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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就发展手工业经济颁布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在日本大规模侵华的背景下,中国手工业发展受日寇破坏严重,经济方面受到沉重打击。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公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扶植手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却加重了对手工业者的剥夺。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免受中国战事的影响,纷纷将资本撤出中国市场,日本侵略者对我国进行了野蛮的经济掠夺,使中国包括手工业在内的社会经济蒙受了巨大的破坏。
【关键词】抗战时期;河南国统区;手工业
一、国民政府关于发展手工业的政策和措施
日本全面侵华之后,不仅在军事方面使中国很多区域变成了沦陷区,在经济方面更是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为了克服困难,坚持抗战,被迫采取了一系列战时经济政策和措施,包括财政、金融、经济等方面。为了适应抗战需要,国民政府制定了以军事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方针,《抗战建国纲领》关于经济建设的头条规定:战时“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本此目的,以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抗日战争初期,国民党实行工业内迁和工业建设政策,对大后方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工业内迁政策下,沿海沿江工厂和工人纷纷内迁,1939年“以上海、武汉为主的内迁厂共410家,工程技术人员2万余人,技工1.2万人,”内迁工厂对内地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内迁工厂中,包括皮革、陶瓷、日用五金等在内的多种手工业工场和工人的内迁为内地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工业发达的沿海沿江城市相继沦陷和日寇的封锁政策,后方工业品的供应越来越困难。国民党政府为缓解人口剧增、工业品供不应求的矛盾,采取了扶持手工业发展的政策。
全面抗战展开之后,国内棉纺织厂有的遭到敌人轰炸、有的陷入战区,使得棉纺织工厂停产关闭者不少,导致棉织物品的供应不足以满足社会需求,然而棉纺织事业关乎军服民衣此等大事。纱厂倒闭使棉花囤积,难于销往它地,市场上棉花价格很是低落。极度影响了农民的生计,军民对于棉纺织品的需要也得不到满足。在战争的非常时期,建立大规模的棉纺织厂并非易事,解决不了棉纺织品的难题。针对此况,结合中国的手工纺织在以前很是发达的情况,1937年10月22日《实业部关于手工纺织推行办法请查照汇办的公函》中指出:“亟宜推行手工纺织,以资救济,并拟具手工纺织推行办法草案十二条。”由于该项事务推广起来不甚简单,如果完全由地方政府负责手工纺织的推广的事宜,经费又是一个难题,实业部担心很难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拟提请行政院指拨专款,作为推行手工纺织之用。此项公函通过之后,对手工纺织的发展和推广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近代列强都以工业为其经济基础,传统的中国一向将农业视为社会经济的根基,但农业不能使国家达到完全程度的自足和自强,因此应提倡发展工业。为了能和敌人持久抗战,满足人民日常生活需要,1938年3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非常时期经济方案》中提到“农村手工业应提倡促进”。东南沿海沿江区域大部都为日寇占领,因此内地生产对于维持和发展国民经济很是重要。“内地生产应使大多数人民皆能各尽其力”,农村手工业对于设备、场地及资金的要求都不高,并且农业生产富有季节性,农闲时候农村劳动力就有大量剩余...农民具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手工业。“对于工作方法,政府应妥为指导,促其改良。例如在新式紡织业尚未发达之地,亟应提倡手工纺织,并改良工具,以增效率”。
1937-1941年的四年以来,沿海及长江下游各个地区受到敌人的残酷摧残,国民政府的工作重心因此向内地倾斜。内地包括手工业在内的经济由此也获得了一个发展的机会。1941年8月《翁文灏撰战时工业法规之修订及后方工业之发展》,其中有关于小工业及手工业的奖励办法,“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十六日曾有小工业及手工艺奖励规则之公布,对于优良制品,可给以奖金、奖章、褒状、或匾额等奖......对于经营纺织、制革、造纸、金属冶制、化学、陶瓷、农林产品制造等工业资本在一万元至五万元之间者,可呈请经济部贷款”。“以上法规的修订,可以表示国民政府对于建国最重要的经济建设工作,鼓励人民出钱出力共同推进,以推动经济的发展。”
