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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几年来,国企教师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的相关领导对此也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如何依照行政法律贯彻实施的呢?这个依然是目前解决国企退休教师问题的瓶颈。
关键词:依法行政国企教师形势制度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2(a)-0001-01
温总理在8月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后,各地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然而正如温总理指出:“虽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
全国20多个省(市)的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代表,历时7年,20余次赴京上访,这不仅是顽强维权的过程,更是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做不懈抗争的过程。几年来,国企教师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地方省(市)到全国持续七届的人大、政协会议上,两会代表、委员近200人次,建议提案、议案近60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连续四届为此提出建议;国内十多家媒体也为之呼吁;国家各部门也都相继承认国企退休教师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应当享有教师的待遇。
尤其令人欣慰的是,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桂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明确指出:“按照《教师法》规定,本《补充通知》所指的国企办中小学是指国企举办的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全面贯彻了国办发[2004]9号文件,妥善解决了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待遇问题,彰显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知、决心与睿智!
但是迄今为止,全国大部分省(市)包括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央企,依然以种种借口拒绝依据《教师法》解决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且部分地方政府与公安机关竟采取各种手段阻扰他们依法进行合理诉求。这些一生忠诚的老教师,在依法维权中始终保持了温和与理性。国资委门前的警卫可以作证:一群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警戒线外,在警察指点下排队唱歌,秩序井然。在汶川地震期间,他们退掉进京的火车票,“为不给国家添乱”,各自散去。辽宁省62岁的国企退休女教师杨松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时刻以祖国利益为重”。一些政府官员,对他们表达了适可而止的敬重。辽宁省政府一位秘书长称赞,“你们是最有素质的上访者。”国资委信访负责人感叹,“你们不愧是教师,是最文明的一个上访团体”。
即使这样,2009年5月底杨松老师被沈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拘留10天,限制居住半年。在拘留期间,一名人民老教师的尊严荡然无存!2010年4月27日,又对其无端彻夜审问长达16小时,在没有找到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对其继续限制居住。2010年6月9日,当十几位国企退休教师相约探望杨松,在沈阳一家旅馆相聚时,几十名警察冲进房间,将六七十岁的老人押解上警车,分别审问到10日凌晨3点。杨松老师再次被无端拘留11天,并以劳动教养相威胁。2010年6月,武汉年已72岁的罗老师进京咨询有关教师问题。凌晨2点一位自称是武汉市驻京信访办的女同志,到宾馆要求罗老师出来谈话,但不肯出示证件,被罗老师拒绝。当晚其居住地社区主任及三位陌生男子,住进了该宾馆并令罗老师立即回武汉,不许上访。随后当地社区的书记与一名武汉公安人员也住了该宾馆,声称要陪同罗老师上访。自此,罗老师一切行动都受到监控和限制,给罗老师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2010年3月两会期间,武汉近300名国企退休老师到湖北省政府求见主要领导。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他们的行动始终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谁知有关部门竟出动了警察强行驱赶。同年9月10日教师节,武汉国企退休教师再次到省政府上访,再一次被警察强行驱赶。
江西省南昌市59家国企幼儿教师,为了维护《教师法》赋予的合法权益,7年来130余次到省市有关部门诉求,她们翘首以待,盼望享受到《教师法》的阳光雨露,然而漫长的7年过去了,却渺无音信。2010年7月14日,她们准备到省政府求见有关负责领导进行诉求。公安部门得讯后,对有关教师的手机、电话进行了监控,并由公安片警和社区负责人,分别上门进行干预。14日这天,省政府门前警卫人员大增。国企幼儿教师大部被控制、拦截,来不了现场,一场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维权诉求,就这样被“维稳”了!7月15日,南昌市国企幼儿教师们,再次来到省政府门前,有秩序的站在警戒线外,求见省政府有关负责领导。这时警卫与特警来了,他们把教师围住劝说,教师们据理争辩。到中午时分,政府突然动用特警分别架起两位老教师,强行推上警车带走。在省委大院派出所,要求被拘押的老师认错写保证书,一位老师坚持不写,最后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面担保才放人。
江西第四机床厂幼儿园的刘园长是个老共产党员,历年来曾获过多项奖励,如:南昌市区级巾帼标兵;教育局、机械局、市妇联、工会的先进工作者;南昌晚报曾报道过她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退休后因家境欠佳,她不顾年迈应聘到一家私立幼儿园当园长。但当她去办理教育证时,却受到了来自上面的“肠梗阻”,原因是:南昌市信访局特向县教育局打电话:“刘园长参与了国企幼教上访,暂且不给她办理教育执照”。这种行为,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不少依法维权的老教师,都受到了诸如:不准上访,甚至不准上网,否则不仅本人受到处罚,而且会连累子女、家人工作的威胁。据称:有的部门内部规定:“凡担任公职人员的亲属,一律不得上访”,“上访人员的子女不得录为公务员”,这不禁使我们想起封建社会的株连制度与文革时期的倒行逆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的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宪法确认保护的权利。如果这一原则遭到破坏,宪法尊严将不复存在。在国企教师维权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与公安部门对公民权利的粗暴干涉、侵犯,看似政府为公共利益越权,其实是藐视宪法威信,最终损害的是党执政的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温总理指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他强调:“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事实证明,依法行政,依据《教师法》,不折不扣的全面贯彻执行国发[2004]9号文件,是妥善解决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问题唯一正确的途径,是众望所归。一切违反宪法与法律的做法都是错误的,都会严重损害党与政府在人们群众中的崇高威望,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不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妥善解决国企教师待遇问题,不是钱的问题,也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它考量着国资委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良知、决心与智慧,四川、广西政府已经为此作出了表率,一法两制,甚至政出多门的乱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必须立即纠正!
