的。如果想要达到和德里克一样的高度,我也必须要付出和他一样的辛苦。说实话,被人忽略、遭人漠视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为了能和那些优秀球员站到同一个高度上。我不能随便原谅自己,因为一旦松了一口气,就有可能由A角变成B角;再松一口气,或许就会由B角沦为匪兵乙了。而那将会变得非常可怕。
我承认,我已经把德里克看成了一个目标。我就是要和他较劲。不只是在球场上,训练场上也是如此。进入联盟以来,和他在一起的每次训练,我都从来没有缺席过。我不能允许自己轻易松劲儿。即便德里克有时候偷点小懒、开点小差,我也没有放纵过自己。因为我知道,今天放松了一小步,明天就有可能和德里克拉开更大的距离。追赶起来,就又增加了难度。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也想得到MVP。杜兰特已经有了一个全明星MVP的奖杯,而我想要一个更大的,跟德里克的一样大。所以明年夏天,我会比德里克练得更加刻苦的。
上了大学之后,我就一直坚信苦练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个时候,我和凯文·乐福是UCLA最著名的两只“体育馆老鼠”。我们比着看谁是最先来到球馆的那个人。不过最后,乐福还是认输了。因为无论是早上六点,还是晚上八点,每一次当他洋洋得意地出现在球馆里的时候,都会看到相同的一幕:我已经在球馆里恭候多时了。乐福后来跟我说,每次看到我练得大汗淋漓的样子,他都会懊丧地问自己:“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比这家伙更早呢?”我相信,他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因为那是无解的。前几天碰到乐福,他还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我并不打算安慰他,因为那是份专属于我的荣誉。
2月19日主场与掘金队的比赛,我砍下了40分、9次助攻、4个篮板。赛后,队友尼克·科里森拍着我的肩膀说:“伙计,干得不错。你完全可以和德里克·罗斯相媲美了。”这是我所期待的一句赞美。但我还是忍不住在更衣室里截住詹姆斯·哈登,冲他大吼道:“你这个大胡子,刚才为什么不传球给我?”
他以为我得到40分便会就此收手了吗?我是为了球队的胜利在打球。他们为杜兰特一场比赛中得到50分而替他喝彩,却觉得我得了40分太多了,这难道公平吗?
“把球传给我!知道吗?你最好把球传给我……”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现在仍是一名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