国民党之前公布的扶植手工业发展的方针,并在贷款、捐税、土地使用上给手工业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内地手工业的勃兴。但国民党政府致力于发展官僚资本,压制民族资本,压榨工人、农民和小生产者,在抗战后期,国统区经济,包括手工业生产又出现衰退现象。加之为适应战争需要,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得轻工业、手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也有所下降。
国民党政府为了扩张官僚资本、聚敛财富而增加赋税和实行经济管制政策(包括对物价、原料、销场和金融的管制),不仅加重了对手工业者的剥夺,也严重危害着手工业的发展。对手工业除征直接税外,还征有关税、盐税、统税、货物税等赋税,同时地方对手工业也设有各种捐派。“土布业以前免征营业税,1943年后为增加收入又重新征税。盐税一再提高,后又将盐税分为产税和销税,加强了剥削。土酒税一律加五成征收。手工卷烟税率在不到两年内增加一倍以上,甚至企图取缔手工卷烟业。管制政策实施不当造成对生产事业的掠夺和绞杀。”
1943年,国民政府财政经济状况益趋严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实行了全面的战争经济统制,对棉纱、布、煤、纸张、机器、食油、钢铁、盐、生丝、茶叶、药材、桐油、猪鬃、卷烟、火柴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肆意压价收购,高价出售。不少官僚大发国难财,而众多手工行业被迫停产减产。1941年河南土布的官方收购价低于市场40%,土布业者不得不改织不受管制的土线袜子、毛巾和宽面杂色人字布。”由于原料来源的短缺和通货膨胀的出现,加之政府对销售价格的限制,许多手工业被迫停工或破产。“1945年2月,重庆市商会等四团体在《说帖》中写道:‘桐油全国产量约150余万担,战时后方生产尚应产七八十万担。自被统购统销以来,几等于零······蚕丝······战时后方应产二三万担,自统购统销以来,每年减至2000余担,不得1/10。”管制政策的不当,加上过高的赋税,花纱布等原料配给量的不足和抗战后期国统区的物价上涨,迫使许多手工业厂家停产减产,1942年后的后方手工业出现了严重的衰退现象。 二、影响中国手工业发展的国际背景
抗战时期,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免受中国战事的影响,纷纷将资本撤出中国市场,在中国帝国主义商品倾销消失。同时,日寇封锁中国海岸线,外货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这都为后方手工业生产创造了条件。抗战爆发后,中国战争不断,英、美等国纷纷撤资他处,中日两国为交战国,日货除走私外不可能将工业品大量倾销后方,而民众对工业品的需求仍然存在,所以,曾经被国外资本主义浪潮所摧毁的农村手工业,又都有了新的发展姿态。“由于帝国主义的商品受了战时的军事封锁而不能大量的运销到这里,手工业的或半机器制的代用品的需要便增大起来,于是纺纱、织布、造酒、做油、制烟、造纸和制革等各种经营便增加起来。”此段材料告诉我们中国手工业在无帝国主义大量产品倾销的情况下迅速发展起来。
但是中国手工业在战时的发展并不是完全顺利。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后,就限制了中国东北的手工业发展。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占领大半个中国达八年之久,这场战争打断了中国正常的工业化进程。除战争造成的破坏外,日本侵略者对我沦陷区进行了野蛮的经济掠夺,使中国社会经济蒙受了近百年来最严重的破坏。抗战初期,全国不少企业被日寇炮火摧毁。在日寇占领华北、华中、华南等地后,对残存的近代工厂和手工业厂家,先是采用“军管理”、“委托经营”、“中日合资”、“租赁”和“收买”等方式加以控制,以后又对其中与军需有关的企业及与日本经济有矛盾的蚕丝业等实行“经济统制”。在所谓“日、满、华三者之间实行适当分业”的幌子下变我沦陷区为日本的经济附庸。日本还以“征发”和“收购”方式掠夺我沦陷区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对皮革、食油、棉纱布、蜡烛、卷烟等手工业产品和原料严格控制,对猪鬃、肠衣、桐油、棉花等手工业原料禁止自由移动。日本“以战养战”、“竭泽而渔”的方针,造成我国沦陷区工农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为了全面控制我沦陷区的手工业,日伪政权还通过会社、组合等形式,控制手工业原料,然后开展代碾、代织、代缫、代纺等外加工业务。“如山东、河北和山西三省农村的土布产量在1937年为2.8亿平方码,1941年降到了一亿平方码,仅为战前的三分之一。高阳织机最多时达6万张,此时只剩3000余张了。与此同时,日本侵略者对非沦陷区一方面采取公开的走私活动,另一方面采取封锁陆海交通线以垄断我国对外贸易,在沦陷区和抗日根据地交界处遍设关卡,1940年后我抗战大后方对外交通几乎断绝,造成抗日根据地经济的极度困难。”