关键词:依法行政国企教师形势制度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2(a)-0001-01
温总理在8月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后,各地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然而正如温总理指出:“虽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
全国20多个省(市)的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代表,历时7年,20余次赴京上访,这不仅是顽强维权的过程,更是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做不懈抗争的过程。几年来,国企教师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地方省(市)到全国持续七届的人大、政协会议上,两会代表、委员近200人次,建议提案、议案近60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连续四届为此提出建议;国内十多家媒体也为之呼吁;国家各部门也都相继承认国企退休教师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应当享有教师的待遇。
尤其令人欣慰的是,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桂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明确指出:“按照《教师法》规定,本《补充通知》所指的国企办中小学是指国企举办的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全面贯彻了国办发[2004]9号文件,妥善解决了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待遇问题,彰显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知、决心与睿智!
但是迄今为止,全国大部分省(市)包括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央企,依然以种种借口拒绝依据《教师法》解决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且部分地方政府与公安机关竟采取各种手段阻扰他们依法进行合理诉求。这些一生忠诚的老教师,在依法维权中始终保持了温和与理性。国资委门前的警卫可以作证:一群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警戒线外,在警察指点下排队唱歌,秩序井然。在汶川地震期间,他们退掉进京的火车票,“为不给国家添乱”,各自散去。辽宁省62岁的国企退休女教师杨松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时刻以祖国利益为重”。一些政府官员,对他们表达了适可而止的敬重。辽宁省政府一位秘书长称赞,“你们是最有素质的上访者。”国资委信访负责人感叹,“你们不愧是教师,是最文明的一个上访团体”。
即使这样,2009年5月底杨松老师被沈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拘留10天,限制居住半年。在拘留期间,一名人民老教师的尊严荡然无存!2010年4月27日,又对其无端彻夜审问长达16小时,在没有找到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对其继续限制居住。2010年6月9日,当十几位国企退休教师相约探望杨松,在沈阳一家旅馆相聚时,几十名警察冲进房间,将六七十岁的老人押解上警车,分别审问到10日凌晨3点。杨松老师再次被无端拘留11天,并以劳动教养相威胁。2010年6月,武汉年已72岁的罗老师进京咨询有关教师问题。凌晨2点一位自称是武汉市驻京信访办的女同志,到宾馆要求罗老师出来谈话,但不肯出示证件,被罗老师拒绝。当晚其居住地社区主任及三位陌生男子,住进了该宾馆并令罗老师立即回武汉,不许上访。随后当地社区的书记与一名武汉公安人员也住了该宾馆,声称要陪同罗老师上访。自此,罗老师一切行动都受到监控和限制,给罗老师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2010年3月两会期间,武汉近300名国企退休老师到湖北省政府求见主要领导。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他们的行动始终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谁知有关部门竟出动了警察强行驱赶。同年9月10日教师节,武汉国企退休教师再次到省政府上访,再一次被警察强行驱赶。
江西省南昌市59家国企幼儿教师,为了维护《教师法》赋予的合法权益,7年来130余次到省市有关部门诉求,她们翘首以待,盼望享受到《教师法》的阳光雨露,然而漫长的7年过去了,却渺无音信。2010年7月14日,她们准备到省政府求见有关负责领导进行诉求。公安部门得讯后,对有关教师的手机、电话进行了监控,并由公安片警和社区负责人,分别上门进行干预。14日这天,省政府门前警卫人员大增。国企幼儿教师大部被控制、拦截,来不了现场,一场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维权诉求,就这样被“维稳”了!7月15日,南昌市国企幼儿教师们,再次来到省政府门前,有秩序的站在警戒线外,求见省政府有关负责领导。这时警卫与特警来了,他们把教师围住劝说,教师们据理争辩。到中午时分,政府突然动用特警分别架起两位老教师,强行推上警车带走。在省委大院派出所,要求被拘押的老师认错写保证书,一位老师坚持不写,最后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面担保才放人。
江西第四机床厂幼儿园的刘园长是个老共产党员,历年来曾获过多项奖励,如:南昌市区级巾帼标兵;教育局、机械局、市妇联、工会的先进工作者;南昌晚报曾报道过她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退休后因家境欠佳,她不顾年迈应聘到一家私立幼儿园当园长。但当她去办理教育证时,却受到了来自上面的“肠梗阻”,原因是:南昌市信访局特向县教育局打电话:“刘园长参与了国企幼教上访,暂且不给她办理教育执照”。这种行为,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不少依法维权的老教师,都受到了诸如:不准上访,甚至不准上网,否则不仅本人受到处罚,而且会连累子女、家人工作的威胁。据称:有的部门内部规定:“凡担任公职人员的亲属,一律不得上访”,“上访人员的子女不得录为公务员”,这不禁使我们想起封建社会的株连制度与文革时期的倒行逆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的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宪法确认保护的权利。如果这一原则遭到破坏,宪法尊严将不复存在。在国企教师维权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与公安部门对公民权利的粗暴干涉、侵犯,看似政府为公共利益越权,其实是藐视宪法威信,最终损害的是党执政的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温总理指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他强调:“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事实证明,依法行政,依据《教师法》,不折不扣的全面贯彻执行国发[2004]9号文件,是妥善解决国企退休职、幼教教师问题唯一正确的途径,是众望所归。一切违反宪法与法律的做法都是错误的,都会严重损害党与政府在人们群众中的崇高威望,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不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妥善解决国企教师待遇问题,不是钱的问题,也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它考量着国资委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良知、决心与智慧,四川、广西政府已经为此作出了表率,一法两制,甚至政出多门的乱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必须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