在日本大规模侵华的背景下,中国在战争中受日寇破坏严重,经济方面受到沉重打击。为促进抗战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国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扶植手工业发展的政策,并在贷款、捐税、土地使用上等给手工业以优惠政策,促进了内地手工业的勃兴。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为了扩张官僚资本、聚敛财富而增加赋税和实行经济管制政策,不仅加重了对手工业者的剥夺,也严重危害着手工业的发展。手工业发展的国际背景一方面是,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免受中国战事的影响,纷纷将资本撤出中国市场,在中国帝国主义商品倾销消失。同时,日寇封锁中国海岸线,外货无法进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日本侵略者对我国进行了野蛮的经济掠奪,使中国包括手工业在内的社会经济蒙受了巨大的破坏。在这样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中国的手工业在艰难中发展。
注释:
[1]《国民政府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王同起:《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经济体制与政策的调整》,《历史教学》,1998年,第09期。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第4页。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六),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第135页。
[4]季如迅:《中国手工业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第338页。
[5]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抗战的中国丛刊之二《抗战中的中国经济》,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出版,1957年5月,第87页。
[6]季如迅:《中国手工业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1998年5月出版,第336页。
作者简介:吕秀秀(1989-),女,汉族,河南省商丘市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关键词】抗战时期;河南国统区;手工业
一、国民政府关于发展手工业的政策和措施
日本全面侵华之后,不仅在军事方面使中国很多区域变成了沦陷区,在经济方面更是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为了克服困难,坚持抗战,被迫采取了一系列战时经济政策和措施,包括财政、金融、经济等方面。为了适应抗战需要,国民政府制定了以军事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方针,《抗战建国纲领》关于经济建设的头条规定:战时“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本此目的,以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抗日战争初期,国民党实行工业内迁和工业建设政策,对大后方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工业内迁政策下,沿海沿江工厂和工人纷纷内迁,1939年“以上海、武汉为主的内迁厂共410家,工程技术人员2万余人,技工1.2万人,”内迁工厂对内地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内迁工厂中,包括皮革、陶瓷、日用五金等在内的多种手工业工场和工人的内迁为内地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工业发达的沿海沿江城市相继沦陷和日寇的封锁政策,后方工业品的供应越来越困难。国民党政府为缓解人口剧增、工业品供不应求的矛盾,采取了扶持手工业发展的政策。
全面抗战展开之后,国内棉纺织厂有的遭到敌人轰炸、有的陷入战区,使得棉纺织工厂停产关闭者不少,导致棉织物品的供应不足以满足社会需求,然而棉纺织事业关乎军服民衣此等大事。纱厂倒闭使棉花囤积,难于销往它地,市场上棉花价格很是低落。极度影响了农民的生计,军民对于棉纺织品的需要也得不到满足。在战争的非常时期,建立大规模的棉纺织厂并非易事,解决不了棉纺织品的难题。针对此况,结合中国的手工纺织在以前很是发达的情况,1937年10月22日《实业部关于手工纺织推行办法请查照汇办的公函》中指出:“亟宜推行手工纺织,以资救济,并拟具手工纺织推行办法草案十二条。”由于该项事务推广起来不甚简单,如果完全由地方政府负责手工纺织的推广的事宜,经费又是一个难题,实业部担心很难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拟提请行政院指拨专款,作为推行手工纺织之用。此项公函通过之后,对手工纺织的发展和推广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近代列强都以工业为其经济基础,传统的中国一向将农业视为社会经济的根基,但农业不能使国家达到完全程度的自足和自强,因此应提倡发展工业。为了能和敌人持久抗战,满足人民日常生活需要,1938年3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非常时期经济方案》中提到“农村手工业应提倡促进”。东南沿海沿江区域大部都为日寇占领,因此内地生产对于维持和发展国民经济很是重要。“内地生产应使大多数人民皆能各尽其力”,农村手工业对于设备、场地及资金的要求都不高,并且农业生产富有季节性,农闲时候农村劳动力就有大量剩余...农民具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手工业。“对于工作方法,政府应妥为指导,促其改良。例如在新式紡织业尚未发达之地,亟应提倡手工纺织,并改良工具,以增效率”。
1937-1941年的四年以来,沿海及长江下游各个地区受到敌人的残酷摧残,国民政府的工作重心因此向内地倾斜。内地包括手工业在内的经济由此也获得了一个发展的机会。1941年8月《翁文灏撰战时工业法规之修订及后方工业之发展》,其中有关于小工业及手工业的奖励办法,“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十六日曾有小工业及手工艺奖励规则之公布,对于优良制品,可给以奖金、奖章、褒状、或匾额等奖......对于经营纺织、制革、造纸、金属冶制、化学、陶瓷、农林产品制造等工业资本在一万元至五万元之间者,可呈请经济部贷款”。“以上法规的修订,可以表示国民政府对于建国最重要的经济建设工作,鼓励人民出钱出力共同推进,以推动经济的发展。”
国民党之前公布的扶植手工业发展的方针,并在贷款、捐税、土地使用上给手工业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内地手工业的勃兴。但国民党政府致力于发展官僚资本,压制民族资本,压榨工人、农民和小生产者,在抗战后期,国统区经济,包括手工业生产又出现衰退现象。加之为适应战争需要,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得轻工业、手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也有所下降。
国民党政府为了扩张官僚资本、聚敛财富而增加赋税和实行经济管制政策(包括对物价、原料、销场和金融的管制),不仅加重了对手工业者的剥夺,也严重危害着手工业的发展。对手工业除征直接税外,还征有关税、盐税、统税、货物税等赋税,同时地方对手工业也设有各种捐派。“土布业以前免征营业税,1943年后为增加收入又重新征税。盐税一再提高,后又将盐税分为产税和销税,加强了剥削。土酒税一律加五成征收。手工卷烟税率在不到两年内增加一倍以上,甚至企图取缔手工卷烟业。管制政策实施不当造成对生产事业的掠夺和绞杀。”
1943年,国民政府财政经济状况益趋严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实行了全面的战争经济统制,对棉纱、布、煤、纸张、机器、食油、钢铁、盐、生丝、茶叶、药材、桐油、猪鬃、卷烟、火柴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肆意压价收购,高价出售。不少官僚大发国难财,而众多手工行业被迫停产减产。1941年河南土布的官方收购价低于市场40%,土布业者不得不改织不受管制的土线袜子、毛巾和宽面杂色人字布。”由于原料来源的短缺和通货膨胀的出现,加之政府对销售价格的限制,许多手工业被迫停工或破产。“1945年2月,重庆市商会等四团体在《说帖》中写道:‘桐油全国产量约150余万担,战时后方生产尚应产七八十万担。自被统购统销以来,几等于零······蚕丝······战时后方应产二三万担,自统购统销以来,每年减至2000余担,不得1/10。”管制政策的不当,加上过高的赋税,花纱布等原料配给量的不足和抗战后期国统区的物价上涨,迫使许多手工业厂家停产减产,1942年后的后方手工业出现了严重的衰退现象。 二、影响中国手工业发展的国际背景
抗战时期,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免受中国战事的影响,纷纷将资本撤出中国市场,在中国帝国主义商品倾销消失。同时,日寇封锁中国海岸线,外货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这都为后方手工业生产创造了条件。抗战爆发后,中国战争不断,英、美等国纷纷撤资他处,中日两国为交战国,日货除走私外不可能将工业品大量倾销后方,而民众对工业品的需求仍然存在,所以,曾经被国外资本主义浪潮所摧毁的农村手工业,又都有了新的发展姿态。“由于帝国主义的商品受了战时的军事封锁而不能大量的运销到这里,手工业的或半机器制的代用品的需要便增大起来,于是纺纱、织布、造酒、做油、制烟、造纸和制革等各种经营便增加起来。”此段材料告诉我们中国手工业在无帝国主义大量产品倾销的情况下迅速发展起来。
但是中国手工业在战时的发展并不是完全顺利。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后,就限制了中国东北的手工业发展。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占领大半个中国达八年之久,这场战争打断了中国正常的工业化进程。除战争造成的破坏外,日本侵略者对我沦陷区进行了野蛮的经济掠夺,使中国社会经济蒙受了近百年来最严重的破坏。抗战初期,全国不少企业被日寇炮火摧毁。在日寇占领华北、华中、华南等地后,对残存的近代工厂和手工业厂家,先是采用“军管理”、“委托经营”、“中日合资”、“租赁”和“收买”等方式加以控制,以后又对其中与军需有关的企业及与日本经济有矛盾的蚕丝业等实行“经济统制”。在所谓“日、满、华三者之间实行适当分业”的幌子下变我沦陷区为日本的经济附庸。日本还以“征发”和“收购”方式掠夺我沦陷区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对皮革、食油、棉纱布、蜡烛、卷烟等手工业产品和原料严格控制,对猪鬃、肠衣、桐油、棉花等手工业原料禁止自由移动。日本“以战养战”、“竭泽而渔”的方针,造成我国沦陷区工农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为了全面控制我沦陷区的手工业,日伪政权还通过会社、组合等形式,控制手工业原料,然后开展代碾、代织、代缫、代纺等外加工业务。“如山东、河北和山西三省农村的土布产量在1937年为2.8亿平方码,1941年降到了一亿平方码,仅为战前的三分之一。高阳织机最多时达6万张,此时只剩3000余张了。与此同时,日本侵略者对非沦陷区一方面采取公开的走私活动,另一方面采取封锁陆海交通线以垄断我国对外贸易,在沦陷区和抗日根据地交界处遍设关卡,1940年后我抗战大后方对外交通几乎断绝,造成抗日根据地经济的极度困难。”
在日本大规模侵华的背景下,中国在战争中受日寇破坏严重,经济方面受到沉重打击。为促进抗战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国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扶植手工业发展的政策,并在贷款、捐税、土地使用上等给手工业以优惠政策,促进了内地手工业的勃兴。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为了扩张官僚资本、聚敛财富而增加赋税和实行经济管制政策,不仅加重了对手工业者的剥夺,也严重危害着手工业的发展。手工业发展的国际背景一方面是,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免受中国战事的影响,纷纷将资本撤出中国市场,在中国帝国主义商品倾销消失。同时,日寇封锁中国海岸线,外货无法进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日本侵略者对我国进行了野蛮的经济掠奪,使中国包括手工业在内的社会经济蒙受了巨大的破坏。在这样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中国的手工业在艰难中发展。
注释:
[1]《国民政府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王同起:《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经济体制与政策的调整》,《历史教学》,1998年,第09期。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第4页。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六),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第135页。
[4]季如迅:《中国手工业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第338页。
[5]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抗战的中国丛刊之二《抗战中的中国经济》,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出版,1957年5月,第87页。
[6]季如迅:《中国手工业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1998年5月出版,第336页。
作者简介:吕秀秀(1989-),女,汉族,河南省商丘市人,硕士研究生在读,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